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一次,在商店等人,無聊中,看到這個方方的瓶子,隨手拿起來噴到手腕兒上一點, 誰知,就再也掙脫不了想擁有它的念頭。
其時,剛買了NO.5 (的Perfume 翻譯成香精?) 和 Stella (披頭士樂隊Paul McCarthy 的女兒,成了設計師,創的品牌)Rose Amber 香水不久。對我來說,這兩樣已經夠好了,再買一瓶太奢侈了,況且三瓶香水,保質期過了也用不完的。所以一邊暗暗後悔,“恨不相逢未買時”,一邊反反複複地給自己做工作,家裏這兩瓶論品質,味道沒有哪裏不好啊。
可是,不是有很多事情都像這樣嗎?有一萬種原因不應該去要的東西,我們卻無法抵禦那一股強烈的吸引力... 那香味隨著時間的推移,化成了一種很有意境的檀香. 從手腕上不絕如縷的傳過來.... 直至香味消散了,它帶給我的感受,卻愈加清晰---- 像一次意外的邂逅,一次精彩的談話,有一種終於找到了“燈火闌珊處”的“那人” 的暢意,和失之交臂的黯然。我回避,我躲閃,我抗拒... 但那種渴望,越壓抑,越綿長...
我投降了,向自己的欲望。在躊躇了第一千次以後,把它買了回來. 好一場心靈的挑戰,婚姻生活的預練, 每念及此,暗自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