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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人性、法製和 “真、善、美”

(2011-05-26 15:02:21) 下一個



我發現很多人都喜歡用真、善、美三個字來描述社會,讚美人生,似乎達到了真善美我們就進入了有道德的理想社會。

可是,中國社會一直與真善美都相隔著一段不小的距離,今天更是每況愈下,假惡醜充斥了幾乎每一個角落。

為什麽?我感到,我們從來都沒有真正認識到真善美的確切含義,而總是用假大空的教條來曲解真善美。

什麽是“真”?

從古至今,中國人很少提倡“真”,儒家學說從來沒有涉及這個層麵。我們習慣上“畏大人,畏聖人言”,凡是大人、聖人說的就是“真”。於是,四書五經就是“真”,毛主席語錄更是真理的化身,就連人民日報上或一切鉛字印出來的東西都千真萬確,大科學家的畝產萬斤絕對假不了。到了今天,我們才發現一切都是虛幻,終於什麽都不信了,就信錢。不!連百元大鈔上的“聖人”像都要對著燈光照來照去才能相信它是真的。

“善”,儒家談的最多,《大學》裏還有“止於至善”——“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做好君臣父子大概就是“善”的極致了,所以傳統文化裏又有“百善孝為先”的說法。

這樣“善”的詮釋顯然不是今天我們應該提倡的,過去我們可以讚揚“郭巨埋子”,可是為什麽今天還在提倡大公無私,舍己為公的“英雄”和犧牲自我,孝敬長輩的“孝子”呢?

看來,我們對善的理解還有不少盲區。

“美”,儒家對美這個概念也缺少專門的論述,傳統文化中又常常把“美”和“色”連在一起……其實我們不應該給美定任何框框。古羅馬曾以裸體為美,而中國人則把身體包裹的嚴嚴實實;我們不久前還把喇叭褲長頭發列為資產階級的醜惡行為,今天袒胸露背奇裝異服都是“酷”了。一堆廢物垃圾有人覺得又亂又醜,有人則認為是一件藝術品……。

看來把真善美作為人生的製高點還真有不少問題要弄明白。

我覺得,與其在概念上翻來覆去,不如從現代文明的普世價值裏尋找“真善美”的替代品。

比如,我們可以用科學、人性和法製取代“真善美”。

什麽是“真”?不要看某一句話是誰說的,也不看某件事是誰做的,而是用科學和真理來檢驗每一句話,每一種現象,讓觀察、實驗和數據說話,真假就不難辨別了。

所以,不管某個觀點出自哪個“大師”的著作,隻要與事實不符,經不起客觀的檢驗,我們就有理由質疑;不管某句話出自誰的“喉舌”,隻要違背基本科學常識,就一文不值;也不管某一“奇跡”是否是你親眼所見,隻要一經科學理論或實踐推翻,再神奇的東西,都是魔術。

當然,科學不能解決一切,所以“真”並不是我們追求的“至善”。有的時候,“虛”和“假”也是生活中的必備——善意的謊言和自欺而不欺人的阿Q也有存在的必要,這也是正常人性的一部分。至少,隻要“假”不傷害欺騙他人,就無傷大雅。比如那些古玩贗品,有的工藝精製到爐火純青,隻要標明是仿品為何不能作為普通藝術品存在呢?

人性是什麽?這是千古難題,不過我們可以化繁為簡。

儒家認為人性本善,可誰都不知道正確答案在哪兒。

我比較讚同基督教的理念:人都有原罪,這原罪不一定就是“本惡”,而是說每一個人的本性都有缺陷。在治理社會的層麵,隻有把抑惡置於揚善之上,才會有實效,隻要抑製了惡,善就得到彰顯。抑惡遠遠比揚善實用有效——機場一視同仁的安檢就比人手發一本《聖經》或《弟子規》有效千萬倍。

不過,我又覺得,人性應該定義為:大多數人身與俱來的特性,這特性在絕大多數人身上顯示的是“善”——即對於弱小的同情和憐憫(惻隱之心)。“惡”是對他人生命的無視和殘酷,這是人和獸的分水嶺。

一個心智正常的人,是不會無故殘害他人生命的,哪怕你再貪婪再自私。隻有心智殘缺,身心“返祖”的人才會做出慘絕人寰的惡行來。

一般意義上的貪婪自私不會導致惡行,相反,如果我們的社會文化能正確認識人性並加以誘導,貪婪和自私都可以轉化為社會進步的動力。

人類正是因為貪婪才不斷的有所發明,有所創造。這,是原動力所在。西方社會發明了專利法,本質上是保護,鼓勵人們“貪”。

如果一味宣揚“大公無私”,凡有新的發明創造都要無償拿出來分享,誰還會有動力?前一陣有海歸博士私造專利抗癌藥被判刑,許多人為其喊冤:此博士的行為是善舉,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可是法律無情,你今天放過他,明天就少了更多的特效藥物,對現有的發明人也不公平。這就是為什麽忽視人性而片麵強調“至善”的民族沒有創造發明。 

自私,是人的本性,也並不是一件壞事。人類把自己的家庭,財產,配偶都視為私有,不允許他人共享。自私也是自我的獨立意識生成的源頭。於是,基督教文化有了以父母子女為基本單位的家庭,有了一夫一妻,有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有了個人獨立的自我意識,有了自由的思想和言行。我常常感歎《簡愛》在1847年,當我們還在四肢伏地,磕頭高呼“謝主隆恩”的時候,一個既不漂亮又不富有的女孩能對主人說:“It is my spirit that addresses your spirit”。

反觀我們,在“大公無私”的理念下,個人的價值都要建立在至少二人(仁者人也)之上,個人的存在取決於他人和某個社團的意誌,於是本因具備獨立思想的作家要依附一個“協會”生存,全中國除了一個不是作家的最高領袖都由“公家”發工資而無法領取稿費,演員也隸屬某個“單位”沒有片酬,農民都在一個“公社”吃大鍋飯……。我們還用“公理”也就是“天理”來製約壓抑個性,於是就要存天理滅人性。這樣一來,家庭的權威在於最年長的男性,社會的權威在於“君”;直至今日,我們的社會還等級分明,我們還缺乏獨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我們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意識還很薄弱,侵權事件時有發生,三妻四妾死灰複燃……。

當然,自私和貪婪必須受到限製,無止境的發揮將演化成“惡”的導火線。於是,法製就成了一個社會必不可少的衛士。

隻要貪婪和自私在法律的框架下運作,我們就不能一味的把它們歸納成罪惡。所謂“恬,淡,虛,無”——淡化名利,清心寡欲的農耕社會的生活哲學並不為現代人所欣賞,也不能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美”,是無法準確定義也沒有必要,不可能用任何東西來替代。我隻想指出,一個倡導科學,弘揚人性的社會難道不美嗎?至於藝術之美,則見仁見智,哪怕你認為裸體做愛也是藝術,隻要你是在自家的臥室而不是公共場合,你盡管陶醉於自己的“藝術”,否則,法律是要來幹涉的。

所以,我提倡用現代的科學、人性和法製替代古老的“真善美”,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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