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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軍惡整新兵 見死不救致成植物人---指望這樣的軍隊拒統?zt

(2008-01-13 05:27:53) 下一個
台灣海軍惡整新兵 見死不救致成植物人

2008年01月12日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11日電 據台灣媒體報道,入伍一個多月的台灣海軍新兵林軒霆,在左營新訓中心泳池漂浮訓練時,因體力不支及緊張,趴在池畔休息,卻遭命令至深水區進行“懲罰式加強訓練”,且不準休息,他連續踩水三分鍾後,氣力放盡沉入近三公尺深池底,溺水成植物人,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海軍訓練有疏失、救護設施不足且未及時急救,林軒霆可獲公家賠償一千七百三十四萬餘元。

  寡母悲獨子 已難傳香火

  現年二十七歲的林軒霆是獨子且五歲就喪父。林母說,原本希望獨子長大後能照顧她,傳遞林家香火,如今恐成泡影,再多的錢都沒有用,她要的是健康的兒子,並呼籲台灣軍方要重視“阿兵哥”的性命。

  林軒霆委任律師劉永培說,林軒霆二00四年七月入伍,八月十一日接受“漂浮訓練”,由區隊長梁永升命令教育班長林正貴對他進行一對一加強訓練,但因訓練不當、設施不足,導致林軒霆成植物人,兩名訓練官已遭判刑確定,海軍應負起賠償之責。

  審理時台灣海軍方麵則主張,林軒霆曾有偏頭痛、急性腸胃炎等病史,他應是不明原因下沉溺水,且訓練人員在第一時間即予送醫,而林軒霆是軍人,並非有關賠償法中所指的“人民”,林軒霆求償兩千七百餘萬元太高,海軍拒絕賠償。

  但台北地院判決,義務役兵雖屬“特別權力關係義務之人”但也是人民,而公家強迫人民服役,即應保護其安全,法官認為,軍方未注意新兵體力及學習狀況,見林某趴在池畔,在未了解狀況、也未等到林軒霆學會正確踩水的情況下,即命令林軒霆至深水區進行“懲罰式加強訓練”,且未在第一時間將他拉起,直到林軒霆沉至池底才被救起,救起後現場未有急救設備,也未立即施以急救,顯有疏失,海軍應賠償一千七百三十四萬餘元。

  本案賠償金額區分為勞動力損失三百八十四萬餘、看護費七百三十八萬餘、手術費六萬七千、尿布費五萬餘及精神慰撫金六百萬。

  台灣海軍司令部委任律師徐克銘表示,會與軍方研究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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