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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愛國一直是一個爭論的焦點,以至於有人換了國籍被人批評不愛國就惱羞成怒——“我有一顆紅亮的心,我永遠愛國!”
慢著,愛不愛國那麽重要嗎?不愛國又怎麽了?
其實,關於愛國早在一百年前我們的思想先驅就完整的論述過這個問題,可是眼下愛國激情高漲,民族主義狂熱——“愛國是做人的基本準則,愛國是高尚的道德,連祖國都不愛的人豬狗都不如”——愛國似乎是天經地義的,是不容討論的……
但是,按照這個理論,很多事情叫人費解。
滿清入關時,漢人拒絕剃發,那是為了不做亡國奴,可是到了民國,大清遺老遺少們又拒絕剪辮子,剪了的也假模假樣裝個假辮子。拖著個豬尾巴,那也是愛國,隻不過愛的不是中華民國,是大清國。
熱愛大清國的還有頂著屎盆舉著月經帶愚昧瘋狂的義和團,如出一轍的紅衛兵高舉愛國大旗火燒外國使館、還有朝學生開槍的共和國衛士、向貪官獻媚,一麵給高官遞紅包,一麵為共產黨大唱讚歌的“愛國”商人——這些都是以愛國的名義;外國人也愛國:日本鬼子和納粹黨員衝鋒陷陣是愛國、美國大兵入侵伊拉克是為了愛國、最最愛國的是自願獻身的日本慰安婦……
不愛國的有嗎?有!他們是那些二戰中的日裔美軍和美國軍事情報處的日本翻譯,他們不愛日本,居然說“那裏有自由, 哪裏就是我的祖國!”,還有為盟軍工作的德國人,更有投奔紅色中國的韓丁陽早和沙博禮這些“美奸”,還有遇羅克、張誌新、王小波……
那麽究竟應不應該愛國?
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明白什麽是“國家”。“國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政治概念,所以“國家”就和“政府”難解難分,一個獨裁政府往往用“愛國主義”做幌子,挑起極端的民族主義,對內維護暴政,搜刮民脂民膏,對外實行霸權,欺壓弱小,人民的一切權利和利益則犧牲在愛國的狂熱之中。
早在100年前,陳獨秀就回答:“我們愛的是人民拿出愛國心抵抗被人壓迫的國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愛國心壓迫別人的國家。 我們愛的是國家為人民謀幸福的國家,不是人民為國家做犧牲的國家。”
到今天,我要說的是,沒有人能強迫別人去愛什麽,所以愛國不是公民的義務,而保護公民則是國家的責任。和平時期,每一個人都應該做一個思想自由的獨立公民,擔負起監督政府的義務,反對暴政,不讓它濫用權力;戰時,每一個正直的人都應該以全人類的利益為重,而不是僅僅盯著本民族,盲目地為國而戰,而是為正義為自由而戰。如果自己國家發動戰爭,則堅決抵製戰爭,反對入侵他國,勇敢和自己的國家說“不”,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的同胞,不使他們遭受戰爭的苦難——為國而戰的日本鬼子和納粹士兵,最終把本國人民也帶進了血與火的深淵。
所以,人民要警惕惡政下的愛國,可惜中國幾千年來的政權大多是惡政,暴君以愛國的名義愚弄百姓,中國的百姓自古也隻有“朝廷”的概念,並不明白真正的國家是什麽——凡是 “朝廷”做的都是偉大正確的,凡是“朝廷”反對的,就是十惡不赦的——愛國成了衡量一個人的道德準則,“愛國”也終究成了一個精神枷鎖。於是,為人民利益著想的袁崇煥被崇禎淩遲致死,百姓爭相生食其肉,以表憎恨賣國賊,以示愛國忠心。真正愛國的秋瑾等義士喋血菜市口古軒亭,阿Q門高喊“殺得好!”一麵向他們投擲石塊,一麵賄賂劊子手,好拿到人血饅頭。到了今天,愛國就是愛黨,黨說幹啥就幹啥,把一切獻給黨。愛國成了維護一黨專製的擋箭牌。人民失去了自由,國家就成了剝削人民的利器。
胡適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
魯迅和李大釗都說,國家隻是“一種騙人的偶像”,所以,我不愛國,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值得我去愛!我也沒有必要去恨一個國家,更不會去賣國——至少,先得讓我做瓜瓜、寶寶才有資格賣國吧?
但是,我熱愛曾經生我養我的家鄉,不過那不能代表一個國家; 我熱愛至今仍生活在那兒的親人故友,他們也不能代表一個國家;我熱愛唐詩宋詞西遊紅樓,那還是不能代表一個國家;我還愛吃混沌水餃拉麵火燒,這更不能代表一個國家。
國家究竟是什麽,我也不想去弄明白,但不管我生活在哪個國度,我首先做一個守法公民,履行自己監督政府的義務,並以自己的獨立思想判斷什麽是善良的,什麽是正義的,什麽是真正的和平之舉。同時,愛護自己身邊的人,為他們和自己的幸福生活勤奮工作。
所以,如果你出了國,加入了別國國籍,就不要奢談什麽愛不愛國了,因為愛不是可以隨便掛在嘴邊的,愛,和責任與義務緊緊相連——當你宣誓入籍的時候,你就要效忠那個國家,為維護它的主權和利益不惜拿起武器奔赴戰場。那麽,當美國入侵伊拉克時,你有必要和義務去愛那個國嗎?如果美國侵略中國,你愛美國,是為虎助虐,你愛中國那就是叛國投敵。再假設,如果有一天中國強大了,頭腦發脹去侵略周邊小國,你也高喊愛國口號去奔赴前線,那樣的愛國意義何在?
請不要以政府和愛國的名義號召我做任何事,更不要強迫我愛國,因為愛什麽不愛什麽是我的個人自由,所以我也不會強迫我的兒子愛國,如果可以,我倒是想寫一首詩:
我的兒子,
我十來年教你愛國——
這國如何愛得……
你莫忘記,
這是我們國家的“公仆”,
強奸了玉嬌,打死了(孫)誌剛,
槍斃了祖父,逼死了祖母, ……
你莫忘記,
是誰槍殺了無辜的學生,
是誰打死了上訪的村民,
是誰把汙水廢料倒進了村,……
噯喲!……汙水要流到這裏,——
你跑罷,莫要同我們一齊死!
回來!
你莫忘記:
你老子臨死時隻指望快快亡國;
亡給“哥薩克”,亡給“普魯士”——
都可以……
哈,我其實沒有這水平,這首詩的作者是胡適,隻不過原詩是這樣的:
我的兒子,
我二十年教你愛國——
這國如何愛得……
你莫忘記,
這是我們國家的大兵,
強奸了三姨,逼死了阿馨,
逼死了你妻子,槍斃了高升……
你莫忘記,
是誰砍掉了你的手指,
是誰打死你的老子,
是誰燒了這一村,……
噯喲!……火就要燒到這裏,——
你跑罷,莫要同我們一齊死!
回來!
你莫忘記:
你老子臨死時隻指望快快亡國;
亡給“哥薩克”,亡給“普魯士”——
都可以……
這首詩最初發表在《新青年》上,後來“小心求證”的胡適為緩和語氣刪除了前三行,並在末尾添加了“總該不至——如此!”
當然,我也小心的希望“總該不至如此!”
中國當然亡不了,所以我們不少人就背井離鄉,做了“哥薩克”和“普魯士”人,因為我們,至少我自己不願意生活在這樣的的國家:因浮誇餓死幾千萬人,又以國家的名義鎮反反右文革六四抗美援朝援越援非援助阿爾巴尼亞古巴朝鮮……,如今雖然有鳥巢大劇院,但貪官汙吏層出不窮,還提倡“人民為國家做犧牲”,以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讓另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於是就有千百萬工人失業,孩子失學,農民不得溫飽……。
所以,如果你換了國籍,就不要怕別人指責你不愛國,因為愛國不一定就是高尚的情操,不愛國也不是罪惡,相反,維護專製,擁護暴政才會遺臭萬年。
我希望國家消失,我期待著世界大同。
謝謝評論,造就被盯上了,老啦,無所謂了。
你的膽子、氣魄,才敢接觸這種題材。不怕被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