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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一代人,都是在學雷鋒的歲月裏走過來的,雷鋒叔叔是我們人生的榜樣,是我們崇敬的人物,甚至是一個神。
隨著曆史逐漸展示其真實的麵目,我們發現原來雷鋒也是一個平常的人,有七情六欲,有飽饑冷暖。當共產泡沫破滅,一黨專製昭示天下的時候,我們又覺得自己受騙了,被利用了,於是恨屋及烏,雷鋒又成了眾矢之的,某些人甚至不惜以惡毒的語言詆毀雷鋒。
雷鋒,是千千萬萬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普通百姓,由於曆史和社會的原因,他做了一些超於常人的事情,在一個特殊的曆史階段被當政者看到了“價值”,經過包裝美化搖身一變成了千千萬萬民眾心中的偶像和“神”。但雷鋒還是雷鋒——一個貧苦的孤兒,在“大家庭”中得到一點溫暖自然而然作了一些回報社會的純樸的農村娃娃。
雷鋒何罪之有?!
問題是,是誰把雷鋒從人變成了神?這樣做的目的又是什麽?
分析一個社會現象,不能脫離一個時代特有的社會環境。無需置疑,學雷鋒在當時的曆史時期具有一定的積極向上的客觀作用,對於一個正在向前發展的社會也起到了一定的正麵作用,這是不可否認的。
但是,學雷鋒終究是不能徹底改善和提高一個社會的道德精神麵貌的,因為問題不在雷鋒,今天我們如果揪住雷鋒不放,同樣也無助於反思中國社會嚴重的道德和信仰危機。
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學習雷鋒運動”的根本失誤不在雷鋒本身,而是這種“統一思想和行動”的大一統思維理念,而樹立道德楷模也是我們幾千年來治理社會的不二法門。
可悲的是,曆史上幾乎所有的道德模範人物都有當政者的意識形態在裏麵,否則就難以傳播。
不管是“子路借米”還是“包公辭官”,或“黃香趨蚊”乃至“易牙烹子”,直道後來的“二十四孝”無不是曆代統治者極力推崇的“楷模”,雷鋒,不過是這無數的“楷模”中一個“非典型性”人物罷了。
從曆史的眼光看,傳統的道德楷模無不和“孝”連在一起,“百善孝為先”,而“孝”又是和“忠”連在一起的,“孝”就是讓百姓們在家練好磕頭,轉身對“君”下跪。
從這個意義上說,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學雷鋒是曆史的一個進步。因為所謂的“雷鋒精神”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利人”是為大眾,而不是父母,這裏少了一些封建的家族意識,但是學雷鋒歸根到底又是“忠於黨”,“做毛主席的好學生”,這又回到封建專製的老皇曆了。
所以,我們一旦用曆史的大視野來審視學雷鋒這樣的道德教育,就不難看到,如果不以曆史觀來反思雷鋒,那麽即使我們現在批倒了一個雷鋒,千萬個雷鋒在會成長起來。
不是嗎,自雷鋒之後,我們還有多少個“雷鋒”?先不說什麽王進喜、郭鳳蓮,也不談焦裕祿、孔繁森、方永剛,看看直道今天還在大力宣傳的“全國道德模範” 郭明義、偉正雄、曹道雲、劉玉蓮、培春亮、何濤等等,他們的“感人事跡”有多少是真實的呢?今天我們還在評選“十大孝子”,意義又何在呢?
即使我們不去置疑道德模範和孝子的真實性,看看我們究竟要學習什麽樣的事跡:那個劉玉蓮,為了給村民看病,把自己生病的11個月大的女兒綁在家中,致其死亡。而在此之前,因為給人治病,劉玉蓮已經夭折了三個孩子,在女兒病死之後,她的兒子也是從五個月大被綁到二歲,發燒40度,差點死掉。
21世紀,我們還在宣傳這樣的“道德”?!也不奇怪,這畢竟和包公因為4歲女兒接受了男人的麵餅而讓她“自省”活活餓死;易牙為效忠主子,把親生兒子宰殺如出一轍,至於什麽嚐糞,臥冰之類都是小兒科了。
雷鋒又算得了什麽?
我的疑問是,為什麽千百年來,統治者用這些垃圾就那麽容易把幾億人給忽悠了?我們為什麽如此輕而易舉地接受了這種道德觀,以至於用自己和親人的生命“無私”地換取了“大公”?在我們的價值觀深處有什麽東西錯位了?或者說我們的價值體係裏缺少了什麽?這種沒有“自我”意識的價值體係是從哪裏來的呢?為什麽我們總要“學習”某人才能樹立自身的道德信仰?在西方,即使政府全力去“樹立”一個模範,民眾會跟風嗎?
這些問題不弄明白,“雷鋒”還會層出不窮,那幾百人大庭廣眾之下為父母洗腳的行為藝術還會日複一日地上演,而真正的為人民服務的越來越少,一邊貪汙90億,包養46個情婦,一邊大談道德建設的黃副省長更如雨後春筍……。
沒有宗教上的神,任何“人”一經大力的宣傳,都會爬上神壇的,人畢竟需要一種精神上的支撐和信仰。不管是毛澤東還是雷鋒,都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中國人信仰上的缺失。
也許,我們不必糾纏曆史的陳年舊賬,想想如何朝前走。但無論如何,“以德治國”已被曆史證明是死路一條。
怎麽辦?有人提出回到普世價值上來,政府應該大力提倡普世價值。
可是我們究竟想過沒有,什麽是普世價值?世界上有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價值”?普世價值能替代信仰嗎?普世價值是靠政府“推動”的嗎?靠政府力量讓全民統一到“普世”上來,是不是又回到老路上了?
依我看,中國人最需要的是“自我價值”和自我意識,明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思想自由和人身平等的理念,在此基礎上,方可以確立一個新型的道德體係。
道德,一般認為有兩種起源,神源(亦稱“神啟論”)和心源(亦稱“天賦論”),我覺得道德作為“善”的化身是和“惡”共存於人心的,而道德又是通過一定的文化土壤和宗教情懷得以散發的,在基督教文化中,“摩西十戒”讓人們懂得了基本的“尊敬父母,不殺人,不奸淫,不偷盜,不作假證陷害他人,不貪不義之財”,博愛讓人們從事慈善募捐,領養孤兒等等義舉,而在一個以家族利益為核心又缺乏宗教情懷的文化裏,我們如何讓“善”得以萌發呢?一味相信“仁義禮智,吾固有之也”就難免受囿於空洞的說教,寄希望於他人的榜樣來激發自身的“本善”也一定無濟於事。
於是,中國曆史就這樣重複著:混亂中求得“大治”,“大治”過後又是混亂。中國的曆史也許永遠跳不出這個怪圈。
今天的現實是,民眾已經厭倦了一撥撥的道德說教,什麽都不信,也什麽都不做了——除了掙錢。那什麽才能使這個民族走上正軌,邁入文明呢?
我不知道,但我不會怪罪別人,而是希望多發掘自己的心靈,所以我們該寬待雷鋒,多審視一下自己。我希望以自己的價值觀來判斷該接納什麽學習誰,而不希望任何的個人和組織來告訴我怎麽做。
雷鋒,還是讓他靜靜的躺在那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