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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惡質房產管理公司周旋

(2014-03-03 23:00:34) 下一個
一直想寫此跟大家交流一下, 遲遲未能, 搬家一年之, 沒完全忘, 寫下來。


一下房子的背景: , 20年出。房裏共有五出租, 居住麵80平米左右,

委托中介公司管理, 所以自始自沒有和房直接打交道。

前年我去看房子的, 內部正在全麵裝修, 所以住去的候裏麵是全新的, 條件可以。

入住除交了禮金和中介各一個月, 交了押金一個月。當房子的中介公司告,

搬出掃費差不多要8萬日元(按每平米1千日元算), 所以我想再修修補補啥, 至少10萬日元是拿不回來了。

果從住去到搬走一共11個月, 管理中介公司房後竟然子大開口, 小修, 自然,掃費用等等

加一起, 開價近24萬。也就是押金分毫不退, 交幾萬。

當然不能接受, 可是當時買房搬家整理等等雜事頭爛額, 分身無, 無暇與之理置兩月有餘,

於可以喘口氣了。先向消者中心打電話, 們認為如果沒有故意的害行, 對方要價太分。

雙方各、爭不下的,建打官司。一聽要打官司, 有些犯怵, 哪兒有精力和力跟一個大公司較勁啊。

者中心上打消了我顧慮, 釋說是那種理民事糾紛易法庭, 當天就可仲裁,

隻要消者理由正當, 一般是維護者利益的。

有了消者中心撐腰, 心裏也有底了。於是管理公司, 除了可一兩壞同意賠償,

掃費網上有打折的, 遠遠低於8, 損耗和清掃加在一起不5萬左右, 算上你們的利潤最多不過6

管理公司看到我們有備而來
, 二話不說東削西減砍掉10, 改成14萬。雖說一下減去10, 但也說明他們很心虛, 本來就是毫無根據地漫天要價, 純屬欺詐行為, 這樣我們更不能讓步了。回信說與第一次的過分要求相比有了很大改進, 值得肯定, 但與我們主張的仍有差距, 還是不能接受。

管理公司又來信重申收取
14萬的根據, 最後第一次有點不客氣地說你們從事很好的職業, 是有社會地位的人, 應該能夠明辨是非, 遵守合同。在法庭上你們也不可能得到要求的那個金額。

對於這稍帶威脅的措詞
, 馬上針鋒相對回信說:我們本不習慣於討價還價, 如果你們一開始要14, 雖然覺得有點貴, 但可能不做質疑付給你們了。可是你們欺人太甚, 你們的所作所為讓我們失去了對你們的基本信任。在指責別人前, 是否應該先反省反省自己的良心和職業道德何在?

最後管理公司來信說爭來爭去也爭不出結果
, 和你們說的6萬還有點差距, 8萬怎麽樣。

在日本生活十多年
,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紛爭, 我的經驗是絕不要被對方唬住, 在掌握行情的前提下, 該據理力爭時一定要寸步不讓, 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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