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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烏雲籠罩下的台海大國戰爭遊戲規則 zt

(2006-08-22 16:25:52) 下一個
核烏雲籠罩下的台海大國戰爭遊戲規則    台海戰爭很容易形成中美對抗,而中美都是有核國家,台海戰爭也就很容易形成核對抗。有核條件下的戰爭遊戲規則是什麽?中國在未來這場核對抗中如何準備好核武王牌,如何出好核武牌是個不能回避的問題。也真正是個生死存亡問題。核時代發生的幾次核危機,可以做為借鑒:    第一件事:1945年8月,美國剛研製好核彈,就立即在日本扔了兩顆。死了幾十萬人。結果導致日本很快投降。這個事例構成了核戰爭的第一個遊戲規則:在全麵戰爭中,如果一方有核,另一方沒有核武,有核一方會毫不猶豫地使用核武。另一方則隻能投降。    第二件事,1950~1953年在朝鮮。因為蘇聯有核武器,美國盡管核武器比較多,也多次威脅要使用核武,但終究核戰沒有發生,甚至連擴大常規戰爭範圍(常規轟炸中國)也沒有發生。不過戰爭是結束在美國可以接受的38線。如果中國誌願軍再打得漂亮一點,打到了釜山。美國還會不會自我約束就是個問題。這件事構成了第二個核時期的戰爭遊戲規則:在雙方都有核武器的情況下,盡管核武力並不平衡,可核力量較大的一方並不會輕易使用核武。甚至不會輕易使用常規戰略轟炸。戰爭勝負很大程度上取決與戰區常規力量對比。也取決於哪一方比較能夠“拖得久”。不過核劣勢一方也不能把核優勢方逼入絕境,也要給人家下台的台階。這時的戰爭具有局部性和有限性。    第三件事:金門事件。1959年,中國大陸炮擊金門,接下來必然是登陸戰。如果按照第二規則。這時中方常規力量比較強,金門也不是對方不能退卻的地方,應該能取勝。可是這時的核武技術發生了重大變化。就是美國率先生產了戰術核武器。這時美國向台灣運送了核炮彈,並威脅要使用。這樣中國大陸就隻能停下來。這件事構成了核武時期的第三戰爭遊戲規則:如果局部戰爭的雙方都有核武器,但隻有一方有戰術核武,(中方的盟國蘇聯有戰略核武)沒有戰術核武的一方在另一方威脅要使用戰術核武的情況下隻能後退。因為總不能首先使用戰略核武。另一方麵,有戰術核武的一方也不敢馬上就用,而更多的是用威脅的辦法迫使對方後退。    第四件事:1962年前蘇聯秘密向古巴輸入中程導彈核武器。美國發現後覺得是不能忍受的,於是立即實行海軍封鎖,並威脅要對蘇聯的古巴核基地進行常規轟炸。最後是蘇聯讓步,同意撤除導彈了事。美國也秘密同意撤出土耳其的核武器,並保證不入侵古巴。這件事美國人津津樂道,認為是美國堅定意誌的勝利。其實道理仍是第二規則。就是說戰略核武是不能首先使用的,在這種局部爭端中,起作用的是常規力量。在古巴,美國的常規力量占壓倒優勢,所以蘇聯不得不退卻。否則就會蒙受常規失敗。但美國也不敢逼人太甚,要給人家台階下,否則要是真的轟炸了古巴,蘇聯完全可以在其他方麵找回場子。最後的結果其實是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所以這件事沒有什麽新的教訓。    第五件事:1973年中東戰爭,以色列在美國的支持下反敗為勝,最後蘇聯的盟國埃及麵臨完全失敗的危險。這時蘇聯威脅要參戰,讓幾個空降軍處於戒備狀態。而美國是絕對不願看到蘇軍出現在中東的,也是絕不願看到以色列遭受全麵失敗的。美國一方麵讓全球美軍進入戒備狀態,聲稱美國必定參戰。另一方麵約束以色列,要求停火。而蘇聯一方麵達到了最基本的要求,避免了埃及的徹底失敗,另一方麵考慮到在中東,美軍和其盟國的常規力量占有絕對優勢,所以停止了參戰的步伐。這件事又被美國看作勝利,其實道理仍是第二規則。美國取勝的關鍵因素仍是局部常規力量的優勢。並且由於蘇聯在其它方麵具有優勢,美國不得不迫使以色列放棄唾手可得的全麵勝利。這件事也沒有什麽新的教訓。    第六件事,1979年中國進攻越南:越南與蘇聯結盟。蘇聯的常規武裝和核武裝均勝過中國,在中越邊境中國的常規力量勝過越南。結果是中國在邊境戰爭中懲罰了越南,蘇聯也並未使用它的優勢核力量和常規力量。不過中國顧慮到蘇聯可能的反應,把戰爭局限在距對方邊境30公裏內。這件事說明在核國家之間,盡管有一定的常規和核優勢,但優勢方並不敢輕易發動全麵戰爭。(即使是常規戰)如果蘇聯發動局部戰爭,它不一定能占上風。根據第二規則。蘇聯也不宜對中國發動局部戰爭。另外由於越南的局部常規武力處於劣勢,就隻能承受後果。這個事例說明了核武條件下的第四戰爭遊戲規則:核國家之間不但雙方都會努力避免動用戰略核武器,還會努力避免全麵常規戰爭。因為誰也沒有把握能控製全麵常規戰爭不會升級為核戰爭。    第七件事,歐洲的冷戰對峙:從1945年起直到1980年代,蘇聯和北約在中歐平原進行了長期的軍事對峙。蘇聯在常規武力方麵占優勢。北約的戰略是用核武補償常規力量的不足。期間有兩個理論。較早的時期,北約采用大規模報複理論。就是說,如果蘇聯發動大規模常規攻勢,北約就要一方麵用地麵部隊阻滯對方的攻勢,同時用核武攻擊蘇聯本土,進行大規模報複。1960年代北約已經裝備大量戰術核武器,又考慮到使用戰略核武是非常困難的決策,這時采取的是“逐步升級理論”。要點是:如果蘇聯采取常規全麵攻勢,北約可以用地麵部隊抵抗,同時采用戰術核武器打擊對方的進攻部隊和淺近後方。然後爭取用外交手段讓戰爭停下來,如果戰術核武效果不佳,對方繼續進攻,會導致嚴重軍事失敗,然後才考慮用戰略核武器進行大規模報複。對峙的結果是雙方都不願進行全麵進攻,驗證了核武第四規則。同時又引伸出核武條件下的第五戰爭遊戲規則:就是如果雙方都具有全麵毀滅對方的核能力,除非麵臨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動用戰略核武是不可能的選擇。而在比較嚴重的時刻動用戰術核武是個比較容易的選擇,這時動用戰術核武多半不會引爆全麵核戰爭。    我們回到未來可能的台海戰爭。根據以上分析,有幾點結論:    一. 根據第四規則。如果中國在未來有美國參加的台海戰爭不具備毀滅美國一次戰略核力量。就是說中國隻有不完全毀滅美國的戰略核力量。這時美國雖然不敢對中國使用戰略核力量,但對中國使用戰術核武和常規戰略轟炸的可能性就比較高。而如果中國具備完全毀滅美國的能力,美國對中國首先發動全麵常規戰和戰術核武的可能性就很低。主要的原因是:台灣不是美國的生死利害之地,而對中國正相反。    二. 根據第五規則,萬一美國不按常規出牌,在中國有全麵核能力條件下,如蘭得公司所建議的對中國進行常規戰略轟炸。中國完全可以用戰術核武攻擊美軍前線海空基地,而多半不會引爆全麵核戰。事實上,隻要中國下定決心這麽作,並將反措施公布於世,美國根本不敢戰略轟炸。因為它沒有很好的對應手段。    三. 中國如果有上述兩個手段。台海戰爭就可以如中國的希望,局限在局部戰爭的形式上。如果台灣宣布獨立或發展核武,以及發生其他嚴重情況,(可能性很小)中國又沒有準備好快速攻台的常規武力,除非美國宣布不參加,中國可以考慮用戰術核武快速攻台,美國是沒有什麽辦法的。如果台灣采取的是無限期拖下去的辦法,中國就應全力準備常規快速攻台能力。一旦準備完畢,盡快進攻,否則大量投入購置的武器會過時。    四. 如果中國在未來十多年建成上述三個能力,(毀滅美國一次的戰略核能力,毀滅美國遠東基地的戰術核能力,常規快速攻台登陸能力)台灣合理的反應是談判統一。中國應有很大機會不戰而勝。    作者:黃金童2 《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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