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睡到11:00才起來, 畢竟是周末, 哈, 惰性又一次征服了我:(
洗車, 把車裏麵用吸塵器除了除塵,再用清水把外表擦擦, FORD的王者風範就出來了. 我喜歡這款EXPLORER的車型, 車體很大, 有點象吉普, 越野性能很好,四驅. 今年春天的LARAMIE, 好幾次我的車被雪給陷住了, 開動四驅, 一下就能衝出來,哈, 真是好開心呀. 要是兩驅的話, 就得趕緊四處找磚頭了不是:) 我總覺得還是車大一點高一點安全, LARAMIE的鹿很多, 經常會從高速公路兩邊的樹林裏跑到路上穿越, 我有一次和朋友釣魚, 都已經到了湖邊, 結果撞了一隻鹿, 由於朋友的車型小, 鹿先撞碎了擋風玻璃, 然後從車上翻了過去 把車後箱砸了幾個坑. 當時我朋友的臉都綠了:( 大家也是心跳不已, 要是鹿角從窗口進來, 那前排座位的兩個哥們就掛了. 所以, 後來我買車的時候, 一看車型巨大, 哈, 那就是它了:)
好了, 我要到超市買剃須刀去了, 哈, 明天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