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光同塵
(2012-01-22 13: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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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音】yǔ guāng tóng chén
【出處】《老子》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
【解釋】老子本意是指不露鋒芒,與世無爭的消極處世態度。後來也引申比喻同流合汙。
【具體解釋】要解釋與光同塵,就要回到原來的句子。也就是和其光,同其塵。
這裏的“其”指的是,一個人,一件事,或一種能力,一份思想。
但我們讀這個句子就會發現,和其光,同其塵,沒有主語。誰和了其光,誰同了其塵?回到原文,我們會發現老子第四章,開章講的是道,是自然。
說到這裏,你也許會明白了。所謂的和其光,同其塵,是自然。自然在悄悄地改變著你的一生,你卻永遠說不出它改變了什麽。它看起來很大,卻就在你的身邊。這就是和其光,同其塵。
老子認為這是自然賦予你的,是你經曆過所成長出的。老子反對的是,你刻意地去尋找他,刻意地追求它,並可以為了它犧牲你自己。
老子認為,人必然是自然人,是社會人,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能因理想而喪失自我。不能因刻意而迷惑心誌。人生於自然,就應該像自然一樣,影響著別人,卻讓別人不知道你從哪裏來影響它,這就是與光同塵。
和光而不同其塵,是為守己之道。言和光者,非隨彼修持,但不攻訐,亦不讚歎之謂。若隨彼轉,則便成同塵矣。同塵,則便成佛法之罪人矣。
我也有自己的解釋,光代表光明,神聖,自然,塵代表凡塵,世界,社會。和光明,神聖,自然同出於凡塵,世界,和社會。表麵的意識似乎命運伴隨著人的一生,深層含義指自然人自有人的本心,本性,一生的生活軌跡是自然中的必然,非後天可強求。自然即規律,順其自然即遵循自然規律。老子說的“道”即自然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