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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進口稅

(2014-09-23 08:19:27) 下一個
反傾銷進口稅 anti-dumping duty 2014-9-23
前不久給我們在中國的用戶發運去了一批零件,其中有一件是一個snap ring, 扣環; 止動環; 卡環,直徑65毫米,厚度2.5毫米,是德國工業標準DIN 471*FST的標準件,也是我公司的標準件。其材質是彈簧鋼C67C75,或Ck75,按德國工業標準DIN 17 222。因為這次發貨是為機器保修期之內的維修所用,一切費用均由我們承擔。
這個卡環的價格為一歐分(八分錢人民幣)的零件,與其他貨物一起發運的,隻有一個卡環在這批零件中。
這個卡環連同其他物件一起我們發往給我們中國代理,他們幫我們辦理海關進口手續。
我們的中國代理具體辦理此事是凱西小姐。凱西小姐告訴我中國海關要求我們提供著批零件的材質。我便讓技術部的同事一一給她寫出了這批貨物的材質。
看到這個卡環的材質是彈簧鋼C67後,凱西小姐說中國海關要求我們提供“原產地證書”。我找我公司發運部門簽發了一紙我們公司自己寫的“原產地證書”。
凱西小姐說中國海關要求我們提供正式的正規的“原產國證書”,還給我們發來了樣本。
 
我問了我們發運部負責這項事務的同事,能不能也為這個卡環發行一分這樣的“原產地證書”。
也許是這樣的“原產地證書”過於正式,發運部的同事分別去庫房和采購部打聽了這個小薄片卡環的來曆,盡管我已經找價格計算部的同事打聽過了,也把我們最後采購時的供貨商的名字告訴了他,可他還是找采購部的人問了個清楚。
采購部的人告訴他:這個零件屬散裝貨物,對於這類物品是沒有供貨商說明的。最後一次購入時間是2011年,單價為0,015歐元。
發運部的同事給隻好跟我說:基於上麵采購部陳述的情況,對此物品我們無法簽發正式的“原產地證書”。
沒有供貨商說明,當然就無法出具證明其原產地了!以德國人對事情認真嚴謹的態度,還有這一環扣一環的查詢,這樣得出的結論是不可推翻的。要知道出具假證書是要坐牢的。
我隻好告訴凱西小姐:我們無法提供她所需的原產地證書了。我忍不住問她:對這樣一個價值僅為一歐分的卡環,中國海關要我們上多少稅啊?我們公司的這一通折騰,這些人工費遠比一歐分物品的海關稅還高的吧?
凱西小姐告訴我說:如果沒有原產地證書,那就要繳納反傾銷進口稅。
這都是哪兒跟哪兒啊?
我問凱西小姐:如果我們進口一千片這種卡環,還有可能有“傾銷”的嫌疑, 我們隻進口一片也要繳納反傾銷進口稅?
凱西小姐說這繳納反傾銷進口稅跟物品的數量無關,隻跟物品的材質有關。
誰能告訴我這是什麽邏輯啊?
我再次文凱西小姐:如果這片卡環是裝在機器上,與機器一起進口的話,海關是不是要把機器上的每個零件都查一遍材質,然後一一按材質課稅的?
凱西說:不是的,機器進口和單一零件進口是不一樣的。
這還用說嗎?
照此來看,是不是我們不一一列出單一零件,發貨之前把這些零件都串在一起,說是一種機器,是不是就沒這些麻煩事兒了呢?
中國海關的官員該不會是這般教條吧?
這種丟了西瓜撿芝麻的事兒幹多了也能熬出芝麻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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