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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不相識的路友 2011-8-22
每天上班的路上都要經過兩個小村莊,道路進入村莊後,限速為每小時30公裏。可在這條路上開車的人有一半都不怎麽遵守這個限度,照樣以每小時50甚至60、70公裏速度穿過村莊。我也常有超速的時候。
估計是村莊裏的居民給城市道路管理處去了投訴,交通警便時不時地在這兩個村莊裏用雷達測速器來監視過往車輛,我也曾被超速測出過一回,被罰了30歐元。那以後,有段時間我開車到了村口就不由自主地踩了車閘,把車速降到規定的限速:每小時30公裏。可在時間緊的情況下,也有顧不上的時候,超速駛過村莊的次數也不少呢。
今天早上,時間還充裕,我慢悠悠地上了路。車還沒到那個小村子,對麵開來的車就有一輛對著我閃大燈,還給我做減速的手勢。我明白,這素不相識的路友是在告訴我:前麵有警察測速!我把車速降了下來,駛過第一個村子時並沒有看到警察。在第一和第二個村子之間的路上,又有一輛對麵開來的車對我閃車燈,我前麵的幾輛車也減速了。在第二個村子裏,警察正架著雷達測速器在監視過往的車輛呢!
好幸運!幸好有素不相識的路友的提醒,今天沒超速行駛,不然就會被警察測到了。感謝這些素不相識的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