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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赤腳大仙辯護——文化走廊道德法庭審理紀實

(2007-09-09 12:23:35) 下一個

地點:文化走廊道德法庭
被告人:赤腳大仙,男,年齡:32 ,婚姻狀況:已婚
公訴人:東方梢兒,牛奶瓶
終審大法官:淑女司令
陪審團:江上一郎,神在阿堵,王立發,河邊 安貝兒 揮一揮手
辯護律師:悟空孫
聽眾:全體廊友
開庭時間:猴年、馬月、狗日、無時、無刻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梢兒):尊敬的大法官,尊敬的陪審團成員,尊敬的廊友們!今天,我們懷著無比沉痛和惋惜的心情,對赤腳大仙近日的所作所為進行道德上的審判。大仙曾幾何時也是走廊上的寫作高手,人民作家,正人君子,中年男人的榜樣,年輕女子的偶像,中年婦女的殺手。可是,可是,令人氣憤的是,大仙在最近一次回國公幹過程中,沒有經受得住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香花毒草,竟然與腐敗分子沆瀣一氣,和兩位風塵女子發生了讓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作為一個走廊上公認的傑出人士,大仙的所作所為嚴重敗壞了走廊的名聲,助長了其餘男性廊友想入非非,躍躍欲試的賊膽,對所有未婚女性夢中的白馬王子好男人的期望也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建議本法庭將大仙逐出走廊,並通告文學全城,以正視聽。

牛奶瓶:梢兒說的很好,我要補充的是,我們要追根溯源,這個赤腳的所作所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此人思想一貫不健康,那日竟將我一張湖邊小坐的照片想像成隨地解手,可見其內心齷齪!這是證據……

司令:公訴人不可借題發揮,發泄私憤。照片一事,與本案無關,不予受理。大仙在風月場所所作所為,證據尚不充分,現責令其本人如實交代。鑒於該部分情結內容敏感,未成年與未婚者請馬上退庭。

大仙:不必,其實省去的部分隻是本仙故弄玄虛,想吸引更多點擊率而異。現在如實呈送法庭。

我放鬆以後,其中的一個小姐說:“老板要不要先洗一下?我們給你搓搓背。”
我說:“下飛機的時候我洗過了,一會兒我衝一下兒就行了,你們要是願意,就先去洗吧。”
她們互相對笑了一下,然後慢慢地將衣服退下。年輕性感的裸體羞答答地出現在我的麵前。目送她們進了衛生間後,我不禁感慨萬千,人間有如此之尤物,我食雲餐霧這麽多年真是枉度時光呀。
就在我摩拳擦掌之際,不料手機響了。拿起來一聽,原來是老婆從美國來的越洋電話。老婆說:“剛給你酒店打電話,沒人接。你怎麽樣呀?酒沒喝多吧?要是喝多了,就找點醋喝喝。自己身體自己得注意,不像以前了,喝酒要限量。”
我說:“沒事,我和老 W 在一起,我們聊過去的事很開心。”
老婆說:“問老 W 好。還有問候一下他夫人。他夫人真不錯,當初為了他,把北京那為麽好的工作都辭了。對了,你看見她了嗎,老了沒?”
我回答:“挺好,還挺年輕的。現在是官太太了,日子過得很順心,孩子也很好。”
老婆說:“讓老 W 多陪她出去走走,記得以前她說最大的願望就是和老 W 出去旅遊。不知道老 W 都帶她到過哪裏。有機會讓老 W 帶她到美國轉轉。”
我說:“一定轉告老 W, 你自己在家要注意身體。”
老婆說:“好的,我想你, See you. ”
我說:“我也想你。”
我掛了電話沒多久,小姐們就出來了,浴巾包裹下的身體上彌漫著一層水霧,顯得更加迷人。但我已經沒興趣留她們了。我讓她們穿上衣服,然後說:“對不起,我酒有點多了,謝謝你們今晚陪我。我很愉快,但現在我必須向你們說再見了。”

牛奶瓶:尊敬的法官,赤腳偽造事實。我剛才用 word 統計了一下,他補充的供詞才 659 個字,他提供偽證,且赤裸雙腳,蔑視法庭!罪加一等!

(聽眾嘩然)

司令:肅靜!現在由辯方律師悟空孫陳訴。

悟空孫:尊敬的司令,各位來賓,女士們,先生們。悟空受赤腳大仙委托,受理本案。經過詳細調查,悟空認為大仙是無辜的,清白的,如果要說錯誤,那也是一個男人難免要犯的錯誤。男人麽,何況眼下國內黃色娘子軍勢力強大,海外男士單槍匹馬何以招架。就算大仙有什麽不是,那也不是什麽錯誤,偉大領袖馬克思在《家庭、私有製與國家的起源》中,就教導我們,妓女是“一夫一妻製的必要補充”。據本人親自查看,那家歌廳美女如雲,且個個沉魚落雁,這不,八戒一去不返……,怪隻怪那些潘金蓮式的小姐們,把個人肉市場經營得如火如荼,這有了市場,怎能怪罪顧客呢?市場經濟啊!比如這毒品市場,曆來都是重罰販毒的,對吸毒的,應該伸出我們關愛之手啊! 所以是那些小姐們該死,把一個個好男人都拖下了水!何況男人都有獸性的一麵啊……

梢兒:抗議!明明是男人的錯,怎麽怪罪其女人了?獸性?人都是動物嗎?看看奶舅,江上大哥,阿堵兄……誰不是正人君子?哪像你個尖嘴猴腮的,難怪你要為赤腳辯護了,其實辯護也是白搭,赤腳他的形象已無可挽回,也不需挽回了!

奶瓶:對!律師也不能昧著良心辯護,你怎麽解釋那 886 字和 659 字的差異?

悟空孫:梢兒息怒。你立業了還沒成家吧,所以還不懂男人這種動物。這男人不像女人進化得那麽徹底,時不時就會表現出獸性。看看走廊裏那些出言不遜,動不動要握拳頭打架的,不都是男人?在性欲上,男人幾萬年來更本就沒有進化,否則人類也就絕種了。文明世界裏,男人在家做獸,在外才做人了。如果女人硬要讓男人家裏家外都做正人君子,那男人可裏外都不是人啦!奶瓶不愧是老娘舅,問到本案的要害了。的確,大仙的供詞與事實有出入,事實是,大仙與小姐的對話句句是真,差別在於大仙與太太的對話。私房話畢竟是個人隱私,大仙有所顧慮情有可原,可如今事關重大,容悟空如實報告,但懇請法庭允許未成年者回避。
……

官人可好?路途疲乏否?國內天氣熱否?

熱啊,這不剛衝了涼,赤膊床上躺著呢,娘子可好?

還行,就是想我的官人了,心裏空空,這不剛才拚命做家務讓自己忙一些,累的一身汗,剛洗了澡,還噴了資生堂,穿著你上次買的小紅肚兜,躺在床上看電視呢。哦,肩膀好酸喲,你給按摩按摩呀!

我的好娘子 …

……

大仙這時口中念念有詞,一手緊握話筒,另一隻手 …( 此處 69 字稍後單獨送司令審閱 ) 。就聽得大仙呼吸漸漸深重,突然雄獅一吼,哐當一聲兩小姐跌倒在浴缸內,大仙也登上了雲端……

司令:悟空此言是否屬實?

悟空孫:句句實話,那日悟空變作一隻蚊子潛入大仙的房間,什麽都沒看見(蚊子視力極差!),但所有對話記憶猶新!可見大仙娘子懂得何時讓大仙做獸,何時做人。大仙在外永遠都是堂堂正正的君子啊!望司令明鑒! 前一陣子走廊烽火連天,劍拔弩張,如今大仙帶頭,讓走廊多一點風花雪月,少一點機槍大炮,功德無量啊,有鑒於此,走廊必須無條件撤銷強加給大仙的一切不實之詞,恢複名譽,並補償這一事件給大仙造成的一切損失:今後凡大仙發送的文章,一律無條件自動置頂!

司令:大膽!好一個狗 … 猴律師!都說律師是最肮髒的職業,果然不假!赤腳大仙涉足風月場所,事實確鑿,憑此封其博客都不為過!你一個小小律師,何以口出狂言,幹涉走廊政務。今後你猴子的任何文章均不與置頂!

司令:下麵由陪審團辯論。
……

江上一郎:大仙啊大仙,你糊塗啊。也真難怪,現代的潘金蓮手段毒辣,我等海外傻男人定力稍有不夠哪有不中招的,當年我在夜校講課,請設計助理,作舞台工作,做電影工作,旅行中,喝咖啡的時候都中過招,傷得不深,痛得不輕啊,何況大仙他年輕奔放,一表人才,唉,神仙也有不能免俗的時候,做男人也不容易啊。

神在阿堵:就是就是,何況大仙乃走廊著名作家,作家就要體驗生活麽,連曹禺為體驗生活都實地考察過呢,等我下次有機會體驗回來,也一定寫一片紀實小說!

王立發:嗨,就這點事,還開什麽庭,有證據嗎?那省去的 886 字呢?我還是沒看到啊!這大仙不夠朋友,說好發悄悄話給我的。還是放他一馬吧,封了他,那 886 個字就永遠成了曆史懸案了。

安貝兒:對,文學城很需要這種寫實的文筆流暢的側記啊!

河邊:就是就是,留著他吧,這腐敗都讓我饞死了,還指望他下回帶俺一塊腐敗呢!

揮一揮手:腐敗又怎麽了?腐敗好!對身體有好處!
……

司令:赤腳大仙腐敗一案,本庭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經過慎重審理,判決如下:赤腳大仙涉足風月場所,事實清晰,本人亦供認不諱。考慮到大仙平時的一貫表現,加上其能主動交待,情結輕微,對大仙處罰如下: 1. 注意個人儀表,從今往後來走廊必須穿鞋; 2. 一周內寫出三篇老少皆宜的高質量文章在走廊發表,不得拖延,否則封其 IP, 並驅逐出文化走廊。本庭為終審判決,被告不得上訴。

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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