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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社三態

(2006-05-26 07:47:28) 下一個


今年四月下旬至六月上旬,在中國北京,由於學生要求民主、自由、懲治腐敗而舉行的遊行示威,絕食抗議,終於以不幸結局,演變成大規模的流血事件。據當局承認的官方數字是死了三百餘人、傷了五六千人。這是中國建國四十年來的最嚴重事件,因而驚動全世界,震撼著每個人的靈魂。姑勿論這事件如北京當局宣布的那樣是“反革命暴亂”,或持不同觀點的人說是“血洗北京城”。單論“六·四”事件發生後,在巴黎僑社中產生的三種不同態度:

第一種認為北京當局處理這事件是絕對正確的。別人一提起天安門事件,他們就板著麵孔罵人不是,說別人忘記自己是中國血統,沒有從民族的角度去看問題。總之,你一提到大陸的缺點,他就罵你是民族敗類,忘祖忘宗。這些人的心地是善良的,充滿愛國愛鄉之情。隻是美中不足的是看問題過於絕對化。大陸雖好,不等於沒有存在問題,中華民族雖然偉大,不等於沒有缺點,世界上的事物是沒有絕對真善美的。而且,人心隔肚皮,口說的與心想的是否都一致,亦成問號。口頭上高叫中共萬歲的人,內心不一定愛大陸;相反,有時議論大陸存在缺點的人,未必不是真正的愛國者。

第二種是認為大陸當局血洗北京城,因而提出強烈的指責與抗議,並強迫別人表態譴責中國政府。

法國是自由、民主國家,每個人對某事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遊行示威如家常便飯,要打倒誰,要誰下台亦是無罪的,因為這是言論,不是行動。天安門“六·四”事件,為什麽引起一向不太理事的海外華人的抗議,這是北京當局需要認真考慮的,不要一言以蔽之日:海外華人不明真相,誤聽反動謠言。我本人不反對華人上街示威遊行。相反,我認為這是華人關心祖國大事的一種愛國表現。但是,我不同意少部分人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人。如某電台聽眾勒令華僑俱樂部要在二十四小時內表態;有人在電台中大罵華裔會主席鄭輝先生,並公開叫人不要到他的商店購物等。更有甚者,一個女的在“華人之聲”電台上大罵巴黎華商,說他們不關心政治,隻會做生意賺錢,並汙蔑說華商的錢是沾滿人民鮮血的。這些不負責任的謾罵,未免太不成體統了,我們華商的錢是勤勤勞勞、堂堂正正、公公道道、合合理理賺回來的,如果說“血”的話,那是他們辛苦賺回來的血汗錢,絕不是沾滿人民鮮血的吸血鬼或劊子手。上麵已說,法國是個自由、民主國家,人人都有自由選擇權利,決不能將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更不允許別人進行人身攻擊,這是違法的。世界大事天天有,但我希望以後我們僑社和平相處,和衷共濟。遇到大事,自己怎樣做都可以,但不要強迫別人跟自己那樣去做,因為別人在不同情況,不同處境,不同看法。

第三種是北京“六·四”事件後,有些中國人卻要求法國總統幫助製裁大陸政府。這是本人不敢苟同的。因為自己的事自己怎樣做都可以,“關起門來打架”亦不成問題,如果要求外國政府出而幹涉本國的內政,弄得不好就會變成漢奸,尤甚者,可能像汪精衛那樣變成賣國賊。我不同意這樣做,也勸個別中國人以後不要再這樣做。

                                                                    ( 1989年8月12日 原載《歐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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