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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我的護身符
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柬埔寨柴楨市,有不少人仍然存在著“狗不餓不翻鍋,人不窮不教學”的輕視老師工作的觀點。的確,當老師不同做生意,是一輩子沒有發達機會的,有的隻是像蠟燭那樣:照亮了別人,毀滅了自己。然而,在我們“華僑公立學校”初中班的一些學生中,不是這種想法,他們立誌要做“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寧願當一輩子的窮教師。
在我們讀初中二年級的 1959年,適值柬埔寨皇國政府舉行華文教師師資考試,要取得教師證書後,才有資格當正式教師。這是一個難得的好機會,於是周學明老師帶領我和四位女同學赴京考試。
當時的考場設在首都金邊市華文學校的一間教室裏。來自全柬各省的華人知識分子很多,多是在職而未有文憑的“黑市”教師,黃毛小子的初中生極少。主考官是華人,監督者是皇國政府的官員,考場氣氛較緊張。考試內容:一是用國語(普通話)讀一段課文;二是做一篇作文,限兩節課內交卷;三是用毛筆寫一篇中楷(是否還要考別的科目,現在已記不清了)。考試結果,錄取的比例並不多,可是我和張鳳興、秦愛容三人獲得老師證,可說是個奇跡。慘遭滑鐵盧的,多是毛筆字不過關,可見毛筆字與教師關係之密切。
我考取皇國教師證後,最高興的是北燕鄉的鄉親。因為在此之前,北燕“華僑公學”常因申請立案問題花了很多錢,還經常遭受來此教學的立案人威脅,提出許多校董會難以達到的苛求,且立案人一走,又要花錢請人立案。為了這個問題,多年來不知吃了多少苦頭。現在這個問題得以一勞永逸地解決,怎能不使鄉親們高興!他們希望我回北燕當校長,如若不可能,掛名當個立案人亦可。
第二個高興的是班主任周學明老師。他眼看他班的第一屆初中生就要畢業走上社會了,但柴楨市既沒有工廠工可做,也沒有田地可耕,一些窮家子弟又沒有錢去做生意,畢業等於失業。我考取教師證後,可以到北燕當校長,他可以安排幾位學生去當老師,解決一部份學生的就業問題,其用心可算良苦。
對於北燕鄉親的期盼,對於周老師的計劃,我是十分讚同的。我去考教師證,就是要為北燕鄉親爭一口氣的。
可是在畢業前,我有機會同西哈努克親王與中國駐柬首任大使王幼平先生在一起義務勞動,在王大使的鼓勵下,我決定放棄當校長的優越條件,而回國升學。為了此事,周學明老師對我有些不滿,說我隻考慮自己的前途而不顧其他同學的出路。他的怨言我是可以理解的。
辛苦考來用不上的教師證,想不到後來在無意中竟幫了大忙,使我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我初到法國定居時,已屆不感之年,實在有點傍徨。有人介紹我到法國教會學校工作,總管看到我年紀這樣大,又一句法語都不懂,麵有難色,又不好當麵拒絕,欲從我的證件不全找藉口,問我還有什麽證件嗎?當我拿出這張用柬、法兩國文字寫成的師證時,竟然奇跡出現,馬上被接納為職員,並享有教師的尊嚴,沒有人敢欺負我,工資亦比普通工人高;也由於有了這張教師證,我才取得難民證,得以永久的居留權。不久政府又批準我入法籍,成為法國公民的一員。
看來這張教師證,法國政府是承認的。我現在把它藏在身邊,當作護身符,希望日後還有奇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