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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來來去去 2012-10-20
上周阿萊克西婭說醫院讓她媽將她的繼父馬可斯從醫院接回家裏,在家等死。
昨天阿萊克西婭來電話說,馬可斯死了。
大約在五年前馬可斯就已經被醫生判了死刑:他得了肺癌,他還有長則五年,短則幾個月的時間。這五年來,在阿萊克西婭母親的陪同下,積極治療,終於能把馬可斯的生命延續到目前醫療科學可以延續到的昨天。
上周,阿萊克西婭來電話時情緒就很低落,甚至說出:“這世道怎麽這麽不公平,一個想死的卻老也死不了,一個不想死的卻沒有幾天的時間了。”她說的那個想死的是指她奶奶,我婆婆。
婆婆的確說過幾次,“與其這樣活著,自己難受還給家人添這麽多麻煩,還不如早早閉眼走了的好!”可那都是在她摔了跟頭,住院時說的。我聽到婆婆說這樣的話就呲得她:“好死不如賴活著!上帝還沒讓你走,你就得好好活著!”
可現在聽阿萊克西婭說這樣的話,讓我感到不舒服。就算她是心疼她媽媽,可對自己的親奶奶,也不該是這樣的態度。從小到大,她爺爺奶奶給了她多少關懷和照顧啊,現在爺爺去世了,奶奶也老了,也沒有以前的財力了,不能像以前那樣給她錢支持她學駕照,給她買車、給她支付車輛保險費了,可每次阿萊克西婭帶著她的兩個孩子去看她奶奶時,她奶奶總是會央求我們給她的重孫一些“小錢”,盡管老公沒少給過阿萊克西婭錢。
90多歲的人和60多歲的人都是一條生命。是生命,就應該珍惜啊。我並不看好那句豪情激蕩的名言: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沒有了生命,還談什麽自由?更何況自由也隻是相對的呢。當然,這句名言是在特殊情況下說出來的,有它特殊的意義。可我總覺得,如果不是為了保護更多的生命,隻是為了一個信仰而放棄自己的生命的話,那這個信仰就不是那麽高尚的了,也不值得去崇仰。
說些題外話:
我有些相信“富貴有命,生死在天”了。
阿萊克西婭是我老公與他前妻英格麗特生的孩子。阿萊克西婭剛滿七歲時老公與英格麗特離了婚,婚姻法庭把阿萊克西婭判給了英格麗特撫養。英格麗特一直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老公要承擔他們母女倆的生活費。為了爭取與女兒阿萊克西婭團聚的時間,離婚後,老公又與英格麗特打了一場官司,花了不少錢,結果隻是允許老公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將女兒接到他那裏團聚一下,到了規定的時間老公就必須將女兒送回到她媽媽英格麗特那裏。
我跟老公認識的時候,阿萊克西婭已經15、6歲了,正在青春期。她父母間的爭執也告了一個段落。我跟老公結婚後沒多久,英格麗特也跟馬可斯結婚了。阿萊克西婭在這兩個家庭的照看下長大了,結了婚,現在還有了自己的孩子。去年阿萊克西婭過生日時,她把我和她爸她媽還有馬可斯都請到了她家,加上她丈夫斯文和她的兩個寶貝雙胞胎,八口人,真是熱鬧非凡了。也是直到那時我才有機會見到了我老公的前妻英格麗特和她現在的丈夫、阿萊克西婭的繼父馬可斯。
那時,馬可斯已經是病入膏盲了,可我當時並沒看出來馬可斯是個有病的人,隻是與他禮節性地打了個招呼,隨便閑聊了聊。老公也是有很長時間都沒見到英格麗特和馬可斯了。記得那次老公和英格麗特單獨談了一些時間,談完後,兩人從阿萊克西婭家的“屋頂花園”回到起居室時,臉色都不好看。我並沒有去問老公他們都談了些什麽。現在想來,大多是因為馬可斯的病吧。
也許這英格麗特就是個克夫的命。她在跟我老公結婚之前就有過一個孩子,安妮婭,據阿萊克西婭說,安妮婭的老爸是個好吃懶做的主兒,安妮婭出生後他就沒怎麽管過她們母女倆。英格麗特拖著這個安妮婭“油瓶子”跟我老公結了婚。我老公說,他一直把安妮婭當自己的孩子看待,就在老公與英格麗特離婚後,安妮婭也常來看望我老公。可惜英格麗特也隻與我老公一起生活了七、八年就離了婚。她和馬可斯在一起生活的時間算是長點的了,可現在又眼睜睜地看著他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