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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鄰居的狗就狂叫,壞了一天的心情,滿腦子都是“狗”字。
狗怎麽啦,狗狗挺好啊!可是在中國文化裏,凡帶了“狗”字的,一定不是好東西!——狗腿子、狗奴.才、狗Z種、狗娘養的、狗仗人勢、狗日的、狗……。
狗到了洋人那裏待遇就不一樣了,完全是家庭成員的待遇,不但有好聽的名字——什麽小雨點啊,小心肝啊,巧克力啊,紅寶石啊什麽的,而且吃好的穿好的不說,對於其主子而言,比其老婆老公的地位都高:過生日有蛋糕,聖誕節有禮物,狗兒一旦死了,那真是一個如喪考妣。
文化的差異真是太奇妙了!
你喜歡一樣東西,就把它供起來,你不喜歡它,就“拿伊作特”——吃下去!
所以中國人喜歡吃狗肉也是路人皆知的。這可不得了啊,洋人又借題發揮了,什麽中國人野蠻啊,不道德啊等等。
我一直是不服氣的,曾舌戰群夷:
“你們為什麽吃雞?雞也是動物啊,我兒子還把雞作為寵物呢?人人生來平等,那動物就不平等啦?哦,狗聰明?是朋友?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虐待智障人士,隻有聰明人才是朋友,高等人啊?聽起來像希特勒在世哦!”
嗬,目前還沒有人能夠在理論上駁倒我。
當然,我是主張人們相互尊重對方的文化習俗,更要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華人在西方國家忍一忍,想吃狗肉了買張機票回國大吃一通狗肉火鍋;你洋人如果去印度,先把漢堡牛排癮戒了,否則小心吃不了兜著走!
一個民族按自己的文化習俗生活無可非議,但是如果要在文化層麵上和別人交流,就不得不兼顧其它文化了。
比如你要把本國文字翻譯成別的文字,就不能按照字麵上的意思生搬硬套。“狗Z種”是很惡劣的罵人話,如果翻譯成“雜交的狗”,那可是好東西啊,你沒看見那些眼睛鼻子扭成一團,腿短肚肥,醜陋至極的雜交狗,價值連城啊!
所以,“狗Z種”隻能找一個相近的“bastard”之類的英文詞匯了。
普通的日常用語隨便翻譯無所謂,可是大人物的著作不可造次的,往往要字斟句酌,一個詞都不能輕易改動。比如老毛的東西,非錢鍾書這樣的大腕才能拿捏得起。瞧瞧人家翻譯“吃一塹,長一智”——“A fall into pit,A gain in your wit.”這一把刷子咱可得好好學學。
次一級人物的文章,就不可能勞駕錢鍾書了。比如魯迅,不知道誰給他翻譯的“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本來是痛罵梁實秋的,結果洋人一看卻對梁老夫子愛得死去活來:一個走失了的,有錢人家的,切饑寒交迫的狗狗,多惹人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