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回家,先生向我獻寶,拿出來人家頂著秋老虎的滾滾熱浪到餐廳給我買的鹵味:鴨翅膀,最近我迷上這個了,我們每次路過都要買上10隻,這家餐館還會多送一隻,所以11隻的話,每天晚上啃上3-4隻,可以吃3天呢。
可是,當我滿心歡喜打開飯盒一看,裏麵排著整整齊齊的11隻鴨腳!
站在一邊還在等著論功行賞的先生看我耷拉個臉,倒是愣了,說你每回都買的不是這個嗎?天哪,這世上還有講理的地嗎?他怎麽手腳不分!
正想嚷嚷,可看到他老人家天真的眼神,就又爆笑開來:人家給你裝時,你到底看沒看一下?給什麽是什麽嗎?先生說:我說怎麽這次便宜呢。每次買外賣,我點鴨翅,先生點烤鴨,這次的鴨腳要比鴨翅便宜點是肯定的,鴨腳多難啃呀,幾乎就沒什麽嘎麻了(我爸的詞)。
真難為先生了,人家回家後把鴨腳從袋子裏轉移到飯盒時愣是沒看出區別來!
從這件事,我深刻的明白了一個道理:如果先生連手腳 (鴨子的,人的還是看得出區別的) 都不分的話,那肯定更看不出我是胖了或是瘦了幾磅,腰變粗還是細了1,2 cm 的,這類問題問了也是白問,以後我決定不庸人擾人,再不要問先生這些愚蠢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