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情歲月

作為四十歲的女人,作為過來人,作為妻子,我想說說過於女人的事情關於女人的心理關於女人的性格和女人的所有事情,希望我的博客讓女人更
正文

新女性覺悟起來,自覺摒棄男權主義下買賣婚姻中妻子角色的妓女職能

(2006-08-15 01:13:25) 下一個
       現代社會中,部分女性以種種借口單純為錢財嫁人的不在少數。這種願賣和願買的婚姻方式,使買賣婚姻的合法化、家庭解體和潛在的社會不穩定。所以,婦女們首先應該覺悟起來,自覺抵製這種買賣婚姻方式,摒棄婚姻中期子角色的妓女職能。
     《金瓶梅》第三十二回說的是妓院中的李桂姐眼看西門慶出任縣衙提刑官,越發得勢,為了籠絡老相好,趕緊辦置一份厚禮,一大早,坐著小轎上門來,滿臉堆笑,要拜在正室月娘名下做幹女兒,正正經經拜了四雙八拜,然後再向西門慶磕頭。“把月娘哄得滿心歡喜”。另一個妓女吳銀兒不甘落在李桂姐之後,打定主意要備份禮,第二天趕著認為西門慶生下貴子的的寵妾李萍兒做幹娘。送往迎來的妓女竟然上門來了,認嫖客的大小老婆做幹媽;而身為良家婦女的正室或偏房,欣然接受了他們的禮拜,並不認為與妓女一家人似的母女相認而感到人格上的侮辱。這實在是一個諷刺。
     在盛行三妻四妾的封建男權時代,供養在深深庭院的妻妾和墮落風塵被迫賣笑賣身的妓女,作為女人的職能,其實並沒有多大差別,其實都是以自己的身子去侍候男人的肉欲。正因為有這樣一個心照不宣的認同,李貴姐才可以毫無顧忌的登堂入室一心討好攀附,絕不會自討沒趣,吳月娘認了妓女做幹女兒。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製和國家起源》第二章裏,在論述當時盛行的買賣婚姻時,有一段精辟的見解:“妻與普通賣淫之女不同之點,隻是在於她不像工資勞動者那樣計件出賣肉體,而是一次永遠出賣肉體。” 古羅馬喜劇《錯盡錯絕》中的丈夫,一開場就氣勢洶洶地把妻子臭罵一頓,可憐的妻子躲進內室,不吱一聲,聽憑丈夫把自己最好的衣服拿去討好妓女,妻子沒有家庭地位可言,沒名沒姓,還不如妓女有她的芳名,而隻有一個比女奴好不了多少的名份:妻子。
      在今天,對於有主見有智慧有才華心誌高潔的女同胞們,婚姻應該同時是一種精神生活。為了維護婦女的人格尊嚴,我們必須在妻子和出賣肉體的妓女之間,劃出一條不容混淆的界線。 婦女們要努力做到:經濟上獨立,人格上自主,心理上自信和自尊! 堅決不在妻子的名份裏兼任妓女的職能。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一言 女性經濟獨立、價值觀崇高才是扭轉此現象的根本。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