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外地演出兼交流,心情不錯。周末演出完,照例幾個朋友相約 98 。
首先聲明,作為一名歌劇演員,我很少碰酒精飲品,隻有在放假或演出後才與朋友象征性的少飲一杯,算是放鬆,亦算是與友打成一片。朋友們都是愛酒之人,但大多很自製,不會醉酒。對於我來說,就是摻和,不會品酒,對口味卻很挑剔,隻能喝一點紅酒或水果風味的酒精飲料,不能多,一杯剛好,兩杯便不知東南西北。
可是,這個周末我破了個人紀錄。朋友在我喝了一杯紅酒後,推薦了 Lindemans Framboise --- Raspberry, 一種Belgian Framboise Beer, 我先品了一小口, em...... 既有的 Raspberry 水果的醇香,又清涼爽口, 再喝一口,便愛上了它......並連喝兩杯......
所以朋友們總說我是挑剔的,不是不愛,而是沒遇到喜歡的。所言極是,因為喜歡,便經不起誘惑, 就這樣輕易的刷新了個人酒吧紀錄,還是在自己的要求之下,如次貪杯,實在有背職業道德,急需做出深刻自我反省!!!!!!
挑剔不是錯,不是求全責備,而實擇善固執吧。千萬別勉強自己。
祝好了。
靈犀:真有靈犀。。。老讓我感動。。嘿嘿!
you know who should you listen to... haha
你的照片挺Cool哈!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