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內幕:中國法官舌戰日本戰犯
2007年10月12日 國際在線-世界新聞報
60年前,由美國、中國、蘇聯、英國等11個盟國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對日本戰犯進行的審判漸入高潮。當年,以中方檢察官向哲浚、法官梅汝璈和首席顧問倪征燠等中國法律界“三傑”為首的中國代表團,排除萬難,艱苦取證,最終把7名日本甲級戰犯送上了絞刑架。
最近,向哲浚的兒子、上海交通大學教授向隆萬到美國收集當年父親與其他戰友參加東京審判的資料,並向本報特約記者講述了東京審判大量鮮為人知的內幕故事。
向哲浚在法庭上陳詞
中國法官梅汝璈當時在日記中寫道:如果這些日本戰犯不能被判處死刑,我隻能跳海以謝國人。悲壯之情由此可見。
東京審判庭審場景
中國法官坐在顯要位置
這場從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12日的曆史大審判,曆時924天,起訴日本戰犯28名,開庭818次,庭審記錄48412頁,在人類曆史上堪稱空前。東京審判比同期進行的審判德國戰犯的紐倫堡審判要更複雜艱難。向隆萬認為,主要原因是東京審判時,冷戰陰霾初起,美英有意對日本從寬處理。美軍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曾密會日本天皇,同意不起訴他戰爭罪;蔣介石則提出“以德報怨”,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內戰上。
盡管麵臨重重困難,但中方代表團的成員們自覺肩負中國人民的重托,在法庭上據理力爭,維護了中國應得的地位和尊嚴。
遠東軍事法庭成立之初,曾有法官座次之爭:首席法官兩側是美中還是美英。中國法官梅汝璈指出,在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的侵略戰爭中,中國受害最深,而且中國代表在密蘇裏號軍艦的日本受降儀式上和東京審判的起訴書上都是第二個簽名,所以法庭上中國法官也應坐在顯要位置。最後梅汝璈坐在首席法官的左側。
夜以繼日艱難取證
隨著東京審判的進行,中國法官和檢察官們越來越發現蔣介石政府對東京審判準備不足,重視不夠。參加法庭審判的中方人員自始至終沒有超過10個人。由於中方勢單力薄,國際檢察局決定把對土肥原賢二和阪垣征四郎的指控與盤問任務,分配給菲律賓檢察官負責。經過中國檢察官據理力爭,法庭最終將阪垣征四郎交給中國檢察官審理。
此刻,中國檢察官的當務之急是:如何在被告個人答辯的時候進行有效的反駁,並提出有力的新證據。在國內舉證困難的情況下,中國檢察官要求進入已被封閉的日本內閣和日本陸軍省檔案庫,尋找日本侵華戰爭的有關罪證。十幾年的檔案資料不計其數。要從字裏行間發掘罪行證據,就像大海撈針。中國代表夜以繼日,經過7個月的緊張工作,找到了大量可以證明首要戰犯罪行的有力證據。
中國代表還在一起研究對付日本戰犯和辯護律師的策略,模擬可能在法庭上出現的辯論場麵。為了防範日本方麵竊聽,中國法官和檢察官們在互相交談中,對受審的日本戰犯分別編號,並多冠以“綽號”,如:以“土老二”來稱土肥原;以“阪老四”來稱阪垣征四郎。
唇槍舌劍後戰犯認罪
東京審判中,唇槍舌劍是家常便飯。中國代表團首席法律顧問倪征燠就與阪垣征四郎鬥法10天,終使阪垣臣服。
阪垣提出了長達48頁的書麵證詞,主要想說明:其一,“滿洲國”是根據“民意”成立的;其二,七七事變後,他擔任陸軍大臣時,始終主張從中國撤軍言和。對此倪征燠嚴厲盤問和反駁,問到讓他難堪的問題時,他就會生硬地頂撞:“不知道!”
對於“九一八事變”,阪垣征四郎一口咬定是由中國軍隊進攻引發的偶然事件。倪征燠根據他們找到的日本外務省秘密檔案中的重要材料,予以有力反駁。對於阪垣征四郎說他主張撤退在華日軍,倪征燠窮追不舍,阪垣最後點頭認罪。由倪征燠擔綱的反詰盤問整整持續了10天。
同樣,向哲浚也同日本戰犯及律師展開舌戰。1946年12月29日審理“南京大屠殺”案時,鬆井石根在辯護中把自己的罪責推得一幹二淨。向哲浚當庭展示了一疊資料,其中包括《曼徹斯特衛報》駐華記者伯烈當時的報道、南京外國僑民在日記中對當時日軍暴行的大量記述及現場拍攝的罪證。但被告律師提出,把鬆井石根指控為最高直接責任者的證據仍然不足。向哲浚取出1937年12月10日有鬆井石根親筆簽名的進攻南京的命令。最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告,鬆井石根率日本軍隊在南京犯下了滔天罪行。
向哲浚還精心安排,說服“末代皇帝”溥儀出庭作證,證明土肥原賢二在策劃“九一八事變”和建立“偽滿洲國”過程中的罪行。
現實意義深遠重大
東京審判終裁之前也有定刑之爭。當時11國法官分歧很大,美、中、蘇傾向判主要戰犯死刑,澳大利亞法官主張放逐荒島,印度法官主張宣告無罪。中國法官梅汝璈當時在日記中寫道:如果這些日本戰犯不能被判處死刑,我隻能跳海以謝國人。悲壯之情由此可見。11名法官最後表決,以6:5的微弱多數決定:判處東條英機、阪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鬆井石根等7名甲級戰犯絞刑;16人被判無期徒刑。1948年11月12日,7人被送上絞刑架。
令人遺憾的是,如今東京審判的大量寶貴資料不知去向。而隨著那一代人的陸續作古,一些史實也許將塵封。憂心於此,向隆萬教授近年來多次到美國尋找資料,頗有收獲。
東京審判至今仍有巨大而深遠的意義。向教授認為,東京審判為中日關係的正常發展奠定了基礎,為反對日本軍國主義翻案提供了鐵證,也為中國和平統一,反對“台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因為,“東京審判”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而來。在那兩個文獻中,確認將台灣從日本殖民統治下歸還中國。(於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