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清longhair

走走看看, 天天天藍; 風清雲淡, 輕舞飛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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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劄記(七):閑居蒙特利爾

(2006-07-13 21:04:18) 下一個

   酷熱與涼爽交替的深夏,該寒冷卻暖和的嚴冬,飛雪與陽光同在的早春,賦閑之後,不知不覺中我已在蒙特利爾斷斷續續地從仲夏住到了春天,並且幸運地躲過了廣州今冬反常的陰冷,享受了蒙城幾十年一遇的暖冬。
    
    有機會與任何朋友聯係,摯友或新朋,幾乎無一例外地,他們都很會問:你在做什麽?
    而在最初幾次的、幾秒的無措之後,我開始了不變應萬變的回答:我在渡假,一個長假。
    於是對方往往在羨慕之餘(或許,羨慕之下,其實還有些不屑和其它,也是不定的,可我一概忽略:)),就必要奇怪:那 — , 你那麽多時間都做些什麽呀?
    
    也難怪他們了。於舊友,我,這個曾動輒一天化十二個小時在上下班、一周要加班兩、三天在外企博殺,周末還要有一天半的白天,一個的晚上在暨大課堂鬱悶的人,早是風風火火得無一複加的,竟能休閑如此之長時間,是他們斷斷想不到的;於新朋,我,這個初來乍到的新移民,竟能閑庭興致的耗著、萬事不去想的樣子,是他們著實疑惑的。
    或許真是這樣,當太習慣於疲於奔命的生活時,雖然厭倦,卻不能想象如果不那樣生活,那漫長的時光該如何打發。其實,就是自己,在來之前,不也茫然過?雖然很累,很期望有段長長的閑著的時光。
    
    待真閑下了,就知道,閑的日子,享受之餘,也可以過的很快的。那許多時間,都做了些什麽呢,我閑居在蒙城?
    
    
    初到的四個月,搬了三次家,從downtown 的東邊搬到了西邊,然後,搬到了蒙特利爾市*的西南,我一直在西進,如果保持這個勢頭,那麽,終有一天可以挺進西島-- 一個我的室友和我公認是蒙城最美的地方。
    
    第一個住處,我最愛在那個陽台看夕陽西下。。。
    
    剛到時,正是仲夏。一個星期,幾乎辦完所有手續,還沒花分文的把本空空如也的寓室建設成了一個小窩。(“加國紮記”係列的那篇引子正是寫於到加的一周時)
    然後,在那個小窩裏呆了兩個月, 也隻能是兩個月,因為下一個租客是早定了的,而我不過是分租了前一手租客的兩個月。
    
    那間寓室在六樓,單邊。雖說是在Downtown,在那個街區卻也算是個製高點,在陽台上,視野極好,最妙是可以看到落日和晚霞。每個沒雨的黃昏,我總要從昏天黑地的書本和磁帶中掙脫,用半個、一個小時,看太陽一點點由黃變紅,看遠遠近近的建築放射、折射著變幻莫測的光與色,看天際一縷縷湛藍、緋黃、粉紫和絳紅隨意的、纏綿地舞蹈著。。。
    
    什麽也沒想,也不去想,很多時候,隻是稍稍眯著眼睛、大開心門,很貪婪地獵取。有時候,實在覺得美得一個人無法消受,忍不住就會柯他,對這大陸另一岸的他,或哇哇大叫,或輕言細語:現在這裏好美呀!然後,沫著夕陽餘輝,跟他說些瘋話,哪怕他那時是用一百多邁的速度在高速上奔馳。。。在他一如既往感染我的爽朗的笑聲中,讓夜色一絲絲地將自己包裹,然後,不舍地收拾心情,進屋,看書。
    
    直到考完,直到搬走。。。
    
    第二個住處,我最愛在那個有漂亮雨蓬的上樓梯消磨時間與心情。。。
    
    那在三樓、當街的、帶家私和電視的小寓室是我好不容易租來過渡的,為此,曾不惜主動提出可以加價,軟磨了半天,管事的才終於鬆口租給我,加了價,5$。
    
    那個月,是我閑中的閑日子,除了寫些申請的文件和考個駕照的筆試,再沒正事,所以日子過得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上午睡懶覺,早午飯(brunch)後去附近康可迪亞大學上網,晚上看電視,待電視出現那些捎勢弄首和電話號碼時,我通常已捧著電腦,在生風不起地寫東西(寫得慢,一直的毛病了)。天好的時候,就在街上逛,從Maisonneuve 走到Chinatown,再從St. Catherince回來。一來一回,就把downtown最繁華的地方逛遍。或走馬觀花的進大大小小的商店,或就找個書店,書呀雜誌的一通亂翻,要不就靠著陳列地圖的架子,一看幾小時的看林林種種的地圖。說實在,也許是在國內看地圖不多吧,我還真不知道,地圖是會出到如此豐富與詳細入微的。
    
    悶熱的夜晚,涼爽的黃昏;電視無趣了,心情無聊時;出門之前,回來之後;總喜歡坐在那個漂亮雨蓬下的樓梯上,與出出入入而尚未認識的鄰居們認識,與已認識也得閑的海闊天空地聊聊。又或是,讓習習自然風吹幹剛剛洗過滴水披落的長發;讓夜色、夜色中的行人稀釋絲絲莫名的浮躁;讓月光、月光下的清風叩擊那似是而非的一切。
    
    生日那夜,碰巧有跟個朋友出去吃飯,卻沒有告訴他那是我的生日。那是一個月圓的日子,歸來後,因了一分無奈的淡泊,實在無心去碰觸,實在有心不去碰觸,夜半了,便也沒有進門,又在那兒坐…… 從來知道,改變總在悄悄地等待,或來臨,無論,那是否有曾以明月或繁星為證的相約;從來能做的,都隻是有心的模糊、刻意的淡忘、奢侈的透析….. 還好,如是,那夜便有了清廖的美,瑩澈的靜。
    
    很久、很久,夜已很深、很深;人也很困、很困,這才起身,開門,上樓,進屋,衝涼,上床,於是可以有個好覺,雖然不能無夢。
    
    第三個住處,我最愛在那個臨街的窗口看雪花飛舞….
    
    從金秋十月搬入、一直住到了現在,而且還會住下去的是一幢離地鐵步行隻有三分鍾(這很重要,據說這裏冬天,在外是呆不過十分鍾的)的townhouse的一個套間,在二樓。
    這個區,街道不算太寬,但因為多是單行道的緣故,總覺挺寬敞,樓房既不高也不密集,隨便在哪個地方一抬眼就能看到廣闊的天空,於是,有了更能夠自由呼吸的開闊感(跟downtown比。要與廣州比,更是無言:))
    
    對蒙特利爾秋天的色彩斑斕與轉眼即逝的感知,最早、最直接來自這條街,來自我那個臨街的窗口。街上的樹此起彼伏地黃了、然後紅了、再然後街麵的落葉一天天多了;窗口的那樹葉子,剛住進來的時候,很新鮮地黃著,在陽光中,燦爛得無以複加,亮亮地晃眼。隻是一個多星期,隻是一天一夜驟的冷和風,陰冷的蒼穹下,枯枯的禿枝上,就隻剩下些許的黃的葉在苦苦的執著。
    
    天又暖了,又有其他的樹葉黃了。天再涼,樹葉再落,秋天也就在葉黃、葉落中過了,不過是一個多月的事,轉眼,可以感覺冬天的氣息,雖然,一直沒雪。
    
    第一場稱得上雪的雪是在十一月底,在自己不堪於一個其實是意料之中的,甚至是已預見了的消息的第二天。記得,那天起床,在望向窗外的刹那,被白茫茫一片驚住 -- 那久等沒有至,卻一夜間突如其來的雪,在這裏的第一個冬天的第一場雪。
    
    那天晚上,在風雪中走過好長的路後,終於得以歇在一個臨街的咖啡屋。暖暖地,緩過了勁,透過身邊的落地玻璃窗看,街燈染黃了外麵的世界,雪還在飛舞,街上已是白茫茫一片,行人匆匆而過,象電影蒙太奇般不真實 - 我是怎麽也回想不起剛才是怎樣的寒冷,直到數十分鍾後,再一次走入那個外麵的世界。
    
    從此,喜歡上了在任何可能的時候,坐在窗口看雪。
    
    下第二場大雪,該是快聖誕的時候,已經是放假在家,所以花一個一個鍾的看雪,便不是件奢侈的事。
    
    下雪前,天空通常是一片鉛色地罩著,黑沉沉的。然後,有些零碎的雪花被風卷的很淩亂的樣子,有時,風越來越小而雪卻越來越大。而雪越下,天是會越亮,沉黑會不再的。越冷的時候,雪越是細粒、越是墜落得快、堆積得快,因為根本沒時間凝成雪花,根本沒有化。暖些的時候,就會成雪花,越暖,雪花越是大朵,越是飛舞著、不肯墜地。
    
    於是,就看,雪,那樣....一礫一礫,又或是,.一朵、一朵.....輕悄地、孤零地.....墜或飄.....
    望著出了神,就讓思緒在飛雪中肆意奔跑,然後,一縷、一縷…輕綿地、孤寂地…墜或飄……
    
    忍不住了,會跑到陽台,看被漫天雪花慢慢將一切用白色覆蓋的,隻剩白色 – 純靜的白色的世界,甚至一道車痕、一個腳印也沒。冷的抖索,卻,會撮起一捧雪仔細的看那晶瑩的雪在手心慢慢融化,感受著那份冰涼,沁透心脾,心裏便泛起一片清靜與安寧 –--
    祈求這端的寒冷能換的來那岸的溫暖;
    想用這裏一顆風雪過後結成的冰,去換那裏一個陽光下融化而成的結,如果可以。
    
    就這樣,試過一天一天癡癡地看雪,試過在陽光下的雪地率性地“撒野“;卻從沒試過堆個雪人,大大的戴著紅紅帽,沒試過去滑一次雪,哪怕是滑土法自製的雪橇,漫長的冬天也過去了,早在月前,就不時能在陽光中聞到了春天,哪怕之後還有過雪。
    
    現在,春天真的是在了,於是,春天的心情在蠢蠢欲動地計劃著再次的出遊 – 美國?歐洲?新疆?……
    
    
    九月,去了一趟某省立公園,是到蒙城後的第一次出遊。
    
    那個公園在渥太華河畔,也就一個來小時的車程。第一次離開蒙特利爾這個城市,也是第一次離開魁(北克)省而到了安(大略)省。一路上,離開城市越遠,車窗外的風景越迷人。
    
    陽光是如此明媚、天空是如此湛藍、雲朵是如此潔白,車在筆直漫長的高速上飛馳,仿佛是要開進那藍天白雲之間,完全是當時在阿裏某個平坦的高原之顛飛馳的感覺。在差不多一年以後,在一個幾萬公裏之外的地方,我竟找回了那種奇妙的感覺,那樣不由自主,那生動而鮮明。象我不隻一次地說過的那樣,這裏有著與西藏媲美的純淨的天與雲,唯一的不同是,它們沒有如西藏時般近於眼前。。。天,真的很懷戀那些旅程,那些路上的千滋百味。。。而我的下一次旅程會在何時何地呢?不禁心問。
    
    那是很大且很靜的一大片土地,婉約地繞著渥太華河。那種大,那種安靜,還有那種幾乎不加任何人工雕鑿的自然,真的與在國內的那種通常意義上的公園是決不同的。
    
    看到有人在某個河灣裏戲水,好後悔沒帶遊泳衣,想遊泳已不是一次兩次了,有次對他嚷嚷,差點沒被他說服去有遊泳池的酒店為遊泳住一晚,算是他對我考試順利過關的慶賀。現在,如此美景良機,卻又白白錯過,再加上相機雖帶了卻發現沒電,簡直如同廢鐵,真的悔的要吐血,就似上次那個七一的黃昏。
    
    除了一些用來燒烤的簡單鐵架,一些木台木椅和在露營地的一個半個小店,是看不到任何娛樂設施的;除了少少不甘心的人,帶一家大小和寵物,甚至是帆船,露營此地,趕著夏天的尾巴戶外一把,象我這樣的觀光客,幾乎就沒有。到處走走坐坐之後,發現沒有什麽可以觀的,因為這樣的風光,到這雖不久,也多少有些看慣了。
    於是找個稍斜的草坡,就索性躺下,一邊任陽光在身上的每一寸揮灑,一邊看天際那一條條劃過的雲縷-- 一端細細的在繼續地延伸,一端卻是在慢慢的飄散 --就象那個時刻的思緒- 延伸,飄散。。。再延伸,再飄散。。。
    
    而,覺得最賞心悅目的一次出遊卻是那次秋遊西島。
    
    那個很陽光的下午,車是一直沿著聖勞倫斯河往西。那時,室友剛到蒙特利爾一個星期,已被downtown的蕭瑟秋意弄的有些興趣索然,在奔波於陽光陰影中的市區辦瑣事中,對蒙城的感知便是-- 一座沒落而破舊的城市。
    
    出了城,看窗外,時而黃、綠、紅相間的各種林木,時而成片的厚絨絨的草地,偶爾有三三兩兩的單車手悠閑地踩著車;聖勞倫斯河那天一點也不靜,一直由窄及寬的在翻滾著,在望不到對岸的某一刻,就覺得那簡直不是河,而是海了。
    
    開始,我們一直沒多少言語的看著。明白為什麽你說蒙特利爾有文化底蘊了,突然,室友對我說,看著這條河,就可以知道它孕育過怎樣輝煌的文化了。
    於是,我便笑了,原來她也是這樣的感性。
    
    再走,秋的氣息就更濃了。有時,看得見一片黃葉地,或是不大卻很茂盛的樹林,又或是稀疏地屹立著幾株大樹,樹幹是淡灰色的,茂密的樹尖卻是紅紅的,好像是燦爛燃燒的火焰。
    汽車過處,某一下,會卷起些黃葉紛飛著,金色的陽光從黃色的樹林透過,金黃色的樹葉,金黃色的陽光,交相輝映,景色有種驚人的迷人。
    
    沿路的另側,不疏不密地,有著一幢幢風格各異的房子。或童話般卡通,或歐式得堂皇,或是美式的平實,加上房子主人們的個性,一座座鮮明地有著性格,決不張揚,卻肯定深刻地喜悅你的眼珠。
    “現在我有生活目標了,就是在這裏買幢房子”,室友玩笑般的真歎,我,無比認真的附和。。。設想著到時的種種。
    
    於是,我們的閑居,竟從此有了前景-- 一個更迷人之地更悠然的閑居。:)
    
    
    對蒙特利爾,我是一見鍾情的,雖然那觸動沒有曾經的對某個人的那次來得強烈,卻是更平和而成熟的。曾經見過篇遊記說:對一個城市,需要懂得欣賞,需要包容,需要隨遇而安,還需要在某種程度上忘記自己。最重要的是- 不要作比較。
    這麽說來,我應該是一個還挺懂得欣賞,知道包容,可以隨遇而安的人了:), 不過,對城市我還是有些喜歡比較,比較讓每個城市在我的感知裏形象起來、立體起來、豐滿起來,與其他城市之異處,讓那個城市變的unique, 而我才能真言是喜歡還是不喜歡的。很多城市,廣州,廈門,北京,上海,麗江,拉薩,台中、漢城 。。。以及蒙特利爾,我喜歡著它們,是在某種程度的比較之後,就連對蒙城的一見鍾情也是源於對它的,我記憶中見過的,最大最美的燈海的驚豔中。“每一個城市都是一個寶藏,和每一個人一樣。”,這,我深信。
    
    閑居蒙城的日子,由著自己性子地揮霍著日子 -- 平平和和地快快樂樂、喜喜悲悲,享受那些愛做但無暇顧及已久的事情,比如讀書,比如晝夜顛倒,比如寫字碼字,比如深刻而不設防地聊天。
    
    以前整晚聽一首自己很喜歡的歌是種奢侈,現在是種習慣。
    以前周末淩晨睡、中午起是種意外或是種瘋狂,現在是種作息時間。
    以前把許多放在心裏、自己咀嚼是種自然,現在把許多談開、談透了是種真實。
    以前為報告、合同、伊妹兒寫字是種不得以,現在為心情、記憶和分享碼字是種心甘情願。
    
    有時候也想起以前,但想起在國內的日子,想的並不是家,或許,已是沒有一個家的概念可以給我想的。父母的那個家,離開的時日已太長了;自己曾有的那個窩,也隨著那有形的多少多少平方的轉手,也已殆然不在。其實,從第一次離家始,就不是很想家,總是一樣的感覺 —- 隻是出個門而已,卻,越走越遠,從中到東,從東到南。現在,到了地圖另一邊的又一點,下一點又會在哪裏呢?
    
    其實,我已經越來越習慣蒙特利爾了。我和這裏的人一樣登皇家山,一樣坐在樓梯、陽台或窗口看行人與車子來來往往;和這裏的人一樣在周末去擠得水泄不通的酒吧,一樣在人如鯽的舞池中遊動;和這裏的人一樣喜歡動靜交複流過的聖勞倫斯河,一樣心平氣和地在茫茫白皚中耐心地等待春天;和這裏的人一樣在一早出門時和陌生的鄰居或是巴士司機道聲:Bonjour,一樣在地鐵裏動情的演奏者的動聽音樂中走過、不再駐步(雖然,依然喜歡)……
    我慵懶地蟄居在這座雪浸日照、四季顏色變換暢快的城市,仿佛一個沒有過去,也不關心未來的人,漫不經心又一心一意地過著眼前的日子,似乎空虛卻又不寂寞的活著 -- 享受著似乎永不結束,卻實是時日不多的假期。
    
    
    * 其實,在今年一月一號,蒙特利爾並成大市前,一般說蒙特利爾時並不是隻指蒙特利爾市,而是指前麵蒙特利爾市和圍繞蒙市的很多小市由高速公路聯將起來的一個集合體;而downtown, 指的是原蒙特利爾市的一個市中心的區;前文中提到的蒙特利爾老城 (Old Montreal)則是downtown 中的一個區域,旅遊聖地。
    不過從今年開始,蒙特利爾並市了,過去的小市都成為大蒙特利爾的區了。但是,人們還是沿用舊的叫法,至少目前還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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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國劄記》到此暫告段落 — 其實,已經拖了太久了。謝謝每位曾讀過這些文字的朋友,無論您有否與我交換過文字,無論您是否有耐心從頭看到尾,無論您是喜歡還是討厭它們,謝謝。
    
    期待有一個豐富而快樂的夏天,我,和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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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8)
評論
longhairr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我仍謹記的評論:
"在一個住的久了" - 之所以寫得出這篇東西,就是因為那時候住得還不久,所以感受很深、也很明顯。

現在是住久了,很多東西成了習慣,所以就沒有了敏銳的體會了。不過,雖然我對這個城市是一見鍾情的,但住久了,我還是很愛它,沒有厭倦。 其實,你是真厭倦了嗎?最多是愛厭交加吧,嘿嘿。。:)
我仍謹記 回複 悄悄話 在一個住的久了,也許會愛上它,也許會有些厭倦。你是前者,我是後者,或者說有些愛厭交加。不過蒙特利爾的秋天真的很美,如果以後離開這裏,我會恨懷念她。
longhair 回複 悄悄話 還真是你呀?!你現在在哪呀?還博著嗎?

我還住在老地方,老電話號碼.如果你不見了我的號碼,我回頭悄悄話給你.很高興可以重新聯係上.
mont2 回複 悄悄話 不客氣.
WHO 跟WHO 啊,我也很開心地, 活著呢.
既然曾經代表過了:P,再好象不用競選的吧.

longhair 回複 悄悄話 多謝,多謝.我"還活的很好的"...嘿嘿...你呢? (悄悄告訴我,你是哪位故友?)

不過,你怎麽就那麽肯定能代表蒙城兄弟姐妹們呀?
mont2 回複 悄悄話 謹此,
代表蒙城兄弟姐妹們謝謝你的文章啊. (肯定能代表的)
繼續寫啊.
從頭看到尾啊, 知道你還活的很好的, 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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