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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十幾年前我在香港時,有位玩世不恭的朋友對我說:“台灣男的當兵,女的當娼,弄到人肉橫流,滿街肉彈;而大陸專搞核彈,不理人民生活,弄到人民無褲穿。”接著,還大談起赴台召妓的風流韻事。我聽後怒不可遏,除了罵他老而不死是為賊,是民族敗類外,還幾乎要和他來個“管寧割席拒華歆”,斷絕朋友關係。蓋因他不但侮辱了台灣婦女 ,還像赫魯曉夫罵大陸五個人穿一條褲子那樣,侮辱了大陸人民。他聽後還笑著說,你有機會到台灣時,別給肉彈轟倒而流連忘返啊!
不久,我同內子和一位世侄女到台北去玩。一進旅館,行李還未收拾好,就有人來敲門。來的是一個醜八戒的老婦,她說:“我是媽媽生,有需要請叫我吧!”那位世侄女聽後掩著咀在暗笑。我有點莫名其妙,就問內子什麽是“媽媽生?”內子說:“媽媽生就是老龜婆,她叫你去找大姑娘呀!”說罷,她大笑起來。我的天,一到步,肉彈就要向我轟來,真使我有點心寒。
以後,由於我與朋友搞旅遊公司,經常要到韓、日、台去,對台灣的肉彈問題有了一些了解。原來旅館的服務員,基本上是沒有工資的,全靠介紹妓女給旅客賺傭錢,是六、四分,介紹者要四成。所以造成這麽多的“媽媽生”。旅客不風流,會直接影響到她們的收入。肉彈的來源,多是美發廳的女職員。有些理發廳,是掛羊頭,賣狗肉,是暗娼活動的場所。合法的娼妓,都集中在華西街一帶。那裏的妓女,都站在門口拉客,的確滿街都是肉彈。台灣政府對這些人肉橫流的狀況亦無法管。因此,台灣出肉彈,似乎也是言之有理。
至於大陸出核彈,似乎人人皆知,不用贅述。但是,曾幾何時,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開褲的現象亦隨之出現,變成既有核彈又有肉彈。
一九八二年,我在廣州街頭散步,不到半小時,就有兩起暗娼“兜生意”的事。在太平南路時,有一男子走來,指著走廊上的幾位少女問我是否喜歡?如需要,可到女家“搞掂”;走到中山五路時,有個女子問我需不需要她解悶?可到公園幽處“解決”,開價是二百元港幣。我說香港電視名星出來撈,也隻收八十港幣,你隻值二元人民幣,這樣才把她氣走。
我說出這個數目,是有根據的。七十年代初,香港廣東道一玉器佬,“光顧”一電視台藝員,確實是八十元港幣,不過她那時尚未走紅。
時至今日,大陸的肉彈大有壓倒台灣的肉彈之勢。暗娼、褓母市場、黃色架步,彼彼皆是,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和國家體麵。
近日,大陸掀起掃黃,李瑞環公開宣布:不論中國人、外國人,凡因嫖妓而被捉到的,一律按照中國國法送去勞改,真是大快人心!
隻有這樣,才能控製住暗娼的蔓延,也隻有這樣,才能有效地製止外國人辱弄中國婦女。我建議,外國人在中國犯了風流法,不但要一視同仁,還要罪加一等。這是出自民族尊嚴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