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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時,我喜歡和一個叫仔仔的男生玩,他有兩顆虎牙不算帥,但當他手裏有兩個紅桔的時候,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現在我再遇到他時,他手邊有一個5歲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6歲,我有點喜歡我們的生物老師,其實現在看起來,那就是一種純純的喜歡。生物老師瘦瘦的白白的,身上總有莫名的香味。他提問,我100%地張口結舌,還總是特別專注地看他。他說,考不上大學你就傻眼了。結果考上大學我也傻眼了,他結婚了。
20歲,我正兒八經開始人生的初戀,有個男生每天為我占圖書館座位,還給我買小籠包吃,另外,情人節還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飄飄地坐他的單車,上演著花樣年華。結果呢?大學畢業我們各奔東西。大學的戀情往往是黃粱一夢,能夠水到渠成的不多。
23歲,我變得聰明而多情起來,想找個“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車有房的。但那樣的人不是給我準備的,於是我降低要求想嫁個小有錢人,後來看了太多有錢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標準,沒有錢,個子高長得帥也行,至少養眼。這樣的男人交往了幾個,結果長得比我難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長得好看的甩了我。
25歲,我終於踏下心來想找個知冷知熱的男人過日子,畢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這也難,我遇到一個好像和錢有仇的男人,他總怕一夜之間人民幣貶值似的,迫不及待地把錢花出去,用他的話說,這點錢娶個媳婦也不夠,去趟歐洲就沒有回來的路費,還是吃了喝了吧,這樣的人我能嫁嗎?當然不能。遇到的第二位男人小氣到讓我側目,我猜他們祖上沒準全是會計,他不打折的東西不買,牙膏用完了要死擠,擠完了還要用剪刀剪開,天啊!我怕嫁給他一條內衣也要穿十年,所以,還是快閃。
27歲,我理想的男友條件雖然一降再降,卻仍獨守空閨。我媽說我這人太挑剔,我說我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兩回事。
30歲,我的嫁人條件簡單到和5歲時一樣,我希望有一個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裏有兩隻紅桔,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如果我愛吃,他就全都給我,如果我嫌剝皮費事,他就替我剝,如果我嫌吃費事,他就把它們榨成果汁。這種男人具備一顆平凡愛人的心,這就足夠了。若得此君,夫複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