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程翔間諜案的焦點在哪裏?/淩鋒(ZT)

(2006-11-30 09:16:00) 下一個
程翔在今年8月31日以間諜罪被判處5年徒刑後,雖然立即上訴,卻一直拖到11月24日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才開庭二審,花二十分鍾駁回上訴說:“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法規定,裁定如下:駁回程翔的上訴,維持原判。”
為了安撫香港民意的強烈反彈,中通社引用中國消息人士的話說:“香港方方麵麵對程翔案的關切和聲音,我們都聽到了,而且聽得很充分”,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管什麽人,也不管他是什麽身份或者什麽背景,隻要違反了法律,就必須受到法律的懲處,更何況間諜犯罪侵害國家利益,危害國家安全,“國家利益至關重要”。

如果真正相信這位消息人士所說的,中國有“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套用共產黨的術語,“腦袋掉了還不知道是怎麽掉的”。特別是涉及言論,共產黨從來是政治考量,所以憲法形同廢紙。 ( )

考量程翔的案情,因為牽涉到胡錦濤的智囊陸建華,有人會想,怎麽胡錦濤不會手下留情呢?分析這個案情,隻要抓住幾個焦點,就可以明白了。

一,台灣中華歐亞基金會不是間諜機構,隻是要給程翔定罪,才拿它墊背。因為如果那個機構的確是間諜機構,咱們的大護法許崇德教授就不可能今年二月去那裏交流。雖然消息被披露後許教授大發雷霆,聲稱他與程翔不一樣。也許他真的和程翔不一樣,許教授是中共間諜而被派到台灣摸底,否則怎麽會批準他去同台灣間諜機構交流,而且沒有被中共逮捕?

二,王友金比我還早就從中國來到香港的法律工作者,以後一直研究中國事務,特別是法律事務,因此他認為事件涉及中共黨內鬥爭是正確的。程翔那篇揭露江澤民出賣國土的文章觸怒江澤民是可信的。之所以觸怒江澤民,還因為這是長期揭發江澤民最有力的武器,包括國內出現的一些電視插播事件,這也是重要的內容。而問題還在於,胡錦濤雖然現在大權在握,但是因為賣國他也有份,而且要討好他的“卓婭和舒拉”,至今還不想切割,所以不但需要犧牲程翔,連親信陸建華也要委屈一下。

三,如果程翔的確是間諜,涉案的陸建華與王英都難逃法網。但是至今為止,中共沒有對他們判刑的消息。因此主要矛頭隻是針對程翔也就很清楚了。另外,要澄清這是間諜案也很容易,隻要把程翔、陸建華、王英給歐亞基金會的文章公布出來,讓公眾來評判是否那就是間諜所竊取的國家機密就可以了。或者中共說,這些是機密,怎麽可以公開?答案很簡單,機密既然已經給了台灣,讓敵人都知道了,那還算什麽機密呢?因此中共敢不敢公開程翔這些文章內容,是真假間諜案的試金石。 _(記者:淩鋒) ( )

(本文隻代表作者或者發稿團體的觀點、立場)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