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老魏的生日談起
(2009-03-17 13:07:10)
下一個
3月18日,是同班同學魏晶乾的生日。記得他寫過一段文字,說他一生許多重大的轉折性事件,都發生在3月18日這一天。3.18這一天,在中國近代史上,也是一個很特殊的日子。
1926年3月18日,北京的學生結隊前往段祺瑞執政府請願。當隊伍來到段政府國務院門前時,遭到埋伏的軍警排槍射擊和大刀砍殺,當場打死47人,傷200多人。史稱“三一八”慘案。那時候的當政者,就沒有現在的人聰明,任憑輿論把事件渲染成“慘案”,而不會用“風波”這類的中性詞匯,去淡化這件事。
魯迅把這一天稱作“民國以來最黑暗的一天”。他悲憤地寫下了名篇《紀念劉和珍君》,這是我們中學時代上語文課的重點篇目,我至今記得語文老師朗讀課文時的聲淚俱下。當老師讀到最後一句:“嗚呼,我說不出話,但以此記念劉和珍君!”時,課堂裏一片寂靜,隱約可以聽到女同學小聲地抽泣。
不過聽說這篇文章,因為可以想知的原因,現在已從中學語文教材裏抽掉了。
後來聽說一件以前從未有人提及的往事:說是三一八慘案發生後,段祺瑞頓足長歎:“一世清名,毀於一旦!” 隨即趕到現場,向死者長跪不起並即刻命令嚴懲凶手。之後,他又宣布自己決定終身食素,以示對這場殺戮的懺悔。慘案發生後十年中,段都不吃葷腥,至死不改。1936年以後,其身體日漸虛弱,病痛不斷。醫生建議開葷以增強體質,他則以“人可死,葷絕不能開”回答,食素如故,乃至不治而死。
在這次慘案中,清華學生傷了20餘人。衝在最前列的韋傑三因傷勢過重,於3月21日犧牲,年僅23歲。他臨終寫了兩句非常平靜的話給校長,作為遺言:“我心甚安,可是中國要快強起來呀!”
記得清華園裏有一柱斷碑,是清華學生當年從圓明園遺址運來的一根大理石斷柱,碑座上刻“韋傑三君死難紀念碑”,“本校學生會同人立”。就是用來紀念在“三·一八”中死難的韋傑三君的。後來在文革中死難的清華學生、二十年前死難的清華學生,卻沒有留下一絲痕跡。到什麽時候,也能把他們的名字鐫刻在碑座上?
我總以為,長江後浪推前浪,世界總是越來越美好。但有時候回顧起曆史來,不禁又有所懷疑:我們當真“與時俱進”了嗎?
[ZT] 蘆笛:三一八慘案與六四不可比
對三一八慘案的真相,近年來國內學者調查得很清楚,基本情況如下:
1)為蘇聯武裝支持的馮玉祥的國民軍在攻占了北京後,跟蘇聯人痛恨的張作霖別苗頭,與奉軍作戰,怕奉軍從海路攻擊北京,在大沽口布雷。引起日艦與國民軍鹿鍾霖部的衝突,日艦炮擊國民軍陣地。此後日本聯合當年簽訂辛醜條約的其他七國,共同向中國提出最後通牒,限期撤除水道布雷。
2)北洋政府外交部收到照會後,立即召開會議研究,迅即回函八國公使,引用辛醜條約的條文,指出條約隻是規定岸上不許有工事,並未提及水道,據此駁回通牒。因此,北洋政府並未屈服,而八國也未再作表示。
3)此後鹿鍾霖自己同意了日本人的要求,撤除了水雷。至此危機已經解決。
因此,第一,北洋政府並未屈服。第二,是學生擁護的國民軍屈服。第三,危機已經解決。
但國共兩黨的北方負責人秉承蘇俄主子的旨意,決定以此事作借口煽動學潮,趕走老毛子痛恨的段祺瑞(毛子認定他是親日派),並趁機煽起國人仇外浪潮,與列強發生對抗(此乃蘇俄在20年代的戰略目標,是以慘案基本都是在那段時間發生的),讓毛子從中漁利。國民黨人易培基、共產黨人李大釗等策劃了各校學生到天安門廣場集會,提出絕對不可能實現的要求,諸如通電全國一致反對八國通牒,驅逐八國公使,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撤退外國軍艦,電告國民軍為反對帝國主義侵略而戰,等等。
盡管如此,北洋政府並未鎮壓天安門廣場的集會。李大釗怕煽不起衝突來,便率領數百人到執政府所在地鐵獅子胡同“請願”。其中竟然有毫不懂事的中小學生。更有甚者,據參加者回憶,不少人還帶著木棍、旗杆等等,準備“自衛”。到後便衝入執政府,觸發了衛兵的射擊,造成死傷多人的慘案。
因此,這慘案完全是國共兩黨故意製造的,本來根本不會發生。這和六四完全是兩回事,蓋六四學生並未手提木棍、旗杆衝入中南海,隻是靜坐在廣場上,從未招惹過誰誰。
要追究罪責,首先是國共兩黨煽動組織者的罪。當時就有正直的學者指出那些“長胡子的黑手”不該將青年學生誘入死地。我看這話完全有理,帶著木棍衝入執政府,這本身就是犯法行為。衛隊完全可以說他們是自衛還擊。即使這是借口,也是示威者主動提供給對方的。
再說危機早就解決了,國共兩黨完全是欺騙青年學生無理取鬧,蓄意製造中外衝突與朝野衝突,該譴責的首先是國共。但魯迅不辨是非,竟然痛罵譴責國共兩黨的正直知識分子,還寫了那篇煽情文章,將三一八將之稱為“民國以來最黑暗的一天”。其實他事前可能就有風聞,起碼有要出事的預感,因此那天不許許廣平去開會,故意把她留在身邊抄稿子,躲過了一劫,事後又自驚自嚇,躲到日本人開的醫院去,躲了好多天。正因為這種“青年導師”太多,後來才會出柴玲這種唯恐政府不殺人的英雌,以及自封指揮諾曼底登陸的艾帥的好漢們。
[ZT] SHWJ:是否可比,要看哪個角度
事件發生的背景,不可比;
段祺瑞執政府和中共,當然不可比。
但是在共產黨通過操縱學生達到自己目的這點上,很有可比之處。
“三一八”是國共奉蘇俄主子之命杯葛段祺瑞;六四是陳雲李鵬之流利用學潮杯葛趙紫陽和中共開明人士。當然,阿共在兩次事件裏的地位不同了,利用學生的角度也不同了。但是利用學生的單純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仍是阿共的秘密武器。
青年導師就更有可比之處了,魯迅躲進日本人的醫院,方勵之躲進美國大使館,都有地方去。
另外,正因阿共是利用學運達到自己目的的老手,所以八九年他們立刻惶惶不可終日,立刻指出後麵有黑手,有不可告人的險惡目的,非要開槍保二十年太平,那種恐懼感其實就是從三一八來的。
SHWJ又推薦了一篇劉大生的文章:
劉大生:請願勿造反,造反勿請願——三•一八事件再認識
文章摘要: 造反的認知前提是:統治集團已經不可理喻,已經失去合法性,所以要造反,要用暴力推翻它。請願的認知前提是:統治集團是合法的(或者基本上是合法的,至少還具有相當的合法性),是可以理喻的,所以不要求推翻它,隻要求它改革、完善。因此,造反和請願往往是水火不容的。
作者 : 劉大生,
發表時間:3/15/2007
造反就是使用暴力反抗統治者。請願就是使用非暴力手段向統治者提出一些建議和要求。造反者和請願者在對統治集團的認知上是有根本區別的。造反的認知前提是:統治集團已經不可理喻,已經失去合法性,所以要造反,要用暴力推翻它。請願的認知前提是:統治集團是合法的(或者基本上是合法的,至少還具有相當的合法性),是可以理喻的,所以不要求推翻它,隻要求它改革、完善。因此,造反和請願往往是水火不容的。
既然造反就不要請願,既然請願就不要造反。這不是人為的法律規範的要求,而是這兩種行為自身的邏輯要求。使用造反的手段請願,或者使用請願的手段造反,或者既請願又造反,都是不可思議的。造反者以造反者的名義請願,邏輯上是說不通的。造反者以普通民眾的名義參與民眾請願,肯定是沒有誠意的,甚至是政治欺騙。
造反者對統治者可以譴責,可以勸降,可以開出談判條件,可以發最後通牒,三十六計都可以用,甚至還可以再加上不針對平民隻針對政治軍事首腦的第三十七計??暗殺(如汪精衛幹過的那樣),唯獨不能發動、組織、參與民眾的政治請願。
如果造反者拿請願的民眾當盾牌,以實現造反的目的,那就與恐怖組織的恐怖行為沒有區別了。
造反者請願(參與民眾請願,發動民眾請願,假冒民眾請願)就是盜者無道。
請願者如果違背非暴力原則,從輕裏說,叫過激;從重裏說,就是造反。同樣是盜者無道。
從統治者方麵看問題,對於造反者,可以談判,可以退讓,可以認輸投降,可以招安,更可以鎮壓。隻要不濫殺無辜,鎮壓造反者就不違反道德。曆史上沒有出現過不鎮壓造反者的統治者,對於造反者從不鎮壓是不可想象的。
對於請願者是不應當鎮壓,也不需要鎮壓的。因為,請願的前提是承認統治集團合法,請願的手段是語言而非暴力,請願的目的是幫助統治集團而不是推翻統治集團。因此,對於請願者隻能對話、談判,而不能鎮壓。對於請願者中偶爾出現的過激行為,可以依法起訴,而不能動用軍隊。鎮壓請願者就是自亂陣腳,自我毀滅,就是將朋友當敵人,就是幫助敵人,幫助造反者,造反者就有福了。鎮壓請願的統治集團,不是殘暴就是昏庸。
造反與請願的不同性質和行為界限,在中國的曆史上,無論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一貫是很清楚的:曆朝曆代的統治者基本上不鎮壓和平的請願者;曆朝曆代的請願者都沒有造反的目的,如東漢的劉陶、北宋的陳東、晚清的康有為,等等;曆朝曆代的造反者從來都沒有請願的目的,從陳勝、吳廣到孫文、黃興,等等,都是如此。
然而,孫文去世後,這一政治邏輯、政治道德被國民黨打破了。這起始於1926年的三•一八事件。1926年3月18 日,國民黨的領袖徐謙、李大釗等人親自發動、領導了三•一八請願,一些國民黨黨員(如女師大學生楊德群)積極參加了這一請願。所以,三•一八請願實際上就是國民黨向北洋政府的請願。
幾十年來,人們都譴責段祺瑞的執政府,指責執政府向手無寸鐵的民眾開槍是慘無人道的暴行。筆者以為,這種譴責是不公正的。道理很簡單:國民黨是手無寸鐵的政黨嗎?國民黨是誠心誠意的請願者嗎?不是。當時,黃埔軍校依已經桃李滿天下,兩廣也經統一,國民黨已經掌握數十萬大軍,全黨全軍正磨刀霍霍,北伐戰爭已經箭在弦上。這樣的政黨能算手無寸鐵的政黨嗎?這樣的政黨發動的“和平”“請願”能有誠意嗎?
對於三•一八事件中死亡的國民黨黨員,其價值應當從新評價,竊以為:他們作為造反者,作為革命者,作為戰士,不帶槍而衝鋒,死得滑稽,死得無聊。
對於三•一八事件中死難的非國民黨員,其責任也應當重新認定,竊以為:政府處置不當,未能及時將他們與造反的國民黨分開,尤其未能將其中的未成年人與國民黨分開,未能要求他們離開造反的國民黨,未能在開槍之前發出警告,應當負責任。但是,拉他們做盾牌的國民黨也應當承擔責任,甚至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後來,在蘇聯駐中國大使館避難的李大釗被張作霖非法逮捕並且未經公正審判而殺害。從程序上講,李大釗是冤枉的。但是,李大釗作為造反者,作為國民黨的高級幹部,違反政治道義,拿民眾(尤其是未成年人)當盾牌,發動、領導虛偽的三•一八請願,釀成三•一八慘案,也是死有餘辜。
國民黨發動、領導三•一八請願,對於中國曆史產生了無窮的危害。
第一,摧毀了基本的政治道德。盜亦有道,造反有造反的規矩 ,請願有請願的規矩。造反者可以不遵守統治者製定的法律,但是,不能不遵守基本的政治道德和基本的政治邏輯。曆史上的請願者和有作為的造反者都是很講政治道德的,他們往往先占據道德製高點,再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他們講誠信,不搞虛假請願;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反對不擇手段;等等。然而,虛偽的三•一八請願之後,這些道德都被摧毀了。北伐期間,武裝組織以民眾為前鋒、為盾牌,武裝政黨裹脅民眾搞虛偽請願,這才擾亂了政敵心智,才取得了北伐戰爭的所謂迅猛勝利。國民黨人將這種不擇手段的政治暴行總結為“群眾戰”,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後來國民黨各派搞內鬥時,也時常時用所謂的“群眾戰”。再後來,瞿秋白、張國燾、李立三、毛澤東、周恩來等人也使用同樣的方法對付國民黨。如此種種,不僅造成了千千萬萬民眾的死亡,還導致整個社會的道德淪喪。
第二,攪亂了人們的思維,形成了“請願就是造反”的邪惡認知。三•一八事件之後,中國人再也分不清陳勝、吳廣與劉陶、陳東的區別,再也分不清康梁與孫黃的區別,把請願與造反混為一談,最終形成了“請願就是造反”的邪惡共識。民眾請願時高呼“造反有理,革命無罪”的口號,政府見到請願隊伍總是如臨大敵,不惜動用一切武裝力量對付民眾,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三,堵死了和平演進的道路。正因為民眾和政府都認為請願就是造反,所以,三•一八請願之後就不再有真正的請願。和平請願作為世界各國避免政治革命、促進政治進步的最普遍、最長久、最經常、最強大、最穩健、最平和、最有韌性的推動力,就不再與中國有緣了。中國沒有了請願,有的隻是“鬧事”和“政治動亂”,民眾每一次集體行動,不僅不能促進政治進步,反而不斷地造成政治退步,中國和平演進的道路已經被徹底堵死。
請願勿造反,造反勿請願。中國人如果連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都弄不明白,中國是不會有希望的。
劉大生 2005年2月19日於南京求稗書齋
原載《議報》2005年3月21日(190期)。
當今中國高喊‘槍杆子裏麵出政權’,法國人是否可喊‘槍杆子裏麵出獸首’,強盜是否可喊‘槍杆子裏麵出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