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魚-我是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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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協議

(2007-09-03 18:53:33) 下一個
今天坐在MRT上麵,隨便留了一眼旁邊人看得《我報》,說陶喆為保身家,要立婚姻協議。這讓我聯想到《desperate housewife》中的伊恩的父母要蘇珊在結婚之前要簽一個協議。為此弄得蘇珊很不愉快。

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的確這個東西很難接受,即便是我也一樣,這對於愛情來講是如鯁在喉。不過再細想一下其實也不然,因為如果講愛情的話,應該是愛一個人,而不是這個人的身家,當然我是說的純純粹粹的愛情,那麽立一下也無所謂;那麽再退一步來說,不是純粹的愛情,是因為他有錢而愛上了他,或者根本就是為了他有錢而和他在一起過,根本沒有愛情,那麽簽一下也無所謂,反正他還是要管吃管喝,不就是個飯票協議書而已嘛。

這樣看來,隻有一種情況才有真正的理由不簽這個協議,那就是純粹的是以結婚為手段,騙取對方錢財,因為一旦簽了,可能真的什麽都騙不到了,如果這樣,這個協議是萬萬不能簽的。

至於欠這份協議所帶來的感受,那麽隻有純粹的愛情擁有者才會體會到,既然是純粹的愛情,又何必在乎這一道協議呢?或者說你用這一感受與和自己相愛的人過一輩子做比較,那麽這個鯁可能就不覺得那麽難受了

又想明白了一個道理,可惜這輩子用不到了;希望下輩子能讓我把這個講給對方聽,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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