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漫談:標點符號的奧妙
(2008-01-06 12: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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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人們寫文章是沒有標點符號的,讀起來很就吃力,甚至產生誤解。漢代開始有了“句讀”符號,語意完整的一小段為“句”;句中語意未完,語氣可停頓的一段為“讀”(念逗,相當於現在的逗號)。所以韓愈在《師說》中寫到:“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可見斷句的重要。
大家都熟悉的一個斷句經典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這句話,使用不同的斷句方法,可以產生許多不同的意思:
1.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2.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3.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4.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5.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6.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7.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8.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
相傳明代的書畫家祝枝山,在某年的除夕,給一家財主寫了一副對聯:
明日逢春好不晦氣
終年倒運少有餘財
財主看後大怒,當即告到縣衙。公堂上祝枝山說寫的全是“吉慶之詞”,財主聽了越發怒道:“‘明日逢春,好不晦氣;終年倒運,少有餘財。’有這樣的吉慶之詞嗎?”祝枝山聽了哈哈大笑,念道:“明日逢春好,不晦氣;終年倒運少,有餘財。”縣令和財主聞之麵麵相覷,無言以對。
清末冤案故事《楊乃武與小白菜》中,楊乃武屈打成招,供詞中暗伏玄機:
乃武親筆供招有意謀死小度
案情實非冤枉到底吾命休矣
衙門按此供詞讀為:
乃武親筆供招,有意謀死小度;
案情實非冤枉,到底吾命休矣。
於是將楊乃武定為死罪。後來複審時,楊乃武翻了供,說他的供詞是:
乃武親筆,供招有意謀死小度;
案情實非,冤枉到底吾命休矣。
一段供詞兩種讀法,前者自供有罪,後者則自訴無罪,全在斷句的手法上。在標點符號不完整的“句讀”時代,出現這樣的故事是不奇怪的。
乃武和白菜畢竟隻是一個平頭百姓的故事。標點符號引起的最大冤案莫過於孔老夫子的名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我們現在看到的原句是:“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秦伯》
但是,如果我們結合上下文的語境,似乎可以看出這句話應該斷為:“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孔子的整句話就是說,詩、禮、樂這三樣東西是教育民眾的基礎,一定要抓好。如果人民掌握了詩、禮、樂,就讓他們自由發揮;如果人民還玩不來這些東西,我們就要去教化他們,讓他們知道和明白這些東西。這才是“有教無類”的大教育家孔老先生的本意。
標點符號的重要性並不之體現在漢語裏。英語中的例子也是隨處可見。例如:
A woman 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各位姐姐妹妹慢點砸磚,司令小花先別刪貼,容我改改:
A woman: 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哈哈,該輪到玄斑竹和我理論了!不過咱爺兒們私下裏理論?
相傳有一次乾隆皇帝要紀曉嵐在折扇上題字,他就寫了王之渙的《涼州詞》。可是這位才子一下子不小心,把第一句的“間”寫漏了。於是就成了“黃河遠上白雲一片孤城萬仞山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
這可是欺君之罪啊!紀大才子不動聲色,巧用斷句,化險為夷。各位看官,您的才華一定不輸給紀曉嵐,可是在皇帝震怒的龍顏麵前能成定自若,紀曉嵐的才學和心理素質不得不令人佩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