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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湃
蘇東坡說:“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我說:“日食果條三兩碗,不辭長作巴黎人。”蘇東坡說的是虛數,俗雲:“一粒荔枝三把火”,如果他真的日食三百顆荔枝,老早就死在惠州了。而我說的“日食果條三兩碗”,是個實數,沒有誇大之辭,長食不厭,且越食越健康。我之所以喜歡金邊果條著了迷,是有如下原因的:
大約1958年左右,我在柬埔寨柴楨市居住,因家境貧窮,讀完小學後,無錢去金邊或西貢升中學,就在家兄的“新興百貨公司”幫手學做生意。當時工作時間很長,從早上八時一直做到晚上十時才關鋪,家家商號都是這樣,似乎成了行規。工作時間這樣長,每天早晚不吃飽肚子是不行的。好在門前的將軍街兩旁,擺滿各式小食檔,任君享用。其中有檔“波記”以“金邊果條”(潮州湯肉米粉)最出名,其門如市。我每天早晚必吃兩碗,日久上了癮,非吃不可。
1960年我回國升學,剛好遇上大災荒,人民連飯都吃不飽,那裏還有金邊果條吃呢!但我思念金邊果條之情不減,1961年至1964年在上海讀高中時,權把“爛糊麵”、“陽春麵”當作金邊果條享用。1964年至泉州華僑大學就讀後,有一次暑假,我乘長途汽車到福州轉搭火車回廣州,汽車在仙遊站休息給乘客吃中飯,我突然發現那裏有類似金邊果條的“銀絲米粉肉湯”賣,很像金邊果條,我興高采烈地一連吃了兩碗,算是我回國後第一次嚐到金邊果條了!此後我每次假期回廣州,不到距離一百多公裏的廈門轉乘火車,而要到三百多公裏的福州轉車,為的是能在中途享用一碗仿金邊果條。
七十年代初居港後,仍與金邊果條絕緣,蓋因在吃的天堂香港,金邊果條不能登大雅之堂,無人開業。一九七五年,印支動亂後,才有為數不多的當地華僑遷港,他們多居住在左敦道巴士總站旁的公寓裏。因而在公寓底層開辟了一間“湄江小食店”,出售些越南風味的小食,但不見正宗的金邊果條。
有一兩年,我因與友人搞旅行社,經常奔波於韓、日、台航線。當時台灣的政策很怪,拿外國護照的人,入境後可以隨時離境,而持中國或香港證件的人入台後,一定要停留七十二小時才準離境,原因是要給內政部調查清楚。而當時台灣還未解嚴,除政治氣氛緊張,到處貼滿反共標語外,就是黃色架步充斥市麵。我惟有“守口如瓶,防語如城”,潔身自愛地晚上規規矩矩躲進旅館成一統,管它外麵雨和風。每次到台都要居住兩個晚上,真是悶極了。好在深夜樓下有類似福建的銀絲米粉肉湯出售,可充金邊果條,給我帶來一陣喜悅,這可能是我當時喜歡台北的唯一原因吧!
1980年,中國開放,我們的旅遊轉至澳門、中山等地短線。使我欣喜若狂的是,澳門到處有正宗的金邊果條吃,全是金邊移居澳門的潮州人開設的。而我每次到澳門大吃特吃金邊果條,都是澳門賭王何鴻燊先生“請客”的。那時,我的老友居澳門,我每次到達,世侄們都拉我晚上去宵夜,代號叫“流口水”。大吃過後,照例要去“葡京賭場”走走。我是從來不賭錢的,可是為了第二天早上吃上金邊果條,就得每次非要贏它二十元港幣不可。而我的賭術“高明”,每次都是贏的。其方法是在大小攤位下注二十港元,中了就收手,輸了就加倍投注四十元,再輸再以倍數加碼,始終有一次中的,因為大小隻有兩麵,不是他死就是我活,中了就贏到二十元馬上離開。而當時澳門的金邊果條每碗隻有港幣三、四元左右,有二十元可以請幾個人大吃一頓了。
八十年代定居巴黎後,最使我滿意而不辭長作巴黎人的,是金邊果條把我牢牢套住。從金邊定居巴黎的潮州人多,餐館林立,其拿手好戲――金邊果條自然是正宗而上乘。我每次到巴黎十三區進館子,都是獨沽一味的金邊果條。
隨著年齡的增大,多吃豬油不利於健康,於是我改變吃金邊果條的方式,在家中用瘦肉自煮金邊果條吃,天天不間斷。特別是夏天炎熱時,中午吃一兩碗金邊果條,比吃米飯強得多。
親愛的騷朋墨友,如果你們要請我吃東西的話,隻須花三十法郎,請我吃一碗金邊果條,比請我吃龍蝦、佛跳牆還高興,我會銘感五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