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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熙寧變法:改革幫了腐敗的忙導致宋朝滅亡

(2006-08-22 20:35:06) 下一個
改革幫了腐敗的忙導致宋朝滅亡 王安石熙寧變法:改革幫了腐敗的忙導致宋朝滅亡 一 改革迫在眉睫 公元1067年,是一個對後世產生了重要影響的年份。這一年正月,三十六歲的宋英 宗病逝,法定的接班人皇太子趙頊(音須)承嗣大統當了皇帝,是為宋神宗。當然, 神宗是他的廟號,死了以後才叫的。在世的時候,我們大約隻能喚他一聲“當今聖 上”。 神宗是北宋王朝的第六任皇帝,前麵五任是太祖趙匡胤、太宗趙光義、真宗趙恒、 仁宗趙禎和英宗趙曙。此後,則還有三任皇帝,即哲宗趙煦、徽宗趙佶和欽宗趙桓。 這時,北宋王朝已過去108年,算是步入中年,而新皇帝卻很年輕。慶曆八年(公元 1048年)出生的趙頊,此刻正好二十歲。年輕人血氣方剛,總是想做些事情的,宋 神宗也不例外。 於是,便有了著名的“熙寧變法”。 變法是宋神宗“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頭一把。因為它是從趙頊登基的第二年即熙寧 元年(公元1068年)開始的,因此叫“熙寧變法”。後麵的兩把火,則是元豐年間 的“改製”(改革官製和兵製)和 “用兵”(進攻西夏)。看來趙頊這哥們確實是 一個很想有所作為的年輕人,隻不過他的作為似乎效果都不怎麽好。變法是一再受 阻,節節敗退,對西夏用兵更是次次慘敗,因此趙頊死後得到的廟號竟是“神宗”。 據諡法,“民無能名曰神”,也就是“不知道說什麽才好”的意思。曆史上叫做 “神宗”的,還有一位明代的萬曆皇帝朱翊鈞。但萬曆皇帝是在位四十多年不理朝 政,什麽事情都不做的,竟然和這位獨斷專任大刀闊斧的趙頊享用同一個廟號,這 也真是讓人“不知道說什麽才好”。 不過話又說回來,宋神宗的變法,倒也不是自尋煩惱,無事生非,為政績而政績。 變法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說是有遠見卓識的。我們知道,一個成熟的王朝,如果 順順當當地延續了上百年,那就幾乎一定會出問題。因為曆代王朝實行的政治製度, 即中央集權的帝國製度,其合理性是建立在生產力水平不高,社會成員普遍貧窮落 後的基礎之上的。正因為普遍貧窮落後,這才不但需要一個統一的國家,而且需要 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力實體(朝廷)或權力象征(皇帝)。一旦富裕起來(不貧窮), 強盛起來(不落後),或貧富拉開差距(貧窮落後不普遍),王朝發展成超級大帝 國(突破規模),麻煩也就接踵而至。《宋史¨食貨誌》說:“承平既久,戶口歲 增。兵籍益廣,吏員益眾。佛老外國,耗蠹中土。縣官之費,數倍於昔。百姓亦稍 縱侈,而上下始困於財矣!”也就是說,和平安定的時間長了,人口就會大幅度增 長,開支也會大幅度增長。一是軍隊越來越龐大,二是官場越來越臃腫,三是宗教 越來越興盛,這些都要增加費用。何況富裕起來以後,要求也不同於前。不但官員 的排場越來越大,就連民眾的生活也漸漸奢侈,財政豈能不成問題? 與此相反,行政的效率則越來越低,國家的活力也越來越少。因為承平日久,憂患 全無。朝野上下,慵懶疲軟,得過且過,不思進取。熙寧年間的情況便正是如此。 五個宰相副宰相,除王安石生氣勃勃外,曾公亮老氣橫秋,富弼稱病求退,唐介不 久辭世,趙□叫苦連天,時人諷刺說這五個人剛好是生老病死苦。這種暮氣沉沉的 狀況,並非大宋特有,其實也是所有 “百年老店”的通病。 因此每到王朝的鼎盛時期,動亂的烽煙便已悄然升起,帝國的喪鍾也已悄然響起, 隻是大家看不見也聽不見。他們看見聽見的,是形勢大好,是歌舞升平,是“雲裏 帝城雙鳳闕,雨中春樹萬人家”,是 “錦城絲管日紛紛,半入江風半入雲”。但等 到“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來”時,就後悔莫及了。大唐便是這樣。 宋神宗顯然不願意看到這種結局。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也不容樂觀。據清人趙翼《廿二史紮記》引盧策所言,宋仁宗皇 佑年間,國家財政收入三千九百萬,支出一千三百萬,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 治平年間,國家財政收入四千四百萬,支出八百八十萬,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 了神宗的熙寧年間,收入雖達五千零六十萬,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萬,竟占收入 的百分之百。如此說來,趙頊的國庫,豈不等於是空的? 支出增長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貨誌》的說法,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遼夏 威脅,長期作戰,歲費彌加。這一條其實包括兩項,即“軍費”和“歲費”。所謂 “歲費”,就是大宋每年送給遼國和西夏用來購買和平的錢。這些錢,不但年年要 給,而且不斷增加。這是沒有辦法的事,除非能把遼國和西夏滅了。不過宋王朝顯 然沒有這個能耐,不被他們滅掉就是萬幸。但買來的和平並不可靠,所以軍費和歲 費一樣,也是有增無減。 二是募兵益廣,宗室蕃衍,吏員歲增。這同樣是沒有辦法的事,因為你不可能不讓 人口增長,更不能不讓皇親國戚、鳳子龍孫們生兒育女。於是隻好相應增加管理的 人員和機構,增加職務和官位。結果“祿廩奉賜,從而增廣”。 其三就是製度問題了。宋代實行的,是中書、樞密、三司各自為政的製度。中書就 是中書省,管行政;樞密就是樞密院,管軍事;三司就是戶部、度支、鹽鐵,管財 政。據《宋史¨食貨誌》記載,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間,諫官範鎮就看出了這個製度 的問題。範鎮上疏說:“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結果,國 庫早已空虛,樞密院卻還在招兵買馬(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貧 窮,財政部還在橫征暴斂(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省知道民眾的情況, 卻無法製止樞密院的征兵和財政部的聚斂。當然沒有辦法的。因為這種製度,原本 就是為了削減相權加強皇權,哪個皇帝肯改? 實際上,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本身就有問題。從皇佑到熙寧,不過二十年光景, 財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當時的條件下,經濟增長哪有這樣的速度? 顯而易見是加重人民負擔所致。支出的增長速度就更成問題,竟達百分之三十八以 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裏還能支持得住? 何況神宗還是個誌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於對遼國和西夏的屈辱退讓,焦心於 國家的財政緊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間就讓自己的王朝振作強大起來。 他多次對臣僚說:“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說“國之要者,理財為先,人 才為本”。問題是,到哪裏去找既敢於改革又善於理財的人呢? 他想到了王安石。 二 時勢造英雄 王安石也是一個誌向非凡的人。 王安石天資聰慧,博學多才,讀書過目不忘,作文動筆如飛。憑著自己的真才實學 和滿腹經綸,他在二十二歲那年,即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進士第四名,從 此踏上仕途。與眾不同的是,少年得誌的他,既沒有得意忘形,也沒有飛黃騰達, 更沒有上躥下跳結交權貴,為自己謀取高位。從宋仁宗慶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 二十五年間王安石一直在關注和思考著國家的命運與前途,《宋史¨王安石傳》說 他“果於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誌”。這個誌向和這些思考曾促使他給仁宗皇帝 上過萬言書。史家認為,這份萬言書其實就是他後來實施變法的綱領性文件(後安 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萬言書交上去以後就沒有了下文。王安石明白,改革時機未到。於是,他一次次謝 絕了朝廷的任命,繼續在地方官任上韜光養晦,並種他的試驗田。王安石謝絕這些 任命也並不容易。因為當時的輿論,是 “以金陵(即王安石)不做執政為屈”。朝 廷也屢屢“欲俾以美官”,隻怕他不肯接受(惟患其不就也)。有一次,官府派人 將委任狀送上門去,王安石照例不肯接受,送信人隻好跪下來求他。王安石躲進廁 所裏,送信人則將委任狀放在桌上就走,卻又被王安石追上退還。在王安石看來, 做不做官,以及做什麽官,都並不要緊,要緊的是能不能做事。如果在朝廷做大官 而不能做事,那就寧肯在地方上做一個能做事的小官。 在宋神宗承繼大統之前,王安石確實更願意做地方官。他考中進士以後,曾分配到 淮南當判官。照規矩,任期期滿後,可以通過提交論文的方式,在京師謀一個體麵 的官職(許獻文求試館職)。王安石卻不這樣做(安石獨否),又調任鄞縣當縣長。 在鄞縣任上,他“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實實在在地為民辦事。更重要 的是,他還“貸穀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這其實就是他後來 變法的預演了。這樣一來,當改革變法時機成熟時,王安石就已經有了足夠的思想、 理論和實踐準備。 正因為如此,當王安石與宋神宗君臣相遇時,他就能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談了。熙寧 元年四月,神宗問王安石,要治國,何為先?王答:“擇術為先”。神宗又問,你 看唐太宗怎麽樣?這時,身為翰林學士的王安石居然回答說,要做就做堯、舜,做 什麽唐太宗呢?這當然很對神宗的胃口。不過這時神宗還很猶豫。他還要繼續考察, 看看這個口出狂言的中年人究竟是不是自己尋覓已久的人選。直到王安石已任參知 政事(副宰相)的熙寧二年,在君臣雙方一次金殿對策後,宋神宗才下定決心,銳 意革新,厲行變法,並由王安石來主持這項工作。 神宗的決策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道理之一,就是王安石誌雖大而才不疏。在這次金 殿對策時,神宗曾問王安石,說大家都說你隻懂理論(但知經術),不懂實踐(不 曉世務),是不是這樣?王安石回答說,理論原本就是指導實踐的(經術正所以經 世務)。隻因為後世所謂理論家都是庸人,這才弄得大家都以為理論不能用於實踐 了。這很在理,也是實情,但神宗仍不放心,又問:“然則卿所施設以何先?”王 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至此,君臣二人的思想完全取得 了一致。宋神宗聖意已定:改革變法,非君莫屬。王安石也當仁不讓:當今之世, 舍我其誰也! 王安石沒有說假話。隻要不帶任何先入為主的偏見,就不難看出他的新法不但有道 理,而且也是可行的。王安石的新法可分為四類。一是救濟農村的,如青苗法、水 利法;二是治理財政的,如方田法、均稅法;三是二者兼顧的,如免役法、市易法、 均輸法;四是整飭軍備的,如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這些新法,如果不走樣地 得到實行,神宗皇帝朝思暮想的富國強兵、重振朝綱,就不再是夢想。 就說免役法。 免役法是針對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實就是義務勞動。這 是稅收(錢糧)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為了彌補低稅製的不足,也可能是考慮到 民眾出不起那麽多錢糧,便以其勞力代之。但這樣一來,為了保證國家機器的運轉, 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錢(賦稅),還要出力(徭役),實在是不堪重負。事實上宋代 的力役,種類也實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賦稅之役,有追捕盜賊之役, 有傳遞命令之役,不勝枚舉,人民群眾自然也就不勝其煩。但這還不是最麻煩的。 麻煩在於,正如《宋史¨食貨誌》所說,“役有輕重勞逸之不齊,人有貧富強弱之 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偽滋生”。有錢有勢的縉紳人家服輕役或不服役, 沉重的負擔全部落在孤苦無告的貧民身上。這些人平時都有終日忙碌的生產勞動, 服役太多,則生計無著。於是,為了規避重役,一般民眾“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戶 等(怕評為大戶人家);骨肉不敢義聚,而憚人丁(怕評為人多之戶)”。他們 “或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單丁(單丁 免役)”;甚至鋌而走險,“不得已而為盜賊”。這對於農業生產和社會安定當然 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的辦法是改“派役”為“雇役”,即民眾將其應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錢”交 給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這樣做有三個好處。第一,農民出錢不出力,不耽誤生 產;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錢(原來不服役的官戶、寺觀出一半,叫“助役錢”), 比較公道;第三,忙不過來的人騰出了時間,社會上的閑散人員則多了一條生路, 兩全其美。所以,後來廢除免役法,恢複差役法時,就連所謂“舊黨”中人也不以 為然。蘇軾就說,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範純仁 也說,差役一事,應當緩行。可見此法是得人心的。 其實免役法是當時所能想出的最好辦法。當然,治本之法是徹底免除力役。但這並 不可能做到,而能夠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錢代服勞役,我們已經不得不驚歎 王安石觀念的超前了。因為這種辦法用現代語言來表述,就是“貨幣化服役”,類 似於今天的“貨幣化分房”,隻不過兩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卻有著驚人的一 致。 看來,王安石的變法方案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深思熟慮的結果。它相當科學,而且 至少在理論上是可行的。最高當局的決心也很大,並為此專門設立了類似於“國家 體改委”的變法領導機構“製置三司條例司”。未幾,均輸、青苗、水利、免役、 市易、方田、均稅、保甲、保馬諸法相繼出台,一場關乎國運興衰、民心順逆的重 大改革運動在全國鋪開。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沒有想到,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敗塗地。 三 針鋒相對 反對變法的頭號人物是司馬光。 司馬光也不是等閑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簡樸, 司馬光不喜奢靡(聞喜宴獨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鬥,司馬光學富五車(著有 《資治通鑒》);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馬光憂國憂民;王安石勇於任事,司馬光敢 於直言;王安石上過萬言書,司馬光也上過“三紮子”(一論君德,二論禦臣,三 論揀軍)。可見司馬光和王安石一樣,也一直在關注和思考著國家的命運與前途。 還有一點也很相同,即他們都不是空頭理論家,也都不是書呆子。在處理具體政治 事務時,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來。宋仁宗寶元年間,樞密副使龐籍出知並 州,任司馬光為通判。當時,河西良田常常為西夏□食,並構成對河東的威脅。司 馬光便建議在麟州築堡防禦,同時招募農民耕種這些良田。這樣,不但無地的農民 獲得了土地,國家的邊防也得到了加強。種地的農民多了,糧價就會下跌,這又能 平抑河東的物價,也免得要從遠處運送軍糧,正可謂一箭四雕。這樣一種“屯墾戍 邊”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比美的。所以,司馬光和王安石,都 是國家的棟梁之才。他們兩個相對抗,那可真是棋逢對手,將遇良才。 但這隻是就所謂新舊兩黨的領袖人物而言。要說他們的“黨羽”,就不成比例了。 王安石這邊多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幹將呂惠卿就是。呂惠卿是王安石著力培養提 拔的人,變法伊始就在“製置三司條例司”擔任實際工作,是這個“國家體改委” 的“常委”甚至“常務副主任”,以後又和另一個新黨重要人物韓絳並為王安石的 “哼哈二將”,時人稱韓絳為新法的 “傳法沙門”,稱呂惠卿為新法的“護法善 神”。但就是這個呂惠卿,為了自己能夠大權獨攬,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煩時落井 下石,誣陷王安石參與謀反。可惜這個罪名實在太過荒謬,因此王安石罷相以後又 恢複了相位。呂惠卿賊心不死,又將王安石寫給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拋出。寫這些 信的時候,王安石出於對呂惠卿的信任,寫了“不要讓皇上知道”(無使上知)的 字樣。這是有欺君嫌疑的,比胡風的那些私人信件性質還嚴重。王安石知道自己在 京城呆不下去了,於是辭去官職,並從此告別政壇。這個呂惠卿,難道不是小人? 舊黨這邊卻是人才濟濟。司馬光、歐陽修、蘇東坡,個個都是重量級人物。其餘如 文彥博、韓琦、範純仁,亦均為一時之選。更重要的是,他們原本也都是改革派。 比如樞密使文彥博,就曾與司馬光的恩師龐籍一起冒死進行過軍事製度的改革;韓 琦則和範純仁的父親範仲淹一起,在宋仁宗慶曆年間實行過“新政”。而且,從某 種意義上說,範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變法的前奏。事實上正如南宋陳亮所言,那 個時期的名士們“常患法之不變”,沒有什麽人是保守派。隻不過,王安石一當政, 他們就做不成改革派了,隻好去做保守派。 那麽,原本同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舊兩黨,他們分歧究竟在哪裏呢? ──在動機與效果。 王安石是一個動機至上主義者。在他看來,隻要有一個好的動機,並堅持不懈,就 一定會有一個好的效果。因此,麵對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詰難,王安石咬緊牙關 不鬆口:“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 主義”。王安石甚至揚言:“當世人不知我,後世人當謝我”。有此信念,他理直 氣壯,他信心百倍,他無所畏懼。 的確,王安石的變法具有獨斷專行不計後果的特征。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開 封知府韓維報告說,境內民眾為了規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斷腕者”。宋神宗問王 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顧地回答說,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沒什麽了不起!那 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況老百姓!這話連神宗聽了都覺得過分,便委婉地 說:“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顯然不以為然。在他看來, 就連士大夫的意見,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麽民意民心之類,就更加無足掛齒! 即便民眾的利益受到一些損失,那也隻是改革的成本。這些成本是必須付出的,因 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實行青苗法所需的經費,也不成問題。因為各地都有常平倉和廣惠倉。我們知道, 農業帝國以農為本,以糧為綱,而農業生產靠天吃飯,每年的收成並不一樣。豐年 穀賤傷農,災年穀貴傷民,這就要靠政府來平抑物價。也就是說,豐年穀賤,政府 必須拿一筆錢出來,平價收購糧食,儲存於官方糧庫,等到災年穀貴時,再平價賣 給百姓。這樣就能防止富戶奸商囤積居奇投機倒把,做到“物價常平,公私兩利”。 這個辦法,就叫常平法;專門用來儲存平抑物價之糧食的倉庫,就叫常平倉。在現 代,是屬於糧食部門和物價部門主管的事情。 至於廣惠倉,則是用於防災救濟的國家儲備糧庫,始建於宋仁宗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 當時,由於地主死亡無人繼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無主的土地。這些土地,曆來 由官府自行出售。樞密使韓琦卻建議將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種,所得田租專款專 用,專門用來救濟境內老弱病殘和救災。這就是廣惠倉。在現代,是屬於民政部門 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辦法,是變“常平法”為“青苗法”,即將常平倉和廣惠倉賣出陳米的錢 用來做青黃不接時的“抵押貸款”。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黃不接時,糧價飛漲, 賣出倉內陳穀,可以平抑物價,此其一;賣糧所得之資可以用於貸款,此其二;平 價糧食和抵押貸款都能救濟農民,此其三;國家憑此貸款可以獲得利息,此其四。 當然,奸商富豪受到抑製,農民負擔得以減輕,也是好處之一。總之,青苗貸款利 息較低,農民負擔得起;所賣原本庫中陳糧,國家負擔不重。何況官府借出餘糧, 可解農民燃眉之急;秋後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國庫之資。這難道不是公私兩利?難 怪王安石會誇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賦稅也能增加國庫收入(民不加賦而國用足)。 然而實際操作下來的結果卻極其可怕。 首先利息並不低。王安石定的標準,是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 千。這其實已經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地方上的具體做法是,春季發放一次貸 款,半年後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又收回,再取利二分。 結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應該充分考慮農民利益的低息貸款, 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於執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達到 原先設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說,手續還麻煩。過去,農民向地主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現在 向官府貸款,先要申請,後要審批,最後要還貸。道道手續,都要求人,托請,給 胥吏衙役交“好處費”。每過一道程序,就被貪官汙吏敲詐勒索從中盤剝一回。這 還是手續簡便的。如果繁瑣一點,則不知要交費幾何!農民身上有多少毛,經得起 他們這樣拔? 更可怕的是,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了貸款指標,規定各州各縣 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隻好硬性攤派了。當然,層層攤派的同時, 還照例有層層加碼。於是,不但貧下中農,就連富裕中農和富農、地主,也得“奉 旨貸款”。不貸是不行的,因為貸款已然“立法”。你不貸款,就是犯法! 結果,老百姓增加了負擔,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們的尋租又多了一個旗號, 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敗之實了。改革幫了腐敗的忙,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 吧? 所以,不要以為貪官汙吏害怕改革。不,他們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隻害 怕什麽事情都沒有,什麽事情都不做,無為而治。如果無為而治,他們就沒有理由 也沒有辦法撈錢了。相反,隻要朝廷有動作,他們就有辦法,倒不在乎這動作是改 革還是別的什麽。比方說,朝廷要征兵,他們就收征兵費;要掃黃,他們就收掃黃 費;要辦學,他們就收辦學費;要剿匪,他們就收剿匪費。反正隻要上麵一聲令下, 他們就趁機雁過拔毛! 何況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國家財政收入。這樣一種改革,說得好聽 叫理財,說得不好聽就隻能叫聚斂。我們知道,在當時的條件下,國民生產總值基 本上是一個常數。財富不藏於國,即藏於民。國庫裏的錢多了,老百姓手裏的錢就 少了。變法以後,神宗新建的32座內殿庫房堆滿絹段,隻好再造庫房。但這些財富 是從哪裏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是從地裏長出來的嗎?顯然不是。正如司馬 光所言,“不取諸民,將焉取之”? 也許,這便正是所謂保守派主張漸進式改革甚至暫不改革的原因之一。據《宋史¨ 食貨誌》記載,在變法之初,司馬光就對神宗皇帝明確指出:“國用不足,在用度 太奢,賞賜不節,宗室繁多,官職冗濫,軍旅不精”。顯然,這都是政治問題,不 是經濟問題,更不是技術問題。因此改革必定是一個係統工程,當然隻能從長計議 (甚至在我們看來,這些問題根本就解決不了)。難怪司馬光要說:“必須陛下與 兩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術,磨以歲月,庶幾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 減。”像王安石那樣蠻幹,豈有不失敗的道理? 五 成敗與道德無關 變法的失敗是王安石萬萬沒有想到的。 平心而論,王安石確實是中國曆史上為數不多的幾個既有熱情又有頭腦的改革者之 一。為了改革,他殫精竭慮恪盡職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眾叛親離,而且搭上了愛 子的性命(因呂惠卿故發病而死)。何況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慮且利國 利民的。保守派執政以後,新法接連被廢,辭官在家的王安石聞訊均默然無語。直 到宋哲宗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廢除免役法的消息傳到江寧,他才愕然說 道:也罷到這個麽?創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時神宗已去世)討論了兩年之久,實 在是已經考慮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勢已去,無可挽回,誰也幫不上他的忙。一個 月後,王安石憂病而死。 一代偉人抱憾而終,但他的影響卻並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加顯得 耐人尋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後世議論最多也爭議最大的人物之一。這說明改 革確實是要付出代價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們的生前名 譽,身後是非。 爭論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層麵上。 道德的譴責在變法之初就開始了。早在司馬光之前,禦史中丞(相當於部長級國家 監察部副部長)呂誨就曾上疏彈劾王安石,說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 樸野,中藏巧詐”,“罔上欺下,文言飾非,誤天下蒼生”;禦史(監察部幹部) 劉琦等人則指斥負責實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這種譴責甚至發展為人身攻 擊。比如蘇洵就專門寫了《辨奸論》一文,指桑罵槐地說現在有的人(實指王安石) 嘴上講著孔子老子的話(口誦孔老之言),好像做著伯夷叔齊的事(身履夷齊之事), 為人處世卻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虜之衣),吃豬狗飯(食犬彘之食),把自 己弄得像個囚犯(囚首喪麵),居然還恬不知恥地高談闊論(而談詩書)。這樣的 人難道不是“大奸匿”?盡管這篇文章未必就是蘇洵所作,但它代表了當時一部分 人對王安石的厭惡,卻是事實。 當然,諸如此類的道德攻擊從來就不會隻是單方麵的。王安石同樣攻擊司馬光是 “外托□上(直言諫諍)之名,內懷附下(收買人心)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 與盡害政之人”。這就無異於說司馬光兩麵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馬了。因此這並 不能說明什麽。事實上,王安石固然被說成“大奸大惡”而且“人神共憤”,和他 合作主持改革的“新黨”(韓絳、呂惠卿等)則被稱作“熙豐小人”(熙寧和元豐 都是王安石當朝時的年號),但司馬光等人在失勢以後也被說成是“元佑奸黨” (元佑是哲宗於太後聽政時的年號),而且人數多達120人(以後又擴大到309人)。 他們的姓名被鐫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國州縣,以便軍民人等明辨忠邪。至於先前被 罵得狗血噴頭的王安石,則配享孔廟,成為孔孟以外的第三個聖人。 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們的個人品質,用當時的道德 標準來衡量,應該說都是過得硬的。王安石質樸、節儉、博學、多才,在當時士大 夫中有極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曆史上唯一不坐轎子不納妾、死後無任何遺產的宰 相。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當然要打擊、排斥、清洗反對派,但也僅僅是將其降職 或外放,從不羅織罪名陷害對手,也從未企圖將對方置於死地。甚至,當“烏台詩 案”發生時,已經辭官的王安石還挺身而出上書皇帝,營救朋友兼政敵蘇東坡,直 言“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這裏麵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兩人畢竟長期政見 不和,蘇東坡也畢竟是因攻擊新政而罹禍的,王安石卻能摒棄私見主持公道,這豈 是小人之所作為?更何況當時不但蘇軾本人已屈打成招,就連他的許多親朋好友也 都噤若寒蟬,而王安石這時卻是一個被皇帝和百官厭棄的人。他受盡攻擊遍體鱗傷, 又痛失愛子家破人亡,隻能一個人默默地在家鄉舔舐傷口。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 為蘇軾說話,就不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風亮節了。 司馬光也有著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隻反對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 石的為人,反倒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王安石去世後,臥病在床的司 馬光更建議朝廷厚加贈恤。司馬光說: “介甫無他,但執拗耳!贈恤之典,宜厚大 哉。”這應該說是實事求是的。蘇東坡則不但在王安石落難之後寫詩給他,說“從 公已覺十年遲”,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擬的敕書中,高度評價自己的這位政敵,說正 因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產生王安石這樣的“希世之異人”,並稱他 “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 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這又豈是小人之所作為? 事實上,在我看來,敵對雙方的如此相處,不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 我讀書不多的印象中,似乎隻有宋,才能做到這一點。東漢的黨錮,晚唐的黨爭, 明末閹黨與東林黨人的鬥爭,可都是刀光劍影血雨腥風的。 這無疑與宋代的政策有關。大宋王朝自建國之日起,便實行優待士大夫的基本國策, 官俸之高又居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們的日子大都過得十分滋潤,無論在朝在野, 在京師在州縣,都優容閑適,自得其樂(否則歐陽修豈能寫得出《醉翁亭記》)。 做官之餘,還能從事學術研究和文學創作。“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做學問 有閑暇或有餘便去做官,做官有閑暇或有餘便做學問)的說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 合適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個堪稱“精神貴族”的士大夫階層。既然是“精神貴族”,自然 “費厄潑賴”。同樣,既然是“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則不難人才輩出,並 惺惺相惜,因敬畏學術而敬重對方。因此,一個有著自己獨特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 相對獨立於政治的知識分子階層,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識分子喪失獨立 人格,不再是精神貴族,並由此產生道德的墮落,政治文明就會成為稀有之物。  可惜當時的體製未能為這種政治文明提供一個製度平台。正如王桐齡先生《中國史》 第三編第七章所言:“彼時之京師,又非如今世立憲國之有國會,容多士以馳騁之 餘地也。”的確,大宋王朝如果實行的是共和製度,王安石上台,司馬光在野相助, 司馬光執政,王安石善意監督,那麽,變法也好,或者別的什麽政策也好,又豈能 是前麵所說的那種結果? 實際上,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既非如反對派所說是因為“小人亂政”,也非如改革 派所說是因為“小人壞法”,而是因為缺少相應的製度平台和文化環境。為了說明 這一點,我們不妨再來看看王安石的新法。 六 改革為什麽會幫了腐敗的忙 前麵說過,王安石許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兩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 均輸法也一樣。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一個名叫魏繼宗的平民上書說,京師百 貨所居,市無常價,富戶奸商便趁機進行控製,牟取暴利,吃虧的自然是老百姓。 因此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來管理市場,物價低時增價收購,物價高時減價出 售,則“商旅以通,國用以足”。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體辦法,是由朝廷設立 “市易司”,撥款一百萬貫為本,控製商業貿易。這個辦法,和常平法一樣,也是 動用國家力量來平抑物價。當然 “市易司”也不是專做虧本生意,也是要贏利的, 隻不過並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說富戶奸商一文錢買進二文錢賣出,“市易司”則 一文錢買進一文半賣出。贏利雖不算多,也能充盈國庫。再加上官府財大氣粗,控 製了市場,物價的波動就不會太大。 均輸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們知道,在王朝時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運送財物, 以供國家必要之需,這就是所謂“輸”。輸送的品種和數量,當然也都有一定之規。 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個地方,有時年成好,有時不好;同一種東西,有的地方貴, 有的地方不貴。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辦法,則不管豐年災年,價貴價 賤,輸送的品種和數量都不準改變,當然並不合理。王安石的辦法,是變“發運” 為“均輸”,即撥款五百萬貫(另加三百萬石米)為本,由朝廷任命的“發運使” 來統籌上供之事,以便“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也就是哪裏的東西便宜就在哪裏 購買。國庫裏麵剩餘的物資,則由“發運使”賣到物價高的地區去。這樣兩頭都有 差價,多出來的錢,就成為國家財政的又一項收入。 這個辦法,也可以說就是變“地方貢奉”為“中央采購”,觀念也夠超前的。但這 樣一來,所謂“發運使衙門”就變成了一家最大的國營企業,而且是壟斷企業了。 其實青苗、市易兩法的問題也正在於此。青苗法是衙門做銀行,市易法則是衙門做 商店,兼做銀行。因為“市易司”不但做買賣,還兼做貸款。商人以產業為抵押, 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錢或賒物,年息二分。於是市易司和發運使衙門, 還有發放青苗貸款的州府縣府,便都既是衙門,又是企業(公司或銀行)。 我們現在幾乎每個中國人都知道,政府部門辦企業會是一個什麽樣的結果。何況王 安石的辦法還不是政府部門辦企業,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結果自然隻能是為腐 敗大開方便之門。當時代理開封府推官的蘇軾就說均輸法弊端甚多:“簿書廩祿, 為費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此其二。於是,“官買之價,必 貴於民。及其賣也,弊複如前”。因此他斷言:朝廷隻怕連本錢都收不回!就算 “薄有所獲”,也不會比向商人征稅來得多。 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我們比誰都清楚 “官倒”是怎麽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 或國企)采購是怎麽回事。那可真是不買對的,隻買貴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 售),沒有回扣不買(非賄不行)。所以官方采購貴於民間采購,也就不足為奇。 至於官方經商,就更是有百弊無一利。事實上所謂“市易司”,後來就變成了最大 的投機倒把商。他們的任務,原本是購買滯銷商品,但實際上卻專門搶購緊俏物資。 因為隻有這樣,他們才能完成朝廷下達的利潤指標,也才能從中漁利,中飽私囊。 顯然,在這一點上,所謂“保守派” 的意見其實是對的:商業貿易隻能是民間的事。 官方經商,必定禍國殃民。 青苗法的問題同樣如此。青苗法不是辦法不好,而是不該由官方貸款。不難設想, 當時如果有多家可以競爭的商業銀行來發放貸款,又有獨立司法的民事法庭來解決 經濟糾紛,朝廷不過進行宏觀控製(比如規定利息不得超過二分),則青苗法的實 施就決不會弄得天下洶洶,民怨沸騰,貪官汙吏也就無法將改革變成腐敗的良機。 其實,不但貸款,而且稅收也可以照此辦理。中國曆代王朝即便實行低稅製度,但 因人口眾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觀。這些稅收有銀錢,也有實物,但取之於民,卻 未必能夠用之於民,甚至未必能夠用之於朝廷。西漢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銅錢, 積累到幾百萬萬,串錢的繩子腐爛,散錢遍地無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糧食,新舊累 積,無處堆放,隻好任其酶變。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國強兵,32座內殿庫房堆滿 絹段,又再造庫房堆積。如此之多的貨幣,如果交給銀行打理,豈不是更可富國? 如此之多的糧絹,如果投放市場流通,豈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現問題,即交由法 庭審理,豈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這完全不可能。因為多家競爭的商業銀行和獨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隻能是商業社 會的產物,農業帝國是聞所未聞的,也是不可想象的。這就像朝野兩黨輪流坐莊、 互相監督的共和製度不可想象一樣。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馬光,便隻 好變成你死我活勢不兩立的死對頭,在既無休止又無效益的爭論中同歸於盡,一個 戴上“熙豐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個背上“元佑奸黨”的罪名被後世唾罵。 和王安石、司馬光一起同歸於盡的還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後(公元1085年 和1086年)沒多久,就發生了“靖康之難”(公元1127年初),正所謂“宋人議論 未定,金人兵已過河”。從熙寧變法,到北宋亡國,前前後後也不過五六十年光景。 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頹勢,反倒加速了它的滅亡。 其實更具悲劇性的可能還是司馬光。因為王安石雖然“出師未捷身先死”,畢竟還 能“長使英雄淚滿襟”。司馬光卻隻能背上“保守派”和“頑固派”的罵名,甚至 被罵作“最沒有頭腦的人”。不錯,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和司馬遷的《史記》確 實不可同日而語,此司馬也不是彼司馬。但司馬光決非沒有頭腦,甚至也未必就是 “保守派”和“頑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讓他作為在野黨和反對派在台下對王 安石進行批評和監督,不也可以糾正王安石的一些錯誤嗎?實際上,王安石的改革 如果能夠穩健一些,不是也不至於弄得那樣民怨沸騰嗎?杜牧的《阿房宮賦》最後 說:“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複哀後人也!” 同樣,如果我們今天仍然隻知道以政治態度(改革與否)劃線,對曆史和曆史人物 進行道德層麵上的批評,卻不知道將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敗得失引以為戒,那 才真是哀莫大焉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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