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45)
2012 (65)
2013 (77)
2014 (65)
2015 (101)
2016 (57)
2017 (106)
昨天被法院傳去當翻譯,被告人尚未到來,就在大廳等候。隻見中間排了一個長隊,每人手上都拿了一張罰單。原來都是來法院申請減免。
隊伍中間,有的是西裝革履,有的像街上的小混混,各種各樣的人都有。隻見法院的那個起訴人忙碌的為大家簽字,隻要願意馬上付款的,根據每個罰單的具體情況,她有權減百分之 50 的罰款數額。如果還不服,可以進庭進行審理。許多人高高興興的拿著罰單,減了罰金,交了錢走人了。
隊伍中有一位咱認識,是本地電視台的主持。見了,他主動揮手致意,作了個鬼臉,老老實實的去交了錢,走人了。
我坐在那裏,思緒飄到了十萬八千裏。想起了我曾經在哪裏看了一篇文章。
文章摘要如下:
舉個例子,你開車違規了,闖紅燈了,被警察攔住了,你一看那警察是個熟人,他對你說: “ 大哥,你怎麽在這兒! ” 你說: “ 對不起,剛才沒 看見紅燈,打了一個盹兒。 ” 對方說: “ 沒事兒,過去吧。 ” 這時候你會怎麽樣?你會覺得有麵子。為什麽?別人闖紅燈會被警察攔住了處罰,而這個警察當著別人 的麵管你叫大哥,按照我們剛才講的人際關係模型,在第三者麵前管你叫大哥,是給你麵子。你既有了麵子,又省卻了 50 塊錢罰款,你今天就很開心。然後你說: “ 兄弟,沒事兒,改天一塊兒吃個飯。 ” 他說: “ 行。 ”
第二次路過這兒,不是闖紅燈,而是拐錯彎了,一看又是這哥們兒,這回不道歉了,你說: “ 又是您當班啊? ” 對方問: “ 最近買賣不錯啊! ” 你說: “ 行啊,改日喝酒! ” 又省了 50 塊錢,麵子大了去了!但因為覺得麻煩了人家兩次,都被攔住又放了,你會找理由請他吃飯,還這個人情。跟警察哥們兒一 吃一喝一高興,花費肯定超過 100 塊錢。警察這會兒覺得很有麵子,因為你請他喝酒,而中國人喝酒時要敬酒、要吹捧,他的感覺肯定好得不得了。倆人關係於是 由一般熟人變成親密熟人,甚至是家人那種,更有麵子了。於是,吃完了以後,你多問了一句: “ 最近弟妹忙什麽呢? ” 警察說: “ 你這弟妹不爭氣,一天在家沒啥 事兒,找工作特別難。要不上你那兒找個活兒幹,能開點錢開點錢,別讓她在家待著? ” 你說: “ 沒問題,哥們兒的事兒嘛。 ” 因為你不答應是不給他麵子,答應了 就是給他麵子。於是他又敬你一杯,然後散了。過兩天警察媳婦兒來上班了,怎麽開工資呢?按照當下的標準,工資不可能太低。這工資月月都得開,每月至少 1000 塊,還要買保險,加上其他雜支,差不多 2000 塊錢,每個月都得給。上班三個月之後,警察兄弟打電話來了,說: “ 大哥你那公司咋管的,這麽亂!媳 婦回來成天跟我說,您好好管管您手下,不能老欺負我媳婦,她不就是沒上大學嘛,沒上大學也是人。 ”
第二天你上班,被迫變法兒讓人都知道她老公跟你是哥們兒。而這時你可能已經不開車,也不可能違章了。同時你也對這位警察媳婦不耐煩了,對警察說: “ 弟妹在這兒不舒服,幹脆讓她回家。這樣吧,她不用上班,我每月給她開兩千,一年給她發兩萬四。 ” 這就是中國人的博弈,你花了錢,一年搭進兩萬四,還不好意思停這工資;最後錢花出去了,又早晚得罪了哥們兒。但如果當 初警察一上來敬禮說罰款 50 塊的時候,你就乖乖給 50 塊,任他扣分,你整天就會悶悶不樂,責備自己不留神,並開始小心駕駛。回家後媳婦問你為什麽不高興, 你告訴她今天開車闖紅燈被罰了,老婆就該罵你,說: “ 你牛什麽,你跟警察不是哥們兒,市局又沒人,就瞎闖紅燈。咱家這點錢不夠你罰的。 ” 你會說: “ 行了, 別說了,以後我小心就是了。 ” 從此你就變成好公民,盡量不再違法,不被罰款。
熟人往往能滿足你片刻的虛榮心,但會導致你不必要的交往,花了時間、精力,同時又導致你過度的成本支出。有時候為麵子支付的成本你是不知道的;隻有當你跟警察兄弟掰了的時候:你才知道,為了當時的 50 塊錢,支付了兩萬多成本,中間搭了這麽多扯皮的事。
在這裏,沒人去找熟人,該罰就罰,能減就減,大家一視同仁,不是看你是西裝革履,少罰點,他是小混混,多罰點,法官是我朋友就不罰了。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另外,被罰了一次,一定能提醒自己不要再開快車了,不要再邊開車邊接電話了。不規矩的也變的規矩了。
其實生活就是那麽簡單,大家按法規辦事,別去找熟人,不會有那麽多錯綜複雜的事。
即使在法製社會也不是所有事情都有規章製度指引,人情關係沒有作用。簡單的例子,大選期間候選人除了拉選票,還得求讚助。這種讚助完全就是自願掏錢,沒有規章指引一定要捐給誰,那麽就看哪個候選人水平高,能忽悠得別人往外掏錢了。而當選以後,也不可能得罪了當初給你捐大錢的集團,不然道理上說不過去,下次也不可能指望你得罪了的集團再捐錢。所以“關係”還是有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