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 奸言論懲治法(喻權域)
(2007-03-22 09: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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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奸言論懲治法(喻權域)
2007年的兩會,喻權域擬定了一個“石破天驚”的提案《漢 奸言論懲治法》,建議對“為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列強對華侵略行為辯護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凡為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來外國對華侵略行為辯護者,處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如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和喻權域麵對麵時,你很難不聯想起這句被惡搞過的“經典語式”。
喻權域語錄:
美國不比中國自由:“你試一試,你組織20個人到白宮門前喊‘打倒布什’,你看他抓不抓你。美國法律明文規定,鼓吹煽動暴力推翻政府或政府官員就是違法,你‘打倒’你就是暴力嘛。”
“現在中國好多人簽名要建什麽反右博物館,我當了21年右派,我就不同意,你去看看,美國有沒有3K黨博物館,有沒有麥卡錫主義博物館?”
“我不知道你們現在的曆史教科書是怎麽講的。他這個文章是毒害青少年嘛。”他對中山大學哲學係教授袁偉時那篇《現代化與曆史教科書》(發表於中國青年報)格外不能容忍,並認定這就是“漢 奸言論”。
“誹謗罪是不是因言獲罪?你發表漢 奸言論就該獲罪!這是憲法上規定的!”
“前幾天報紙上公布的《美國人權狀況報告》,就是我發明的。”
《南方人物周刊》特約記者安庫雷發自北京
他並不總是直接回答你的問題,但幾乎每個問題都可以回答得很長。
“我再給你們說一個事哦”,便開始回憶他當年和美國搞“人權辯論”時的累累戰果。全程的四川話,“哦”念上聲。“喻老師……”,幾次想打斷,問他下一個問題。“你聽我講完。”他繼續說。
這位72歲的老人,看起來有些憔悴,他的文章讀來也常有人們熟悉的那種氣味,不過他的吐字,算得上“鏘鏘”。
有人在網上反對他的提案,稱他“長期呆在美國的人,發表過大量關於中美對比的文字”。他則說他隻在1996年去過一次美國。1996年台海危機期間,時任中央外宣辦秘書長的他訪問美國。“美國的華人華僑意見很強烈,那裏的反華言論是鋪天蓋地!我們那些省部級官員,一到國外就躲記者。”
他不躲,先接受《僑報》采訪,再上一家電視台做節目。“怕口徑不對?我就是記者出身的,這口徑就是我們自己製定的。”
“中美對比”,確實是他的成名之處。“從1990年開始,美國年年攻擊中國人權,上麵就讓我搞中國人權研究會。前幾天報紙上公布的《美國人權狀況報告》,就是我發明的。我在1994年的時候,美國有一次派了個強大的代表團和中國辯論人權問題,我在會上就發表了一個談話,《中美兩國人權狀況之對比》,哦,那一下把他們搞下去了,後來我們人權研究會就搞美國人權報告,哦,我們這一搞,他們就傻眼了,啞口無言。”
資料顯示,喻權域1988年5月任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總編輯,1989年9月任人民日報總編室主任。1991年7月起任人民日報編委委員兼總編室主任。1993年9月任中央外宣辦秘書長,後又任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
中美言論自由界限一樣
他對“自由”的概念很熟悉,熟悉到了信手拈來的地步——從孟德斯鳩一直講到解放前。他讓記者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記者背得結結巴巴,於是他一字不差地給修正一遍。
他假定很多人對“自由”都有這樣一種誤解:自由就是想幹什麽就幹什麽。“我就發現,美國有些人很怪,中國有些編輯記者也很怪,他憲法都沒讀完,他就讀到公民有言論自由,他就不讀言論自由的幾條界限。”他說。
他沒有上過大學,自稱“高中還沒畢業就參加革命,外語水平也不高”,不過這並不影響他以自己的方式去理解美國。
“有些人總以為啊,美國可以宣傳共產主義,就自由得很。”他認為,美國之所以比較自由,是因為“當一個國家比較強大的時候,他不怕你”,他把現在的美國和貞觀之治時的中國比較,得出結論:兩者是相似的,國家沒有什麽敵人,就可以寬宏大量一點。
他覺得美國和中國對於言論自由劃的界限沒有什麽不同。“你試一試,你組織20個人到白宮門前喊‘打倒布什’,你看他抓不抓你。美國法律明文規定,鼓吹煽動暴力推翻政府或政府官員就是違法,你‘打倒’你就是暴力嘛。”
一位美國人用“very very wrong”(非常非常錯誤)來評價喻的話,“當然可以說‘打倒布什’,隻有當你說‘我要謀殺布什’時,你才進入法律的灰色地帶。”
喻權域有一句類似口頭禪的話,“我們什麽都學美國,就是不學美國人怎麽看自己的曆史,美國人把自己曆史上的醜事都掩蓋了。”他認為美國仍在掩蓋麥卡錫時代的黑暗。“現在中國好多人簽名要建什麽反右博物館,我跟你說,我當了21年右派,我就不同意,你去看看,美國有沒有3K黨博物館,有沒有麥卡錫主義博物館?”
1957年,時任新華社四川分社記者的喻權域,盡管反對“那些文人亂提意見、大鳴放”,卻仍因一篇“反冒進”的報道被打成右派,“開除黨籍,工資降了一半,(每個月)拿32塊拿了21年”。
那段時間,他白天勞動,晚上讀書,“特別是讀馬列著作”,終於在1978年恢複記者工作後,迅速抓住“農業出路在於反左”的題目寫出調查報告,一炮走紅。
中國曆史教科書基本正確
和西方曆史教科書的“片麵”不同,他認為中國國內的曆史教科書“基本是正確的”,因為“這是解放前在和國民黨的論爭中發展起來的”。
也許是基於這樣的判斷,他對中山大學哲學係教授袁偉時那篇《現代化與曆史教科書》格外不能容忍,並認定這就是“漢 奸言論”。
“這就是一個侵略別人還是被別人侵略的問題”,“哪一個國家允許另一個國家的海軍不經同意進入自己的內河?”“為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翻案,這還不是漢 奸言論?”
對於喻的提案,有人表態支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的評論認為,“學術研究不能無視憲法共識,公民的言論不能違反現行法的規定”,“現在喻權域先生提出進一步完善憲法的共識,防止荒謬觀點再次出現,這是非常值得稱道的行為。”
針對喬新生的觀點,時評家鄢烈山指出,憲法本來就是自由言說的對象,本來不存在什麽不能批評的“憲法共識”和“憲法底線”;否則,根本就不可能有修改(或修正)憲法一說了。在憲法修正、修改前,肯定會有人指出現行憲法的漏洞或錯謬。不容許批評憲法,就是從根本上斷絕了憲法的完善之路,等於宣布現行憲法是終極真理。
為言論自由設置什麽“憲法底線”,豈不是斷絕了中國憲法與時俱進之路?中國的改革開放大業到此止步了嗎?中華民族的曆史終結了嗎?
而一位不願具名的曆史學家則連用數個“非常荒謬”來形容這個提案。“學術研究可以有不同的觀點,不同意見可開展學術爭鳴,動輒扣大帽子,是文革遺風的惡劣表現,也是輕視人民的智力,應相信國人自會有自己的判斷。至於憲法共識,我想,憲法的解釋權應歸人大,不歸某些‘護法大師’。”
喻權域承認,現在還不知道這個提案能不能通過,即便通過,“製定這個法也要好幾年的時間,也需要非常嚴密”。他說自己這個提案,請教了北大、清華、人大的三個法學教授,“可能不是太有名,但都是研究法律的”。
喻權域對“漢 奸言論可以發表”,而自己的言論卻經常無法發表感到不滿。“這才是真正的違反言論自由。”他認為。
人物周刊:您說了很多對自由的限製,您覺得是自由的本體重要還是限製重要?
喻權域:這兩個沒有什麽區別。孟德斯鳩就說,自由就是在法律範圍內活動的權利。但他這個地方也有一個漏洞:那些獨裁專製的國王,包括蔣介石規定的那些法律,你都遵守,你還有什麽自由?法國大革命提出,自由是有權從事無害於他人的行為的權利。比如我在這裏講,你就可以玩筆,因為你不妨害我嘛。
人物周刊:那假如您特別不喜歡看年輕人玩筆,這是不是妨害了您的自由?
喻權域:那我就不看嘛!
人物周刊:那篇文章,您也可以不看啊。
喻權域:不是我不看,這家報發行上100萬份吧?沒有100萬幾十萬總有吧?你發到大學裏麵了,大學中青年人沒有經曆這個情況,他就會認為,第二次鴉片戰爭是中國政府先挑起的,這還了得?我們中國有條規矩:研究無禁區,宣傳有紀律。你有不同意見,你在內部刊物討論嘛。
人物周刊:您是否認為現在的青年人並不清楚中國被帝國主義侵略的曆史?
喻權域:我不知道你們現在的曆史教科書是怎麽講的。他這個文章是毒害青少年嘛。
人物周刊:您的提案會不會造成“因言獲罪”?
喻權域:誹謗罪是不是因言獲罪?你發表漢 奸言論就該獲罪!這是憲法上規定的。
人物周刊:英國《衛報》曾經發表評論,認為將否認納粹大屠殺和公開展示納粹標記視作非法,是不夠明智的,您怎麽看?
喻權域:這個就屬於言論自由嘛,他英國報紙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嘛。
人物周刊:這家報紙還說,對於類似的問題,不妨讓學校和媒體(而非法律)去反擊否認者。
喻權域:兩種方法都要用。像我們這種長期被欺壓的國家,(對漢 奸言論)既要從輿論上批判,又要從法律上製裁。
人物周刊:有人提出,歐洲那些為納粹翻案的人支持者不多,而在我們這兒,“打著學術研究的旗號歪曲曆史”的人的言論卻往往能夠吸引很多注意力。
喻權域:真正支持這種“漢 奸言論”的人也不多,主要是因為以前沒有聽說過,聽起來新鮮,所以也要兩手對待。
人物周刊:還有人說,有些在您看來荒謬的觀點,可能隻是認識角度問題,不是要危害國家。
喻權域:現在報刊上的荒謬言論還少了?這就是錯誤、違法和犯罪的區別問題。
人物周刊:您是說,這些荒謬觀點不一定是“漢 奸言論”。
喻權域:這個是的,不過為鴉片戰爭辯護的言論肯定是漢 奸言論。
本文來源:南方人物周刊作者:安庫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