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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億美元外匯儲備大貶值 中國國民福利流失(ZT)

(2006-11-15 09:07:30) 下一個
麵對迅速增長的外匯儲備餘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鬆日前表示,高額外匯儲備正在給央行、財政部造成巨大壓力,隨著外儲餘額的繼續上升,這種壓力也在進一步放大。

  巴曙鬆在2006梅隆投資研討會(亞洲)上稱,外匯儲備增長過快造成基礎貨幣投放量增大,而央行大量發行票據和壓縮新增貸款規模會使商業銀行和房地產等行業承擔宏觀調控的成本。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國家外匯儲備餘額為9879億美元。而日前有媒體報道,外匯儲備已在近日的某個時點突破了萬億美元大關。剛剛公布的10月份外貿順差數據也顯示,外儲進一步膨脹的動力仍然很強。

  巴曙鬆預計,如果增速不減,外儲餘額在2009年底將突破2萬億美元,2010年達到2.5萬億美元。但是他也表示,由於美元購買力正在下降,盡管以美元計價的外匯儲備大幅上升,但以黃金和石油計價的外匯儲備餘額增長幅度相對大幅減緩,造成了我國國民福利的流失。

  “如果人民幣對美元升值5%,1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將縮水500億美元,按7.8的匯率,折合3900億元人民幣,差不多相當於向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注資的規模。”他指出。

權威解讀:

到年底中國經濟不會出現什麽問題———經濟增長將維持在10%左右,物價也不會高,就業等沒什麽大變化,最後的問題還是外部不平衡的問題,即雙順差導致外匯儲備過多、匯率調整、貨幣發放過多、投資難以控製的問題。匯率問題是當前的主要問題。

  第一,超適度的外匯儲備能不能用?個人認為可以。首先是超適度的外匯儲備和適度的外匯儲備的區分,根據中國的對外負債、進出口規模的現狀、投資的回報利潤以及經驗的統計項目的遺漏,計算出適度的外匯儲備,個人認為7000億足夠。當然,這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可以適當地調整和變動。7000億之外的就應該積極地去用,在保證經濟穩定、通脹很低以及央行調控政策有效的情況下,是可以在海外使用外匯的,不用就是國民福利的損失,是長久戰略的損失,何況這些錢還麵臨著美元貶值的風險。

  第二,怎麽用?作為方向性的指導,國際上沒有統一的標準。個人認為,可以用於解決曆史問題,比如注資國有商業銀行;也可以用於解決國民經濟短期運行問題;同樣,更可以用於國家的經濟戰略利益。因此,使用的方向是全麵的。在具體操作上,現在形成共識的,比如說購買石油和其他稀缺資源,參股收購國外一些重要的企業,購買有利於中國自主創新的各種技術、人才;又比如鼓勵企業走出去,鼓勵居民對外投資理財(相關:證券 財經),藏匯於民,藏匯於企業。

  除此之外,可以對當前的外匯體製進行適度的改革。長期以來,國家比較窮,外匯儲備比較少,由人民銀行一家銀行來管理是可以的。但最近有不同的意見,財政部也想管理外匯儲備。

  外匯儲備的主要功能是防範國家金融風險、滿足外匯流動性需要;第二個功能是一般的投資收益。從央行現在的情形來看,主要是流動性風險、防範金融風險,用於投資的還很少。隨著外匯儲備的增長,可以考慮將超適度的外匯儲備用於國家經濟戰略上。在這個前提之下,大的體製不要變,主要的外匯儲備由人民銀行來管,可以拿出一部分由財政部,或者成立專門機構,代表國家來管理外匯,重點體現在經濟收益和國家經濟戰略利益上的投資需求。這個由央行一家來做有難度,因為其本身宏觀調控的責任很重大,人員也有限,而且有些投資又不僅僅局限於金融投資,所以成立適當的機構來滿足一般的投資需求和國家經濟戰略利益上的需求是可以的。

  值得強調的是要小步改革,動作不要太大。比如財政部發行250億-500億美元約2000億-4000億人民幣的債券,到國外去用,這對貨幣調控、宏觀政策管理隻有利沒有弊。具體做法如下:

  首先,財政部從市場上發債,籌集人民幣向央行購匯,這可以直接減少國內貨幣供給,協助央行減少貨幣供給的壓力,進行有效的宏觀調控。

  第二,財政購買外匯以後,主要用於海外的和國內的戰略性投資,包括對大銀行投資、到境外投資石油等能源,這樣從長期來看可以明顯增強國家的持續競爭力。

  第三,財政購匯以後,除了絕大部分用於戰略性投資以外,少部分也可適當地采購海外企業製造的,國內教育、醫療、環保、安全生產、農村基礎設施等事業急需要的物質和設備。比如說到國外去買X光機、B超機,下撥給農村合作醫療機構,是完全可以的。當然,如何操作還可以進一步研究。

  第四,除了上述三種用法之外,適當少量的用於社保基金補充,因為數量少,是不會對財政形成壓力的。如果在過程中出現階段性的注入資金以後導致的少量缺口,通過財政外匯的投資收益是可以填補的。

  在使用外匯的過程中,應該整合中央匯金公司,將其從央行獨立出來,真正按照國家戰略意義來選擇投資項目,由這樣一個機構來專門負責海內外金融投資,甚至於包括實體企業兩大領域的融資。

  有人擔心這樣做與法律有衝突,個人認為沒有違法。首先,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現在的做法是財政從市場上籌集人民幣,向中央銀行買匯,這已經不構成外匯儲備,沒有違背人民銀行法。第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關於國債餘額的管理辦法規定特種國債不列入國家預算,何況發特種國債是投資海內外企業,是有外匯資產存在的,不真正構成赤字的壓力。最後,當前財政形勢不錯,內需消費不夠,應該盡可能擴大財政赤字,解決國內消費問題以及醫療、就業、三農等問題,這和外匯沒有關係。

  網上有人提出反對意見,認為這樣做容易引起通貨膨脹。沒有必要擔心這個,財政籌錢買匯,把人民幣回收了一部分,而且還是到海外買東西,是不會引起國內通貨膨脹的。應該是美國和其他國家擔心我們購買過多會導致他們的通貨膨脹。

  還有人擔心,這樣做的話,在不斷開放的趨勢下資本會大進大出。這是一種多餘的擔心。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是一個比較長、比較緩慢的過程,絕對不是報紙和媒體間所說的幾年間就要開放。而且同時在加強人民幣有限度的管理,在這個背景下短期資金流入是受限製的,我們股市上限製外資進來,中國的金融機構也對外資進入有比例限製。(作者: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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