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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婆婆年事高長,我曾跟老公說過是不是可以把他媽接到我們家裏來住,跟我們一起生活。可老公還有他表姐都不讚同,說是如果他媽媽住在我們家裏來的話,會弄得我們一家都不能好好生活的,他媽與我們的生活習慣不一樣,以她的高齡,不可能讓她改變自己多年來早已形成的生活習慣來遷就我們,我們也難改變我們目前的生活方式去遷就她。—我們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起居、飲食時間都要按照學校、公司的規律來,無法遷就老人的生活規律。這樣日久天長,一家人也會覺得別扭的。
去年年底婆婆在她家裏摔傷了,被送進了醫院。婆婆在醫院裏住了一個多月,醫生對婆婆的骨傷采取的是保守療法,沒有開刀動手術,隻是做了固定,讓斷裂的骨頭自己長上。—透視檢查的結果是斷裂的骨頭沒有錯位,所以可以采取這種療法。
在醫院一個多月的觀察治療,醫生確定骨頭已經長上了後,就讓婆婆去老人院繼續接受一個月的護理治療。就這樣婆婆來到了這個老人院。
我對這個老人院的第一印象就很好,很像是個度假區的星級飯店,設施新穎,服務人員的素質也不錯,夥食很好,一天24小時都有專業護理人員值班。老人院還經常給老人們組織一些老人們力所能及的活動,比如聖誕節聚會、複活節做彩蛋,等。
從醫院出來後到現在,婆婆已經住進了人院四個多月了。以她可以引為驕傲的高齡,已經不可能再回到她那棟可以住兩個家庭房子裏去一個人單獨生活了。
婆婆現在住在老人院裏的生活、護理、調養都上了正軌,老公也給他媽在這個老人院辦理好了入住手續。加上老人院裏我們家很近,老公幾乎是每天都去他媽那兒,送去換洗的衣物,陪他媽說說話,拿回他媽換下來的衣服,—盡管老人院有統一的洗衣服務,老公覺得還是自己洗的好。
這樣,婆婆的家從去年年底就空了下來。征得婆婆的同意後,把原房屋地產注冊中她的用益權(Niessbrauch Recht)通過公證處取消了—不然房子是不能出賣的。老公就張羅著把婆婆的家賣掉。還沒來得及找房地產商,婆婆家的鄰居就說他的一個同事很看好婆婆家的房子,如果老公要賣掉他媽的房子,他的那位同事很想買下來。老公帶著鄰居的同事去婆婆家看了幾次,還把一些有關房屋的文件給了鄰居的同事,看來這棟房子很快就會有新的主人了。
這些天來,老公就在收拾他媽的這棟房子。屋裏屋外,樓上樓下乃至地下室,大大小小的家具、家什、衣物、等等。
前天,老公央求著跟我說要我去陪著他跟他一起去他媽家裏幫他整理東西。可我覺得婆婆還活著呢,怎麽就要把她的住所賣掉呢?她會不會有被人端了老窩的感覺呢。我真下不了那個手,現在就去整理婆婆的東西,盡管我知道她已經無法再這棟舊宅裏生活了。
這樣,在周末和假期裏,隻要能抽得出時間來,我便也隨老公去婆婆家幫著老公去整理那裏的物品。
可那麽碩大一個家,要把它騰空,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兒。
那裏是兩個老人一生的積攢啊!那裏的每一件物品,幾乎都有他們的故事。
可在下一代人的眼裏,又能有幾多是值得去珍藏,留念的呢?
看到老公把他父母家裏那麽多的好東西都扔掉了,我問老公為什麽不保留下來一些呢?
老公說,那些東西對老一輩人來說還有意義,可對我們這輩人來說,又能有多少意義呢?能用上的又有幾件?
我還是留下了一些與我們有關的一些東西,比如我送給公婆地毯、景泰藍花瓶,蘇繡、雙麵繡,手包什麽的。我還留下了一些上好的玻璃器皿和瓷器,也給好友小花拿去了一些。這些東西就這樣扔掉,實在太可惜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