昨天男友在電腦前查信,我躺在一旁休息,大概是最近看結婚誓言看多了,突然一個主意閃現,沒法不抓住它。
我:你想成為Sherry Land(Sherry王國)的公民嗎?
男友:什麽land?(顯然對新名詞需要理解的時間)
我:Sherry Land!
男友(以為這場談話將引向一個浪漫溫馨的領地,於是溫柔的說):當然啦,我一直就是Sherry Land的公民呀。
我:那你宣個誓吧,然後我就批準你。
男友(溫柔變警覺):什麽誓?
我:誓言是這樣的。I, Chris, will obey Sherry for whatever she says, in happiness and sadness, in rightness and wrongness. I will kiss her feet every single day, in health and sickness, till I die.
男友(警覺變鐵青):這,這,這麽不平等的誓言,不宣!
我(央求狀):宣嘛宣嘛。。
男友(鐵青變妥協):反正過不了幾個月我就有誓要宣,不非得宣這個嘛。
我:這是不一樣的,這個誓是成為Sherry Land的公民,在成為Sherry的丈夫之前必須先是Sherry Land的公民,就如同在成為澳大利亞公民前要先擁有永久居留一樣。
男友終於忍無可忍,三下五除二把我拎出了房間,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