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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談中國言論自由的五個層次
(2012-12-08 12: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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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談中國言論自由的五個層次
吳思先生是當今大陸學界最著名的思想者之一,他的著作《潛規則》和《血酬定律》不僅熱賣,提出的這兩個概念也成為觀察傳統和當代中國社會的有效工具。同時,作為《炎黃春秋》雜誌的總編輯,他對輿論管製有深切感受。近日在紀念1982年憲法頒布三十周年的研討會上,吳思先生以房屋麵積為比喻,通俗地形容了當今中國大陸言論自由的現狀。
長久以來,中國大陸媒體究竟有沒有言論自由?在官方和民間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在官方喉舌的宣傳中,當今媒體享有真正的、充分的言論自由;而在激進反對者看來,官方宣傳部門的控製像一塊鐵幕,極大程度地扼殺了輿論的生機。而作為《炎黃春秋》的總編輯,吳思先生,經常要麵對言論的管製。在他看來,中國的言論自由實際上至少可以分為五個層次。
第一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的美好圖景,其中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這一條款被稱為“六大自由”,沒有做任何限製,看上去很美,如果用房屋麵積來比喻,可以比作100平方米。
但是實際上有沒有100平方米呢?沒有。原因就在於第二層:法律。吳思先生詳細解釋了這一層級上的複雜運作。
中國的《新聞法》經過多次波折仍然不能出台,所以第二層空缺,填補空缺的則是行政法規,它一方麵直接規定什麽人可以進入出版界,什麽人有出版權,另一方麵行政法規還規定你可以說什麽。
最重要的兩個行政法規,一是市場準入製度,但事實上是由“主管主辦單位製度”來替代的。什麽是主管主辦單位製度?創辦一個媒體,必須要由主管主辦單位申請才能批準。一定是省部級單位才能作為主管單位,由省部級單位向新聞出版總署遞交辦刊辦報申請,才能被受理並考慮批準。如果我們隻是公民個人,而不是某個省部級單位的下屬機構,就無權遞交申請。通過這種方式,每個公民的出版自由事實上就消失了,變成了單位的權利。
另一方麵,可以說什麽。對於出版界來說,直接管理言論空間的法規,是“重大選題備案製度”?要說影響重大的話,必須上報備案。什麽是重大選題?重大的黨史問題、國史問題、軍史問題、涉及到“四副兩高”( 副主席,副總理、人大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以上的曆屆領導人問題,注意是“曆屆”——從陳獨秀開始一直到現在。民族問題、宗教問題、與蘇聯東歐和國際共運有關的問題、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對於辦報辦刊來說,如果不討論風花雪月而討論國事的話,那幾乎每篇文章都屬於重大選題,這樣一來,在理論上都應該報備。
“報備”這個詞是什麽意思?(名義上)中國沒有新聞審查製度,不允許審查,那怎麽辦呢?就是“報備”。“報備”的意思是我們打個招呼說要發稿了,就拉倒,不須經過批準。可中國的“報備”製度下,不經過批準是不能發表的,於是在“報備”的名義之下,實際上是審批製度。但執行得又不那麽嚴格,所以是個比較模糊的地帶。之所以模糊,是因為我們開頭有個相當不錯的憲法第35條。第35條說,中國公民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如果沒有這一規定,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稱之為審批製度;但既然有這一條,就不能叫審批製度,稱之為報備製度。所以,憲法那100平方米的言論空間不是空話,是有意義的。如果沒有這個承諾,下麵的東西會變得更加直截了當、不加遮掩。在執行中,憲法規定起到了抑製行政法規的作用,從審批製變成了報備製。
在第二層中,除了談風花雪月可以談到七八十平方米,如果要談國事,實際的言論空間可能就從憲法的100平方米縮小到10平方米。
言論自由的第三層,則是“行政命令”,吳思先生解釋說:
辦網絡或報刊的會經常接到一些電話,“打招呼”,這就是行政命令。規定什麽能說,什麽不能說。一般來說,如果上述“重大選題”範圍中的問題,提到一下就要報備,事實上是沒法操作的,實際上也沒法管。所以你說了也就說了,碰了也就碰了。如果你說的與黨和政府的方針口徑一致,一般不會有人找麻煩;口徑不一致,才會有人和你打招呼,下行政命令。如果大家都老老實實,心裏知道言論邊界在哪裏,當一個聽話的好總編、好編輯、好記者,雙方相安無事。這種情況下,我們享受到的言論自由就不像第二層行政法規所規定的10平方米那麽慘,大概能有20平方米。
另外兩個層次,則要歸功於敢言媒體人和廣大公民的作用:
第四層,有些雜誌和報紙比較“猛”,比如《南方周末》、《南方都市報》,撤了一個主編再換一個,前赴後繼還那麽“猛”,就拿他不好辦。還有些雜誌,比如《財經》,還不屬於某一個行政體製之中的某一個部門來管,它的準入身份比較模糊,有公司性質,管起來也不那麽順暢。另外有些雜誌可能後台還挺硬,而且前台也比較硬。前後都比較硬的話,就可能把言論空間從20平方米撐到30平方米,甚至有50平方米。這就是我們在麵對一個不那麽循規蹈矩的主編時,可能享受到的言論空間。
第五層。本來作為準入製度,必須要有主管主辦單位。但諸位開一個微博,誰是主管主辦單位?我們開一個研討會,誰是主管主辦單位?飯桌上你“胡說八道”,誰又管的了你?於是就又產生一個言論空間。你辦一個微博,不需要批準,當然,有可能“被跨省”等等,或者如浦誌強律師關注的勞教,這些問題還是有的。但是總體來說,沒有準入製度了,這就是一個大空間。幾千萬人發微博,管不勝管,於是又產生了第五層的自由,這種自由又比剛才四層都寬鬆一點。在剛才說的比較“猛”的雜誌主編的30到50平方米基礎上,諸位可能能衝到60到70平方米。
因此,在吳思先生看來,中國言論空間的結構是相對複雜的,言論自由既不是“全有”,也不是“全無”,而是至少包含這五種層次。言論自由從100平方米縮水到10平方米,再擴展到60、70平方米,並不是來自於書麵規定或官方恩賜,而是媒體人和普通公民抗爭的結果。
(來自法廣)
您過謙了,哪裏談得上“指教”,術業有專攻,互通有無而已,這也正是互聯網的用途之一。: )
光纖技術是寬帶互聯網的載體。大家熟悉的4G無線通信技術其實也依賴於光纖,先用無線電信號傳到機站,再轉為光信號做遠程傳輸,快到目的地(幾百米到幾英裏以內)再轉回無線信號發送到手機上。為此美國2011年新增了上千萬英裏的光纖。所以說高錕先生對人類進入信息時代的巨大貢獻怎麽評價都不過分。
謝謝指教,以前還真不知道高錕先生對人類科學進步的貢獻跟咱們天天使用的互聯網有關。長了知識。
也是給世界人民的厚禮,不過不是上帝給的,是人類創新的結果,或曰“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很高興一位華人為實現全球互聯網做出了傑出貢獻--那就是因開創了光纖技術而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高錕先生。
也是給世界人民的厚禮,不過不是上帝給的,是人類創新的結果,或曰“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很高興咱們中國人為實現全球互聯網做出了傑出貢獻--那就是因開創了光纖技術而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高錕先生。
謝謝萬兄分享。
Freedom in/of the press is like Chinese women's cleavage: 若隱若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