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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什麽樣的文學?什麽樣的文字才是好作品?誰是最偉大的作家?
這些都是好問題,但是都是大問題,大的叫人無法回答。我隻問自己,我該如何閱讀別人的文字?
我很早接觸了魯迅,那時懵懵懂懂,隻覺得好玩兒,百草園裏的蟋蟀和蜈蚣,瘋瘋癲癲的孔乙己,嘮嘮叨叨的祥林嫂,這些都給那時灰色暗淡的精神生活帶來了異樣的色彩,當然魯迅的書也是當時唯一能公開閱讀的舊書。
成年之後讀魯迅,方才發覺魯迅的作品裏有更大的世界。於是發現,孔乙己,阿Q,祥林嫂都從書裏走了出來,他們就活在自己身邊。再後來,猛然醒悟,自己身體裏麵難道不也住著一個阿Q,一個孔乙己,一個祥林嫂嗎?
這就是魯迅的了不起之處。魯迅促狹嗎?魯迅尖酸嗎?魯迅消極嗎? 當然!魯迅是個凡人,而尖酸促狹消極這些人性的特征哪個凡人沒有呢?魯迅為什麽又那麽極端,把幾千年濃縮成兩個字:吃人?因為他覺得:“中國人的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中的,譬如你說,這屋子太暗,須在這裏開一個窗,大家一定不允許的。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來調和,願意開窗了。”原來,魯爺並不是要徹底取消中醫,也不是要完全消滅漢字,讀懂了魯迅就知道,他僅僅要開扇窗,而已。
作家怎麽創作是他自己的事,他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取悅每一個讀者,那種刻意為特定群體或派別寫作的,要麽是瓊瑤,要麽是浩然,最多也隻是晚年的郭沫若。
大凡公認的偉大作品,基本都是對現實的批判和對人性的揭示,作家不是郎中,沒有開方抓藥的義務,更沒有這個能耐。比起把潰爛之處抹幾層粉底霜然後形容得豔如桃花,批判現實主義文學永遠是文壇的常青樹。這棵大樹上花繁葉茂碩果累累: 司湯達、狄更斯、巴爾紮克、福樓拜、梅裏美、左拉、莫泊桑、都德、小仲馬、羅曼·羅蘭……馬克思稱他們是“傑出的小說家,他們在自己的卓越的,描寫生動的書籍中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會真理,比一切職業政客,政論家和道學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還要多。” 中國的魯迅、莫言、餘華、陳忠實、賈平凹也組成這棵大樹上一根粗壯的枝幹。
《哈姆雷特》不也隻是揭露了人性的貪婪狡詐和殘酷嗎?莎翁撥開一層層偽善,把血淋淋的背叛,亂倫,謀殺,墮落呈現出來,麵對人性之惡,天才如莎翁,他有什麽靈丹妙藥嗎?沒有,借哈姆雷特之口,莎翁隻能說,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 作家借助文學作品幫助讀者看清世間的繁雜,撥開雲霧看清人性的本質,作家不是心靈導師,更不是上帝,要真正看清所謂的緣法,需要的是讀者自己的智慧和對世間萬物的慈悲。救贖靠的隻有自己。同樣,中國近代電影的巔峰之作其一是“霸王別姬”,其二是“活著”…餘華或張藝謀是渲染我們文化的醜陋嗎?也許,不過我看到的是每一個人包括我自己人性的缺失和脆弱,看到生與死,看到跨越時空的愛。如果時光倒流,誰敢保證自己就一定不是段小樓,不是程蝶衣,不是富貴少爺呢?當然我們的文化需要變革,而這個變革不正是每一個人自身的提升和進步嗎?
誠然,大多數時候我們閱讀是尋求快樂,讀這些人的作品難免有些沉重壓抑,好在文學流派和形式千姿百態,《人間喜劇》讀累了,可以讀《巴黎聖母院》,《西廂記》、《梁山伯》,還有《三體》,哪怕泡一杯清茶,捧著Kindle看一遍《三生三世十裏桃花》,在十裏桃源過一把神仙的日子,也不失為人生一樂。再不濟,讀讀潤濤閻嘛。一百個讀者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那一百個人也會讀出一百個魯迅,至於看見一件短袖子,是關注衣裳本身還是立馬聯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這歸根到底都是每個讀者的心。
我本人不懂什麽現代主義,立的大鳥我隻讀出豔情和色情,反正我也不是什麽正人君子,於是聯想到塞尚的“噴泉”,倒是可以和大黑鳥成為絕配,對於我,那隻是一個公廁裏的器皿,它能成為價值連城的頂級藝術品,這本身就是對“神跡”最好的詮釋了。
回到開頭的問題,答案就是,文學不需要什麽座談會講話去指導,讀者需要不拘一格的文學,而能引出你靈魂深處那涓涓細流,讓你產生精神共鳴的作品都是好作品,那些筆耕不輟,用心寫作, 寫出你自己心中的哈姆雷特的作家都是好作家。
關注自己喜歡的作家,讀自己喜歡的作品,不必去定義作品的好壞,也不必對作家評頭論足指點江山,讀完一部作品,寫寫我們的讀後感,想想:我究竟該怎樣閱讀?
有的人信了上帝之後發現了自己有罪,有的人信了上帝之後發現別人有罪,這都不是聖經的錯。聖經都不能讓人讀了立馬成為聖徒,何以要求作家開出拯救人類的藥方?即便有了藥方又去哪裏抓藥?又如何讓病人吃藥?誰才是病人?
魯迅終究還是錯了,因為救救孩子不如先救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