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論司法獨立(一)(ZT)
(2006-08-22 1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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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第一個問題是,司法獨立是民主製度的結果嗎?
我們都熟悉英國曆史上的一個故事,說的是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某一天突然心血來潮,來到皇家法院想親自審理幾個案件。結果,首席大法官柯克(Edward Coke?c)告訴國王,法律是一門技術,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從而說服了國王,放棄了親自審理案件的要求。
從這個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即便是在君主體製下,英國的司法也是獨立運作的。
可見,司法獨立,並不是民主製度的結果。
第二個問題是,司法獨立,是憲法規定的嗎?是國王,或者執政者"讓"司法獨立的嗎?司法獨立,是天經地義的嗎?
從英國的那個曆史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司法獨立,並不是國王"要求"或者"特許"出來的,也不是法律或者憲法規定的。(英國本身並沒有成文憲法,也從來任何法律規定司法獨立。)而是法製精英用自己的智慧"賺"來的。
美國的成文憲法也從來沒有規定司法獨立。
並且,我們都知道,美國最高法院的權威,是經過1803年,大法官馬歇爾通過對馬?r)裏訴麥迪遜案的判斷,建立起來的。可見,美國的司法獨立,也並不是行政當局"要求",或者"特許"的。也不是憲法或者法律所規定的,而是司法精英們,用他們自己的智慧,"賺"來的。
在那個英國曆史故事中,假設法官柯克先生對國王說,國王陛下,我是法官,法官是屬於司法部門。司法是獨立的。所以,我是不受您的管轄的。所以,請您別幹涉我的工作。你認為,國王會接受這種說法嗎?如果法官是這樣的說話,英國的司法可能獨立嗎?
在美國曆史上的馬?r)裏訴麥迪遜案中,假如大法官馬歇爾對當時的國務卿麥迪遜,或者總統托馬斯.傑佛遜說:國務卿先生,總統先生,你們聽著,我是大法官,法官是屬於司法部門。司法是獨立的,是具有最高權威的。所以,你必須接受我的判斷。你必須給馬?r)裏先生發放委任書。
那麽,你認為,美國國務卿麥迪遜和總統傑佛遜會接受法官的決定嗎?美國的司法權威還能夠建立嗎?美國的司法可能獨立嗎?
可見,司法獨立,並不是靠憲法規定的,也不是靠國王,和行政當局"授權","特許",出來的。而是靠司法精英用智慧,"讓自己獨立的"。並且通過持續的對每一個案例的正確判斷,保持其權威的。司法精英,每進行一次正確的判斷,都會讓司法界獲得更多的權威,增加更強的獨立性。反?r),司法精英們,每進行一次錯誤的判斷,都將貶低司法的權威,同時損害司法的獨立性。
第三個問題是,目前網上很多人,普遍要求中共政?r),應該"讓"司法獨立。這種要求合理嗎?
從以上的二個問題的討論,我們可以看到,【中國"讓"司法獨立的問題,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的問題在於,中國的司法精英們,有沒有足夠的智慧,"讓自己獨立"?司法怎樣才能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