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覺民(1887年-1911年)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為黃花福州十傑之一. 1911年,參加同盟會廣州起義,受傷被捕,從容就義。遺體後被安葬在廣州黃花崗,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他在參加起義之前,給新婚妻子留下一封著名的與別書,被選入中國高中文課本[1]。 | |
意映卿卿如晤: 吾今以此書與汝永別矣!吾作此書時,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書時,吾已成為陰間一鬼。吾作此書,淚珠和筆墨齊下,不能竟書而欲擱筆,又恐汝不察吾衷,謂吾忍舍汝而死,謂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為汝言之。 吾至愛汝!即此愛汝一念,使吾勇於就死也。吾遇汝以來,常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然遍地腥雲,滿街狼犬,稱心快意,幾家能彀?司馬青衫,吾不能學太上之忘情也。語雲: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汝體吾此心,於啼泣之餘,亦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吾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汝其勿悲。 汝憶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嚐語曰:“與使吾先死也,無寧汝先吾而死。”汝初聞言而怒,後經吾婉解,雖不謂吾言為是,而亦無辭相答。吾之意,蓋謂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與汝,吾心不忍,故寧請汝先死,吾擔悲也。嗟夫!誰知吾卒先汝而死乎? 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回憶後街之屋,入門穿廊,過前後廳,又三四折有小廳,廳旁一室,為吾與汝雙棲之所。初婚三四個月,適冬之望日前後,窗外疏梅篩月影,依稀掩映,吾與汝並肩攜手,低低切切,何情不訴!及今思之,空餘淚痕。又回憶六七年前,吾之逃家複歸,汝泣告我:“望今後有遠行,必以告妾,妾願隨君行。”吾亦既許汝矣。前十餘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語汝;及與汝相對,又不能啟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勝悲,故惟日日呼酒買醉。嗟夫!當時餘心之悲,蓋不能以寸管形容之。 吾誠願與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勢觀之,天災可以死,盜賊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汙吏虐民可以死,吾輩處今日之中國,國中無地無時不可以死!到那時使吾眼睜睜看汝死,或使汝眼睜睜看我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離散不相見,徒使兩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試問古來幾曾見破鏡能重圓?則較死為苦也,將奈之何!今日吾與汝幸雙健,天下人人不當死而死與不願離而離者,不可數計;鍾情如我輩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顧汝也。吾今死無餘憾,國事成不成,自有同誌者在。依新已五歲,轉眼成人,汝其善撫之,使之肖我。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則教其以父誌為誌,則我死後,尚有二意洞在也,甚幸!甚幸! 吾家後日當甚貧,貧無所苦,清靜過日而已。 吾今與汝無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遙聞汝哭聲,當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則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電感應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實,則吾之死,吾靈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無侶悲。 吾平生未嚐以吾所誌語汝,是吾不是處;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為吾擔憂,吾犧牲百死而不辭,而使汝擔憂,的的非吾所忍。吾愛汝至,所以為汝體者惟恐未盡。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國!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國,卒不忍獨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長,所未盡者尚有萬千,汝可摹擬得之。吾今不能見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時時於夢中得吾乎?一慟! 辛亥三月二十六夜四鼓,意洞手書。 |
淚眼婆娑觀舊事 珠璣字句痛新人 歲月更將丹心染 瀝瀝碧血證英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