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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港台文化——兼答文革兄

(2012-09-27 10:15:33) 下一個

   

首先要說明的是,轉貼他人文章和代售商品完全是兩碼事,轉貼人不可能100%地理解原文意圖,更何況讚同呢?所以轉貼人既沒有義務為原貼辯護,沒更沒有責任作售後服務,這個analogy不能成立,否則,那些“垃圾搬運工”們可要忙壞了。   

《關於港台文化》, 是我收藏的一葦渡江為數不多的網文之一,我欣賞他的文字,至於其政治理念未必全盤接受,此文倒數第三段的部分文字是我讚同的主題:“港台文化保留了更多的中國文化?如果你是指請大仙、拜關公,也許有些道理,或者說台灣保留了中國的黃金和故宮珍寶(老蔣走的時候帶去的), 俺可能也同意。……要說台灣的文化是中國文化的正宗和代表,你要先去問大陸的十幾億人民,然後再去問台灣的幾千萬人民。文化不是每年浩浩蕩蕩地去祭祖, 文化是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一朝一夕的生活方式。你去河南,山西,陝西,山東的農村看看,你會覺得自己渺小的可笑。”

如果你還記得的話,我多次再探討製度和文化時說過,中國大陸才是傳統文化保留的最徹底的地方,關於這一點,孫隆基先生在《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中有非常精辟的論述。

另外,我也同意,對於文化,香港、台灣要分開來談,因為正如王朔所言,港台在文化上是有高下的。

我也多次提到,香港的文明之路,較之台灣對大陸有更大的借鑒作用,台灣在“去中國化”的道路上已漸行漸遠,而香港文化由於地域、政治和曆史的原因,與大陸內陸文化交織的更融洽一些,香港和大陸無論是在政治還是文化層麵的發展,和大陸都是相輔相承的。

當然,台灣文化的“遠行”不代表否定台灣文化的理由,台灣在民主進程上比大陸向前邁進了一大步,那麽對於我這個文化決定論者來說,其意義是顯而易見的。

正如一葦老弟原文所述, 文化不是祭祖燒香拜菩薩,文化是實實在在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這是文化的精髓或深層結構。我關心的文化主要在這個層麵。

當然,文化,尤其是所謂“港台文化”,人們習慣於指服務於大眾娛樂的社會現象,其代表是那些電影、電視連續劇、影視明星、言情/武俠小說和其作者們。在這些方麵,我們不能否認港台是大陸的啟蒙老師。尤其是香港的商業電影,毫不誇張地說,在曆史的某一時期,它是和印度的寶萊塢、美國的好萊塢並駕齊驅的三駕馬車,但是我們不能在文化層麵將香港、印度和美國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衡量,就是這個道理。

作為大眾娛樂範疇的“港台文化”,王朔有過很具體的論述,“痞子”的話糙了一點,但是不無道理。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王朔:我看大眾文化港台文化及其他

受殖民地影響,港台大眾文化的“資本主義化”是顯而易見的,商業化,市場化衝淡了文化深層次的哲學與形而上的思考,不過台灣在民主進程中湧現出不少深刻的作家和作品,就連《綠島小夜曲》的背後都有說不完的故事,但相比之下,香港的大眾文化,娛樂功能則遠遠大於價值觀層麵的思考。 

我知道有人要提金庸了,我本人沒有資格評論金庸,但我推薦大家看看王朔的《我看金庸》 ,他老人家把四大天王,成龍電影,瓊瑤電視劇和金庸小說並列為“四大俗”。

還有,李敖對金庸也毫不客氣,並且連帶三毛一塊兒拉下馬來:《三毛式偽善和金庸式偽善》。

至於瓊瑤,咱們就不多浪費口舌了。

當然,說港台大眾文化有“俗”的一麵並不能完全否認港台文化,況且,港台各有各的“俗”,港、台文化上的共性和差異都是巨大的,好比京戲和昆劇一般。硬要比較,用龍應台女士的話就是:“如果拿台北和香港作個比喻,那麽台北是頭腦大而手腳萎縮,香港則是沒有頭腦但手腳特別發達,都算不得“健全人”。” 

既然港台文化都生根於大陸,不管文化的枝丫多麽發達,它們都免不了在醬缸裏吸收著營養,別怪金庸沒有輸出什麽積極的價值觀,我們有四書五經,我們有四大名著,我們又為世界文明輸送了什麽先進的價值觀呢?

好了,該說的都說得差不多了,文化這個扯不完的話題一打開就是一個潘多拉的盒子,況且我隱約感到,談論台灣文化,老兄您似乎有些
conflict of  interest, 如果我猜錯了,請您原諒,如果讓我說著了,我們就此打住。

借用一葦老弟的話:“俺傾聽你的觀點,更尊重你的批評。請多來指教。”謝謝您的交流,在下受益匪淺,我知道,您是從來不會向某些人那樣誅心的。(這不知道屬於那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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