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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節之際,很自然的想我父親!
今天坐在這裏,翻出了他生前的一些遺物,裏邊有個小本子,時間是1954至1978年,詳細的記錄著他的生活收支。密密麻麻的手寫字,讓人看了淚奔,心情沉重,也讓我懺愧。
乖乖,如此細細的記錄著那個年代的生活,感覺到他生活的那麽仔細,認真,簡樸,對自己,家人的開支,節約到苛刻的地步,但對他人那麽的慷慨,誰家需要,隻要開口,從不說個不字,而且文字中提到的一些人名,我根本不認識,也從沒聽父親生前提起過他們。
57年時,9月份的工資收入80.50元,沒有查到當時大家的工資收入是多少,我想在那個年代,應該是高工資了吧。看看裏邊的支出,這家10元,那家20元,都送人了,什麽租金,工會費,黨費,會議費,等等,自己的夥食費就5元,零用7元,家用10元,。。。。剩下無幾了。
我們一家四口人,有父親這樣的收入,應該是豐衣足食了,但實際上,我們過的很清苦。那個時候,小孩子不可以過問大人的事。心中從沒有怨恨過也是假的,為什麽我沒有那種好看的連環畫,為什麽沒有綢帶子紮我的小辮,沒有人家女孩頭上那種好看的發卡,我也喜歡穿洋布衣服,但我隻能穿姥姥用手織出來的粗布衣裳。現在才知道,原來他的工資都去幫助了別人。
曾經我對那些小本子不以為然,心中還有種藐視的感覺,這幾分錢幾毛錢的記下,該多無聊!今天翻開看,而且認真的看, 有機會回望我父親,讓我肅然起敬!他是真正的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那種人。
那天女兒問我,你為什麽那麽喜歡幫助別人,你女兒也需要幫助,能否先幫助你女兒-我?當時我愣了下,啊,你需要我幫你什麽?有吃,有穿,有住的。之後又回味,這話好像是我小時候想說,沒敢說的話啊?難道我女兒也有我當年的感覺?難道這也有遺傳,我一直認為自己的孩子,隻要有吃,有穿,有住的,就夠了,如果再需要額外的物質,應該由她自己去努力爭取。這是好還是壞,不好說,也許這就是我的家傳和家訓,一貫的思維作風。
今天,我感謝父親對我的不嬌慣,雖然我是獨生女,他沒有給我提供優厚的物質生活,而是潛移默化的教育了我,要踏實做人,靠自己的雙手和能力去生存。結婚時,他隻給了一幅他自己寫的字畫,知足常樂,我掛在了餐廳的牆上,幾乎每天提醒著我,知足常樂!
這麽多年了,今天我總算悟出了道理,精神財富,才是真正的財富!這種財富可以伴隨我一生,希望我的孩子也能悟出這個道理!
父親,我懷念您!父親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