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壁生:麵對一個女工的猝死(ZT)
(2006-08-22 18:01:55)
下一個
這幾天,一條生靈逝去的報導,總在我心底攪動不已,令我的魂靈時時不安。《南方都市報》2005年11月7日的報導《一個女工的最後72小時》中,記者賈雲勇先生是這樣開頭的:
“張大淵很慌,他選擇一條小路來騎行單車,從而避開城市邊緣依然喧囂的車流和不斷變換的紅綠燈,並以40分鍾的時間穿越了10公裏路途。
“然而,還是晚了。他所能見到的是體溫趨於冰冷的妻子。
“在經曆了工廠連續四天的加班之後,30歲的四川籍女工何春梅,突然陷入昏迷,繼而死在了醫院的搶救室裏。”
在密如蜂房的珠三角工廠、車間裏,一個生命的逝去,便如走失了一隻工蜂,一隻工蟻,並無半點風響;對大街小巷湧動的人潮而言,一雙腳步的遠行,隻如滄海之去一粟,不見一絲微瀾。城市邊緣的車流仍在喧囂,城市邊緣的紅綠燈仍在變換,隻是張大淵失去了他的妻子。一個最平凡的年輕女工,在連續工作24個小時之後,以“猝死”方式,離開了人間。──死亡變得那麽簡單,在間隔休息不到六個小時的三天連續工作之後,慢慢地暈倒,永遠閉上了眼睛,仿佛一台機器,用盡了所有的汽油,而後油盡燈枯。
最近幾年,報紙上不斷有工廠一線工人“猝死”的報導,並且有了“血汗工廠”這麽一個名目。我沒有車間工作的經驗,並不知道其中的艱辛。而那些在“猝死”的環境中工作的人們,似乎也確沒有說出他們工作條件的機會、能力──甚至於沒有時間。我不知道在我腳下的這片土地上,每天有多少暗暗的死亡──隻有那些幸運的亡魂,才能夠通過報紙,得以在這個時代留下一個僅僅剩下符號意義的名字,記錄他們曾經的存在,他們曾經與我們一同在這片藍天下,在這片土地上生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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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何春梅的非正常死亡,我們不禁要問,在這個社會裏,為生命安全提供保障的一切,到哪裏去了?法律在哪裏?製度在哪裏?
按照《勞動法》規定,企業每天加班一般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不能超過三小時。一個月累計不能超過三十六小時。勞動法還規定勞動者每周至少要有一天的休息時間。高懸的法律,明確的規定,卻不能有效地發揮它的效力。這是為什麽?
在《一個女工的最後72小時》中,記者賈雲勇先生為我們提供了一組數據:
“廣東省總工會今年初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珠三角76.3%的進城務工人員月工資水平處於1000元以下,1001-1500元占17.5%,501-1000元占63.2%,500元以下占13.2%。而他們的生活成本卻達到每月500元左右。”“調查表明,珠三角地區農民工月工資12年來隻提高了68元,13.2%的進城務工人員入不敷出,63.2%的人沒能攢下多少錢。52.4%的進城務工人員每天勞動時間超過8小時。而為了掙錢,他們隻能靠加班。”
蒼白乏力的數字讓人觸目驚心。李強先生調查了廣東東莞市十家玩具工廠,寫成《痛苦的玩具製造──中國玩具工廠調查報告》一文,其中說到:“大多數玩具工廠的工人每天都會工作超過11個小時,而且每天工作15個小時,每周7天也並不是特例。很多工人每周要工作90個小時甚至更多,遠遠超過勞動法所規定的法定工作時間。”
超負荷工作最直接的結果,是產生了大量的工傷事故。鳳凰衛視中文台9月29日的“社會能見度”節目做了一個《四萬根斷落的手指》的報導。報導稱,從2003年7月開始,廣東商學院教授謝澤憲、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巧燕與曾飛揚一起,對珠三角地區38家醫院、1家職業病防治醫院的582位工傷者開展一項工傷課題調查。調查結果,“66.3%的被調查者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日平均工作時間為10.18小時。超過五成(50.9%)的被調查者經常加班,加班的時間最短的是1小時,最長的8小時,超過七成的被調查者沒有任何休息日。”
這些數據,涉及農民工的工資水平,工作時間,它們以抽象的形式,完整地展示了進城農民的生存狀況。
對何春梅們而言,麵對絕對超負荷的工作,他們沒有申訴的渠道,因為他們來不及,或許也沒有知識學習《勞動法》;他們沒有與廠方談判的機構,因為工廠裏沒有獨立工會;他們沒有互相交流,在猝死之前停止工作的機會,因為他們沒時間交流,並且,為了那點工資,為了那個遙遠的家庭,他們必須不停地工作;他們甚至在城市裏沒有家,隻有合租的房子。這些進城的農民工們,帶著他們惟有的包裹,背井離鄉萬裏迢迢來到了城市,在一個陌生的空間中如初生的嬰兒,一無所有,然後以他們的全部體力,乃至生命,去換取一個生存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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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想象,那些猝死的工人們的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孩子麵對他們的屍體的時候,將要以何種的心態來接受這個社會加諸於他們身上的一切。但是,一個失去兒子的民工的眼神,曾經讓我的心裏滴血一般的哀痛。
去年,湖南鄉下的一個小學老師到廣州,找到了我。這個老師是我到湖南農村調查的時候認識的一個維權領袖,也就是“上訪代表”。他們在叢山環繞的村莊裏,為了對抗基層政府的暴力與橫征暴斂,勇敢地站出來,一邊自發學習法律、政策,一邊代表當地的百姓,把一張張上訪材料遞交到縣裏,市裏,省裏,乃至中央。他們的努力,雖然無法推進體製的改變,但是仍然贏得了自己一些合法權益。而在異地城市裏,這些勇敢的人們的力量一下子變得蒼白無比。這個老師找我的原因,是因為他的侄子一家人在東莞打工,侄子的孩子晚上在一個工廠門口吃消夜,被工廠外麵的人打死了,廠方不予理睬。
我們在聊天的時候,這個老師的侄子一直都低垂著眼,聲音很輕很小,整個人好像已經虛脫了一樣。他偶爾抬起眼來,又馬上低垂下去,那雙充滿血絲的眼睛裏,露出憤怒、無奈、急切、無助的神情,這些神情在那樣的眼睛裏交錯在一起,顯出一種奇怪的,我無法描述的樣子,讓我幾乎不敢正視他的眼神。在他們樸素的觀念裏,人被打死了,報案偵查了,廠方總要負責任,最起碼要有撫恤金的。但是廠方並不搭理。這個老師按照在農村抗爭的經驗,在工廠老板的辦公室門口靜坐,但是沒有任何效果,他甚至想在工廠拉出一條抗議的橫幅。那個死者的父親哽咽著說:“如果他們再不理我,我就跟他們拚了。我兒子這麽小就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急忙勸他,建議他們走法律程序。
這個事情,後來以抓不到凶手,廠方賠一點錢告終。當他們找到我的時候,我覺得我跟他們處在完全一樣的位置上,我們麵臨的都是一個卡夫卡式的“城堡”。法醫鑒定結果表明,是被打死的;有關部門的偵查,一直沒有結果,抓不到凶手;廠方則一直強調不是工作時間,他們沒有責任,於是人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去,無聲無息地死去。他們在這裏又沒有認識的人,更加沒有有權的朋友,於是一切責任人都消解於無形。對於從農村到城市的他們而言,每一個權力實體都可能解決他們的問題,也都可能不解決他們的問題。任何催促都無濟於事,他們隻能等待。最後的結果,據說是廠方賠了家屬一點錢,很快了結了,並把屍體火化了。當那個父親在電話裏告訴我,屍體已經火化,他們很快回家去的時候,我哽在電話筒旁邊,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一條生命就這樣消失了,以一種如此荒誕的過程和結局消失,我甚至連憤怒的理由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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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梅的猝死,在一定程度上,昭示著當前農民工普遍的生存狀態。不同行業弱勢群體的命運糾結在一起,不管是城市中的民工,礦井裏的礦工,還是農村裏收到不公正待遇的農民,他們麵臨的共同問題都是:他們的聲音發不出來,他們的利益、生命缺乏保障。
當一個人的尊嚴受到最大限度的踐踏,超越了心靈所能承受的程度的時候,當一個社會的整體環境無法讓人看到正義實現的希望的時候,以惟存的生命去換取尊嚴,成了那些有血性的農民工們惟一的選擇。在2005年,便有兩件轟動全國的農民工殺人事件,兩個主角,一個是王斌餘,一個是阿星。
兩案的案情都很簡單。王斌餘,一個寧夏的工人。包工頭拖欠他的工資,5月11日,經勞動部門調解,包工頭承諾5天內算清工資。王斌餘和他的弟弟上門討薪,誰知道被包工頭及其同夥惡言侮辱,罵他像條狗,甚至兄弟倆都被拳打腳踢。這種無理的侮辱,極度踐踏了一個年輕人的尊嚴,王斌餘激憤之下,連殺4人,重傷1人,而後到河邊洗幹淨血跡,從容自首,被法官一審宣判死刑。
相隔不到六十天的7月8日晚,在廣東潮陽打工的20歲打工者阿星因酒醉後曠工一天,被主管開除了,又被扣了工資。阿星無奈選擇了離開。但是當他在宿舍收拾衣服的時候,工廠主管來了,阿星的描述,是“罵了很難聽的話”。阿星一氣之下,接連操起宿舍裏的4把刀,砍在了主管的脖子上。殺人後,他搜走了主管身上的400元現金,連夜離開潮陽,於7月9日上午10時趕到深圳寶安區公明鎮。7月9日傍晚,阿星在他信任的《南方周末》與《南方都市報》記者的陪同下,在深圳一個派出所自首。
連接發生的王斌餘案、阿星案,昭示了這個社會日益激化的種種矛盾,城鄉差距日益拉大,貧富分化日益懸殊,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甚至連生命尊嚴也被肆無忌憚地蹂躪。在這兩個案件中,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強勢者,上等人不但剝奪了弱勢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出口傷人,從人格、尊嚴上侮辱弱勢者,正是這種對尊嚴的侮辱,徹底衝垮了王斌餘、阿星們理性的最後防線,當他們拿起武器的時候,他們捍衛的不是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自己的生命尊嚴!
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機構可以有效地為弱勢群體說話,為他們爭取到他們的合法權益,更加沒有一個機構可以阻止強勢者對他們尊嚴的蹂躪。
對評論者而言,王斌餘案,阿星案揭開了這個社會潛藏的倫理困境。要如何評價他們的選擇?正義何以實現?王斌餘、阿星,無疑都是這個社會中最弱勢的人,他們為了生存,付出了他們的全部努力,同時,他們也是最善良淳樸的人,即如阿星,他的家鄉廣西天等縣上映鄉溫江村,便出過曾在深圳轟動一時的“砍手黨”,他15歲開始就在深圳的“廣西砍手黨”團夥裏做飯炒菜,卻從沒參與過任何一件作案。在他懂事之後的18歲開始,為了堂堂正正地做人,他便離開“砍手黨”團夥,在工廠兢兢業業打工。但是,命運卻把他逼到了與他的“砍手黨”鄉親相同的深淵裏。從情感上,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都會同情王斌餘、阿星們的遭遇,理解他們的行動,甚至任何一個有血性的年輕人,在麵臨他們相同的情景的時候,都會做出他們那樣的選擇。在城市裏,麵對燈紅酒綠他們一無所有,麵對歌舞升平他們兩手空空,麵對花天酒地他們俯首如牛。他們被剝奪了一切,繼而被逼到尊嚴的斷崖邊緣,那最後的搏擊,是他們維護自己生命尊嚴的最後努力──以生命去捍衛尊嚴。而從法律訓練出來的理性的角度,那些逼迫他們拿出武器的強勢者,卻罪不至死,審判者、執行人的角色也並非王斌餘、阿星們可以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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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代,弱勢群體的生存遭遇,是衡量社會正義的基本標準。社會正義,最主要體現是對弱勢群體而言的正義。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社會,絕不是正義實現的社會,不管它表麵上是如何輝煌的盛世。
羅爾斯在《正義論》中開宗明義就說:“正義是社會製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係的首要價值一樣。……每個人都擁有一種基於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義否認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剝奪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當的,不承認許多人享受的較大利益能綽綽有餘地補償強加於少數人的犧牲。”女工的猝死,王斌餘、阿星們的反抗而死,都以一種最尖銳的方式,考驗著這個社會的正義。沒有一種宏大敘事可以成為他們無聲地死去的理由,他們的反抗與死亡,再次警醒著這個社會,必須為弱勢群體發出聲音提供必要的平台,必須為弱勢群體的利益保障提供必要的機製,必須讓弱勢群體參與社會管理,取得與強勢談判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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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逝的生命麵前,再黑的墨水,也變得那樣蒼白孱弱。筆墨無法去改變死亡的事實,但是至少,能夠使一場場死亡不再是暗暗地死。何春梅莫名其妙地死了,王斌餘、阿星在一場恩仇快意之後,也走上了不歸之路。今天,當我寫下這些名字的時候,對當下的人世間而言,它們,隻剩下一個蒼白的符號。一條條生靈,跟我們一樣曾經悲歡離合,曾經愛著、痛著、恨著,曾經歡笑過,哭泣過,憤怒過,麻木過的生命,就這樣連接著消失了。同時,他們,卻是一個群體的代表,還有多少個何春梅、王斌餘、阿星們,仍活在這人世間,大家呼吸這相同的空氣。於是,如何從逝者的死亡裏看到血與淚,如何讓這樣的死亡不再頻繁地發生,便是生者的責任。
在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死囚王斌餘給人世間留下了最後一段話──我想,在整個2005年,沒有任何人說過的任何話,比這段話更值得讓世人銘記的了:
“我也沒有多少時間了。我爸說了,很支持記者的采訪。你們采訪我,文章發出來,可以讓更多的人關注我們農民工。領導到下麵來,隻看表麵大樓好著呢,我們在牆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樓多少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護我們農民工的政策,但下麵人不執行,我們的權利還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願望很簡單,讓我父親、爺爺、奶奶過得好一點,他們苦了一輩子。我希望周圍人都要有一顆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們農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間都很友好,都能夠互幫互助。我希望社會能夠更多地關注我們農民工。”
2005年11月11日
轉自《世紀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