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留學簽證的“門檻”
留學北美,學位含金量最高。尤其是去加拿大讀大學本科,不僅性價比優異、環境安全祥和,而且無論是讀研、讀本或讀大專,畢業後都有寬鬆的實習工作和申請移民的機會。加拿大簽證的“門檻”較高,但是與美國比,簽證政策相對穩定和人性化。隻要你對簽證要求和審批程序獲得了起碼的了解,並且主要條件具備,就有理由對成功抱有基本的信心。
下麵,我們對加拿大留學申請中常見的拒簽原因作一次全麵掃描。介紹的依據,既包括加拿大2002年6月開始實行的新《移民法》及我們所親身了解的加拿大各大院校和使領館近十幾年來的審批實踐,更重要的,還參考了包括本人在內的東方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加拿大留學網e-canada.cn”團隊所直接受理和接觸的大量實際案例。
二.拒簽的十大原因
1.弄虛作假
嚴重指數★★★★★
在所有拒簽原因當中,後果最嚴重、最應當防範的因弄虛作假而導致的拒簽。其後果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不可逆轉的。
簽證申請是法律程序。任何國家為維護其法律的嚴肅性,對法律程序中的弄虛作假行為都規定了嚴厲的製裁措施。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規定,被發現弄虛作假的申請人,可在拒簽後兩年內將其列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對其再遞交的簽證不予受理。對用虛假材料已進入加拿大的人員,一經發現,輕者可限期離境、遣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處以高額罰款或有期徒刑,或兩項並處。
實例說明一:一名剛回國的女生慕名找到了我們。她已在某私立預科學校學習了一年多,但最近被迫回國,原因是:她在《就學許可》延期申請中使用了虛假的成績單。結果,不僅她的延期申請被拒絕,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而且還收到了移民局發來了限期離境通知,如果到期不離境,移民局將采取強製遣送措施。無奈,這個學生黯然回國。這種不該發生的事年年都有發生。
尤其令人遺憾的是,作假送簽的申請人往往是本來具備獲簽條件,結果卻弄巧成拙。究其心理,首先是對簽證政策和審批程序不熟悉,其次是抱有僥幸心理,其三是受人誤導蠱惑。
實例說明二:一名學生申請人父母,通過儲蓄所熟人弄到了全套虛假的定期存單和銀行證明,並混過了我們的盡職核查。然而使館在向其上級分行核實中,發現了所有存單均不存在。結果被惡性拒簽,被列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
還需提醒的是,對查實虛假材料的申請人,加拿大使館除了將其列入“不接受”名單之外,還會與其它留學大國使館交換名單。因此,有可能影響到學生的其它出路。
2.條件太差
嚴重指數★★★★
簡單說,條件太差的申請就是本來根本不應該遞交的申請。這樣的申請,送了也是白送,等於浪費資源,還留下了一次完全無必要的拒簽記錄。
條件太差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現在不具條件,將來也難以具備條件。這種條件下的學生,應正視現實,考慮其它選擇。實例說明一:在一次招生說明會上,遇到一位已45歲的雜誌編輯,月收入2000元左右,初級英語水平(進行簡單對話尚有困難),希望自費去加拿大攻讀工商管理碩士MBA。可以說,留學的可能性對他已不存在。假如其單位有條件公派他去作訪問學者,似乎有些許可能。實例說明二:一位張家口的學生希望去加拿大讀本科,通過熟人獲得了加拿大某校的有條件錄取,但是其父母靠養羊為生,全部積蓄僅是年初存進銀行的10萬元左右,而且無親屬能夠提供資助。麵對學生及其父母殷切的目光,我們隻能友善但坦率地告訴他們條件不夠,但如果確有願望留學,可考慮申請對資金要求低一些的國家,如法國、意大利等。
另一種情況是暫時不具備條件,此時強行遞送申請隻會預速不達。過一段時間等條件改善了送交簽證申請,則可能穩操勝券。實例說明三:一位中產工薪家庭的孩子申請去加拿大讀本科。但是他父母因為剛購買了僅有的一套住房,存款所剩不多,無親屬資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給他的建議是:在國內繼續學習,一年之後再申請,到那時存款已重新多起來,經濟壓力會變小,簽證的把握也會大得多。
條件太差是相對的。絕對不夠條件的情況雖然有,但更多見的是因為學習計劃的設計和國外院校的選擇不合理而造成的條件不符合。這個在後麵的第5條、第6條,“擇校欠妥”和“計劃缺陷”中還會講到。
3.材料不全
嚴重指數★★
盡管使館對遞交材料有比較明晰、具體的要求,難以置信的是,竟然很多申請明顯材料不全。請注意:材料不全並不是條件不具備,而往往是在簽證準備過程中的功課沒做好、沒做到位。我們不妨換位思考一下:由於加拿大簽證申請多數情況下都是“紙上談兵”,很少麵談,所以簽證官隻能從書麵上“認識”一位申請人。如果材料不全,意味著無法了解申請人的“全貌”,難下判斷,拒簽就毫不奇怪了。由材料不全導致的拒簽是相當冤枉的:明明條件具備,卻未充分反映,不僅耽擱了求學的時間,而且還給下次申請增加了難度。
所幸的是,一般性的材料不全尚有機會通過再次申請進行彌補。它造成的難度是那些原本條件平平、似夠似不夠的申請人,在拒簽後重新申請時會在審理中會引起簽證官格外的挑剔和敏感。
實例說明一:一名學生家庭經濟條件優厚,父親是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資產上千萬。母親在某公司從事財務工作,月收入一般。該學生在第一次申請時,僅僅上報了父母親的固定工資和母親的幾十萬“私房錢”存款。由於該家庭還有一個孩子,在簽證官看來,這些收入和存款如果都給一個孩子留學,家裏勢必捉襟見肘,因此以資金不足為由拒簽了這名學生。可以想象,當我們為該學生重新準備了全套申請材料送交使館之後,簽證官見到該家庭實際資產時吃驚的表情。但是,由於比前一次申請材料的變化較大,為核實情況,使館對該生的父母收入情況進行了調查。這個申請等待批準的時間因而比多數學生長了一倍。可見,在材料準備上功課沒做到位是有代價的。
材料不全,在有的情況下,也會造成更大的遺憾。
實例說明二:一名學生父母收入優厚,擁有一家年營業額上億元的廣告公司,家庭存款多、曆史長,照理說應穩獲簽證,然而卻拒簽了。原因是,該生初次申請時為圖省事,在母親工作證明中僅反映了其公司的原始注冊地——一處僅20平米的辦公室。其公司的新辦公場所在市郊用來商住的家中。簽證官在審理過程中,出於好奇心去該公司注冊地察看,碰巧公司接待人員在老總不在時回答問題較含糊,又未敢提及公司新的辦公場所,結果簽證官無論如何不相信這間20平米的小屋裏能做出1個多億的營業額,因而以收入不明為由拒簽。該生及家長曾一度考慮通過重新準備材料向使館澄清事實,但後來因失去興趣而放棄了辦理。可見,材料上圖“省事”,隻會增加周折。
4.材料混亂
嚴重指數★★★
材料上不能圖省事,但並不是說材料越多越好。多要多在點上。換句話說,多不一定就是夠。應追求材料清晰充實,更不能雜亂含混、甚至自相矛盾。材料混亂造成的拒簽雖然有補救的可能,但處理起來更費斟酌。加拿大移民局審理案子時曆來有喜歡“薄案子”的行規,厚重的一堆材料影響簽證官的審批速度和工作樂趣。
實例說明一:一名女生希望去加拿大讀高中加本科,總共需學習至少六年。其父母存款嚴重不足,為此取得了親屬的資助。加在一起,共有祖父、祖母、外祖母、生父、生母、養父、繼母、舅舅等多方擔保。該生家庭為簽證所準備的材料有厚重的一大摞。但這樣的申請拒簽幾率甚大,因為擔保人雖多,但父母自身材料單薄,而且在六年的漫長周期中,親屬擔保的未知數多。經過深入了解、反複研究,我們對申請材料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為該生順利贏得了簽證。
實例說明二:一名浙江籍學生屢次被拒,原因是父母資金來源和曆史過於複雜。其父母最初承包一家個體旅社,後來購買了一家個體旅店,最近又將個體執照注冊為個人獨資企業。由於個體經營不需要財務報表,因而他們沒有正規的財務文件反映經營業績和基本收入。更複雜的是,其父母掙得的錢以前並未存入銀行,而是集資到當地的一家私營工廠,最近才收回部分投資轉為定期存款。而以前所集資的工廠也並未將民間募集的資金經過銀行正式入帳,可信度大打折扣。該生申請的資金情況是通過大量有欠規範的手寫文件反映的,就連其父母本人也算不出來準確的營業利潤和年月收入。在家庭擁有生意的學生申請人中,這個學生家的情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簡單說,就是雖然有錢,但難證明。我們對這名學生的材料進行了不懈的挖掘和提煉,最終雄辯地證明了該家庭的經濟實力,贏得了簽證。
5.擇校欠妥
嚴重指數★★★
按照加拿大新移民法,隻要是在加拿大正規注冊、未違法經營的學校(在加拿大注冊個學校並不困難),不論學校大小——哪怕同一個城市裏,有的學校大到占據了城區的一小半,而有的學校小到隻有一兩間教室,簽證官都無權在簽證審批中發表意見評價學校的好壞。
然而實際情況是,盡管簽證官不發表意見,但擇校的好壞會影響到簽證結果。概括講,擇校欠妥主要表現為下麵三種情況:
一是學曆“低就”。實例說明一:去年一名女大學畢業生找到我們。她剛剛被拒簽,原因是“移民傾向”。經了解,她男朋友在多倫多市。兩人迫切希望團聚,以至於不在乎什麽學校,隻要去多倫多就成。為了省力省錢省時間,她男朋友為她拿了多倫多一所大專的某管理文憑班錄取,而她在國內本科讀的就是經濟管理。大本畢業了再去讀大專,如此“低就”顯然不合理,拒簽在情理當中。我們為她調整了擇校,很快辦好了簽證。
二是擇校“低就”。實例說明二:一名家庭和本人條件雖然中等,但是完全可以進入許多正規大專、大學的高中畢業生,由溫哥華的熟人幫忙辦理去一所以招收華人為主、口碑有爭議的私立預科學校,而且在學習計劃中沿襲該校招生廣告的用語,聲稱從該校出來可進入多大、女王等頂級大學,顯然對該校的實際情況缺乏了解。簽證官以“不能相信去加拿大的真正目的是學習”為由而拒簽。經更換學校,並對申請材料進行合理化修改後獲得簽證。
我們所經曆的實際審批結果屢屢證明,從總體上看,不論是初次簽證,還是今後延簽,所就讀的學校越是正規、知名,簽證越是順利。相反,所就讀的學校越是顯得有欠規範、聲譽越是有爭議,給簽證官的印象就越難以預料。多數學生希望進那些具有一定規模和知名度的公立院校,這是個不爭的事實。與此同時,一些學生去其它類型的院校,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無論去什麽學校,都不能隻要出國就行,而對學校不加選擇。這樣做不僅對簽證不利,對個人發展可能更不利。
6.學習計劃缺陷
嚴重指數★★★★
學習計劃缺陷對學生簽證申請來說是致命的。學習計劃,是簽證申請中最重要、最關鍵的文件之一。我常說,“學習計劃相當於半個麵試”。由於加拿大的學生簽證申請絕大多數都不需要麵試,簽證官隻能通過書麵材料來了解學生,所以簽證官在審閱學習計劃的時候,是聆聽學生自我陳述的最佳時機。實際上,不少簽證官在審批過程中,拿起來認真閱讀的第一份材料就是學習計劃。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學習計劃的缺陷形形色色,在此簡要列舉一些:
一是學業設計不當,可行性欠佳。嚴格講,沒有哪種求學途徑是不可選的,但關鍵是學業實際要合情合理、可行可信。做不到這一點,就難過簽證這關。
實例說明一:西安某重點大學財貿專業畢業的一位女生,執意要去加拿大攻讀本科計算機專業,理由是對計算機專業有超濃厚興趣,選課、培訓或業餘學習均無法滿足其學習欲望,非攻下一個學位方可了結心願,雖經多人勸說不能阻止。無奈一試再試,均未獲簽。原因顯而易見:一個國內大學已經畢業的學生,花上五年時間和大把金錢,去國外讀個本科第二學位確實有人為之,但通常是因為原來的學位在找工作時太沒用處。這位女生的情況卻非如此。重點大學財貿專業的學位,隨便在中國哪個大城市找工作都是公認的好專業。棄之而不用,反而以昂貴的代價去國外讀個計算機本科學位,畢業時將27、28歲,還有什麽競爭優勢?怎麽想怎麽不合理,拒簽才在情理之中。
二是缺乏對學校的起碼了解。擇校問題上麵已經實例說明過了,不再贅言。這裏要講的是對學校的基本了解,以及該校在加拿大教育體係中的位置。對學校任何不切實際的評價都可能導致拒簽。
實例說明二:一名學生通過加拿大一個熟人取得了溫哥華的一所私立預科學院語言加拿大東部某普通公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的錄取。這本是一個自創辦起就有爭議的項目。然而,他卻在學習計劃中說,XXX大學是世界著名大學,其MBA在國際上獲得很高的承認。這顯然不切實際,反映了該生對學校缺乏起碼的了解,結果是拒簽。以同樣的基本材料,僅僅更改了學習計劃,該生後來獲得了簽證。
三是時間安排欠妥。這反映了學生對所選的專業、課程、教學及自身條件的基本了解不夠。
實例說明三: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是一名自身條件還不錯的學生,通過有條件錄取,希望去加拿大一所大學讀語言工商管理碩士MBA。然而,她在學習計劃中給語言學習的時間隻有三個月,而且沒有說明為什麽她相信自己用如此短的時間就能夠過語言關。結果被簽證官以學習動機不純為由拒簽。所幸的是,就在與她談話後幾天,她的托福成績出來了,與學校免修語言的分數線僅相差20分。以此為依據,我們為她準備了二次申請,順利獲簽。試想一下,那些沒有語言成績作為參照的學生,如果不合理地估計了過語言關所需的時間,往往會影響到簽證結果。
四是學習動力不夠,說服力弱。十個手指伸出來不一般長,學習成績較低、求學道路曲折的學生,往往讓簽證官擔憂:這樣的學生在中國就這麽差,到了加拿大會好好學習嗎?大學能畢業得了嗎?不如拒簽了算了。但實際情況是,無論學習成績好壞,隻要學習計劃得當,每個學生都有獲簽機會。差學生要說服簽證官,自然需要格外努力,尤其需要注重以事實說話。
實例說明四:在多年的教育服務工作中,一個來自遼寧遼陽市的女生以她的發奮自強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論學習成績,她出國之前不算是優等生。高考兩度失利之後,她來到北京在一所私立語言學校學習,本應學兩年,可一年後就因為該校教學質量不好而退了學,又自學了大半年英語,但既沒考托福雅思,英語對話也非常吃力。她的簽證申請曾兩度被拒,最終能夠贏得麵試和簽證,靠的主要就是兩樣東西:一是我們寫給使館的請求信,二是對她學習計劃的妥善措辭。這位同學到加拿大之後,以頑強的毅力和優異的成績通過了語言關,順利進入了一所名牌大學本科。
五是就業目標不明確、理由不充分。簽證官不僅關心你去加拿大讀學什麽、怎麽學,還關心你為什麽學、學成後幹什麽。關於畢業後對未來就業的設想,我們經常見到一些學生在學習計劃裏相當誠摯地寫道:“報效祖國”、“回報父母”、“為家鄉發展作貢獻”、“天生我才必有用”等等。問題是,這些豪言壯語對老外不起作用。喜歡實證的西方人希望你具體講講將來你要找的是哪種工作,這工作有啥好處,你在國外的學習對從事這種工作有那些幫助等等。總之,實際些。
實例說明五:一個中專護理專業畢業的女生希望去加拿大大學攻讀傳媒專業。這樣大幅度的轉型並非不可以。但是,暫且不說一個在國內無緣參加高考、即使參加了也無望考取大學的護理專業中專生,如何讓簽證官相信她去加拿大的大學改讀傳媒專業能夠成功畢業?進一步的問題是,這個專業能給她帶來什麽,讀完回國以後準備拿這個學位幹什麽用?這名女生給出的理由是:我喜歡。光喜歡是不夠的。在簽證準備過程中,我們與這位同學進行了很多溝通幫她整理思路。最後獲得簽證時,她說,以前從沒當真思考過以後的就業方向問題,這次在簽證過程中受到了有益的啟示,對今後的學習也會有用。
7.資金堪憂:收入不足、曆史不足、來源不明、擔保牽強
嚴重指數★★★★
學生簽證申請中最常見的拒簽原因大概就是資金問題。留學需要兩大支撐:一是學習,二是學費生活費。如果資金有問題,哪怕學生自身條件再好,簽證也會受阻。需要說明的是,這裏所說資金有問題,不是說學生家庭的經濟條件不夠,付不起孩子的學費生活費。這裏講的問題,是未能滿足使館的審批要求。
資金問題也是形形色色,在此簡要列舉一些:
一是資金不足。究竟多少資金擔保才算夠,使館從未宣布具體數。從實際操作中看,總的原則是,算一算學生去加拿大留學總共需幾年、學費和生活費總共多少錢。例如:讀語言加大學本科大約五年,共需要大約60-70萬元;以此為基數,讀高中加大學需要再增加一至三年;讀研究生可減少兩至三年。擔保金越接近所需金額越好,多則更好。
實例說明一:一對任公職的父母要送女兒去加拿大讀語言、高三和大學,但家庭存款僅60萬左右,被簽證官以資金不足為由拒簽。一年後他們送女兒去讀大學,獲得了簽證。這先拒後批的過程,典型地反映了簽證官對擔保金額要求的隱性標準。當然,這個標準從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與父母的職業、收入、其它資產等因素有互動關係。
二是收入問題。父母究竟收入多少才算OK,使館從未宣布具體數。但收入水平如果與家庭存款或留學支出不匹配,就可能拒簽。
實例說明二:一學生父親任某全國性國營公司省分公司總會計師,年收入30餘萬元,竟然被拒,原因是簽證官認為其父誇大了收入。後經澄清事實,該生獲簽。在其它拒簽案中,也有被認為父母親收入不足的,例如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如學生父母各自月收入僅三千元,就極可能被認為收入不足。
三是曆史不足。使館要求學生家庭提供過去18個月的資金曆史,以證明錢的可靠歸屬和穩定存在。但同時,使館對銀行利息單、私人借條等憑證又不接受為證據,造成了證明資金曆史有相當難度。
實例說明三:一位令人尊敬的老者、我們熟悉並確信誠實的京郊果農大戶希望送有出息的兒子去國外完成大學學業。他的存款很新,因為此前上千萬資金全部周轉於城郊幾個大型冷庫和投資於同村的十幾個經營戶。一摞私人借條清晰明白,我們與各個債務人核實無誤。但簽證官就是不接受這樣的材料作為資金曆史證據。拒簽後為不耽誤孩子前程,老者無心與使館申辯,送兒子轉去了他國。
四是來源不明。換句話說,錢少了不行,錢多了說不清也不行。
實例說明四:某學生兄弟倆留學,父母提交了兩百餘萬存款,而父母年收入合計僅十萬元左右,結果拒簽,原因是收入與存款不匹配。再次申請時澄清了過去的收入來源,遂成功獲簽。
五是擔保牽強。自家的資金不足,可以請親屬共同擔保。但親屬擔保必須可信。留學擔保金額較大,即便是親屬,一般也不會把這麽大一筆錢隨隨便便送人。
實例說明五:一學生父母自家的存款不足,就去找親屬額外擔保。本來告訴我們是孩子的“姑姑和姑父”(父親的妹妹和妹夫),聽起來不錯。可材料送來之後我們才發現,擔保人實際上是孩子姑父的妹夫,頃刻間沒了血緣關係。被該生父母請求無奈,我們遞交了申請。結果可想而知,被以資金不足為由拒簽。
8.難以核實
嚴重指數★★★
加拿大使館的學生簽證拒簽率踞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使館對收到的大量虛假材料的反感和防範。為此,使館設立了專門的假案調查組,重點核查有疑點的申請材料和隨機抽查一般性的申請材料。這一舉措近年來成果不斐,有效地遏製了假材料的泛濫,但每年仍會向幾百個被核實材料虛假的申請人發出“黑名單”信,拒簽後兩年內將其列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
俗話說:假做真時真亦假。有些原本真實的申請材料,由於在對其真實性進行調查時出現了困難,不能有效證明真偽,也會被懷疑為虛假。提醒學生和家長特別注意的是:按加拿大移民法規定,申請人負有全部的舉證責任,簽證官隻要對申請材料不信服,就有權力拒簽;簽證官如果發現了某一證據認為材料虛假,隻要申請人未在30天內提出有力證據反駁並證明該材料真實,簽證官就有權力認定其虛假。
實例說明一:一個廈門的申請人滿懷冤屈地聯係到我們,希望為拒簽翻案。他家的存款存在中國銀行廈門分行。使館的調查員向中行福建省行核實這些存款,福建省行接電話的員工說這些帳號不存在。使館因此認為存單虛假,要求申請人在30天之內解釋。申請人因為不明內情,又缺乏經驗,隻是到廈門分行重新開具了存款證明寄給了使館並申明存單屬實,但沒有說明為什麽帳號在福建省行無法查到。結果,使館以“黑名單”信拒簽,並且不再受理該學生的再次申請。事後,該申請人終於了解到,由於廈門是“計劃單列市”,所以中行廈門分行不歸福建省行管理,而歸上海分行管理。顯然,使館調查員和申請人都未及時知道這一情況,而唯一應該知情的福建省行接電話的員工在回答使館查詢時,在沒問清存單屬地的情況下就告知帳號不存在,導致了使館的惡性拒簽。等到申請人弄清了緣由的時候,30天解釋期已過,要想洗清冤枉唯有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請部長特批了。可見熟悉法律規定和審批程序的重要性。
好在隻要處理及時,多數因核實困難而被冤枉的案子能夠澄清。
實例說明二:一名浙江籍的學生被使館認為存單虛假,給了30天解釋期。經家長立即了解,原來他們家附近的工商銀行儲蓄所剛進行了計算機係統升級,老存單統統有了新帳號,老帳號雖繼續有效,但隻能在裏麵一間辦公室的舊電腦裏才能查到。接聽使館電話的員工在匆忙中隻查了新係統,就告訴使館帳號不存在,而實際上該學生家的存款全部是老存單。這樣的誤會一旦澄清,使館迅速發放了簽證。
有時,使館的核實困難是由申請人考慮不夠周全造成的。
實例說明三:一名北京學生的母親任一家批發公司經理,但每周隻去公司兩三天。公司原駐地在市區一住宅樓內,新近搬到了東郊。由於新搬家,公司電話呼叫轉移到了其個人手機上。使館調查員給其公司打去電話,該學生母親正好在家。調查員問:“您現在XXX公司上班嗎?”答道:“不在,我在家。”使館到單位證明信上寫著的公司地址實地調查,發現那個住宅樓單元鎖著門。結果自然認為就業情況虛假,要求在30天之內解釋。這樣的誤會雖說也能澄清,但如果早考慮到發生誤會的可能性,完全可以避免周折。
9.審理疏忽
嚴重指數★★★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使館的工作人員當中,簽證官是常年的工作最繁忙枯燥的一群人。每天對著一堆真假難辨的材料,平均審理每個案子的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簽證官的工作壓力可想而知道。疏忽偶有發生。對申請人來說,因審理疏忽而導致的拒簽稱得上是“不可抗力”。處理這類拒簽案的挑戰是:由於拒簽信上所標注的拒簽原因通常都非常籠統,要想正確判斷是什麽了造成了拒簽,需要熟悉程序、吃透材料和相當經驗,必要時可向加拿大移民局調看審理筆錄。
實例說明一:一名父母收入穩定優厚、家庭存款寬裕可靠的學生很蹊蹺地被簽證官以資金不足為由拒簽。經分析查明,簽證官未看到學生父親的任職收入文件和存款曆史文件。對症下藥,問題迎刃而解。
實例說明二:一女生學習經曆複雜。她高中畢業後高考失利,先複讀了一年,重新參加高考後進入了濱海某大學英語四年製大專班。在那裏學了三個學期後,因不滿意教學質量而退了學,到北京新東方學校讀了幾個月英語,之後兩年基本自學,隻取得了530分托福成績,仍未達到加拿大大學直接錄取分數線。她申請去加拿大讀本科學位。簽證官以懷疑其學習能力和學習目的為由拒簽。原因可以理解:高中畢業四年了,簽證官認為這名學生一事無成。尤其是大專中途輟學,似乎說明她毅力不夠;最近兩年號稱自學,實際上有可能已經就業。這樣的學生到加拿大後有可能完成不了學業而流入社會。為了慎重,我們調看了審理筆錄,發現了一處重大的審理疏忽:這個女生在自學英語期間,曾接連四次考托福,成績的上升雖艱難緩慢,但卻有力地說明了她在學習上的持之以恒和堅忍不拔。我們提交了全部四次托福成績,最後一次的成績報告在最上邊。簽證官隻注意到了這一次成績,而忽略了另外三次。這一疏忽必然嚴重地影響對該學生的整體印象。就此發揮,該學生最終獲得了簽證。
10.斟酌裁定
嚴重指數★★★★
簽證審批的標準並不是精確地量化的,因此,相當大一批申請人的條件並不是那麽黑白分明、完美達標,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點或瑕疵。對這些所謂的“中間線案子”,也就是批準可不批準都有道理的申請,加拿大移民法賦予簽證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權。隻要簽證官對申請人的條件信服,就可以批準;反之可以不批準。這就是為什麽大致條件差不多的學生或家庭,有的順利拿到簽證,有的卻不那麽順;有的首次申請被一簽證官拒了,下次申請被另一簽證官批準的原因。
但決不要把簽證申請當成撞大運。因為它的確不是撞大運。批準或拒簽都是有理由的。我們之所以需要精心準備申請,目的就是強調、突出優點和重點,正視、解釋弱點和瑕疵,努力避免把命運完全交給簽證官的斟酌裁定權。
實例說明一:一名從文藝職高畢業的女生申請去加拿大一所公立大學讀工商管理本科學位,被簽證官以學習目的不明為由拒簽。的確,這個女生學業設計的可行性和可信度都令人擔憂:在文藝職高,普通高中的文化課程少而又少,如果在國內想通過高考進入大學本科工商業管理專業難上加難,簽證官如何相信她進了加拿大大學就能行呢?然而,這還不是主要的難題。更大的挑戰是:這名女生,從文藝職高畢業時已將近22歲。也就是說,一般孩子18歲左右高中畢業,22歲左右大學畢業,而這名女生職高畢業時,別的孩子已讀完大學了。對簽證官來說,這是個很反常的學生,成績也不很優秀,拒簽理由是站得住腳的。但是經過與家長進行耐心細致的溝通,我們了解到致使她走入今天局麵的一個令人震驚的原因:這個女孩在初中的時候曾經被壞人劫持扣留。幸運得救之後,父母為了孩子的安全,讓她數次轉校,深居簡出,從而耽誤了三年多學業。顯然,遭遇不幸而影響學業不是孩子的錯,她和父母也盡了最大努力重建美好的生活和未來。簽證官的斟酌裁定權並不總是對學生不利的。這名學生成功獲得了簽證。
ERL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