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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李劼:《08憲章》:一份遲到的曆史文獻

(2009-01-04 14:32:04) 下一個

《08憲章》:一份遲到的曆史文獻

李劼


相信任何一個因《08憲章》而感到振奮的讀者,不是因為其內容的新奇,而是緣自這份文獻終於公之於眾的欣喜。這份文獻的基本精神,早在二百多年前的美國《獨立宣言》中就已經確立。這份文獻的主要內容甚至命名方式,則見諸上個世紀東歐異見知識分子的《七七憲章》。這份文獻絕對不是中國知識分子的異想天開,而是當今整個人類毋庸置疑的普世共識。

假如說,中華民族無法跟充滿活力的美利堅相比,也無法跟文藝複興以來的歐洲人相比,那麽比之於自己的近鄰日本民族,我們這個民族也是相當老邁的。要不是那樣的老邁,要不是幾千年的專製重荷,這份文獻早在將近一百年前清室遜位之際,就應該成為中國社會的現實。可惜的是,由孫中山引進的那場列寧主義加上秦始皇大一統爭霸的戰爭,中斷了曾經發生在中國現代曆史上的民主聯邦進程。

這份文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時候,也曾有過難得的曆史機遇。但中華民族又一次與民主聯邦中國失之交臂。取而代之的,是一場劉邦和項羽那樣的逐鹿,一場朱元璋和陳友諒那樣的爭霸。結果是,中華民族一跤跌入經由烏托邦包裝的曆史黑暗裏,匍伏在由斯大林和秦始皇雜交而成的那個叫做毛澤東的獨裁者腳下,曆經半個多世紀的專製而難以解脫。在那樣的黑暗裏,不要說平民百姓,即便是學貫中西的知識分子,都被毛式專製話語的蒙汗藥放倒在地。唯有基督般的聖女林昭及其《星火》同仁們,以其生命的代價,劃亮過自由的火柴。在陰暗的牢房裏,林昭曾經以自己的鮮血,一筆一劃地寫就過這份文獻的基本精神。

在二十年前那場席卷全國的六四民主運動中,這份文獻再度與中華民族失之交臂。那次機遇的喪失,與其歸咎專製的因襲過於沉重,不如反省改革精英自身的心理準備,過於欠缺。假如知識精英具有林昭那樣的徹底和絕決,假如改革領袖具有赤條條來去無牽掛的大無畏氣概,曆史也許不會停格在一個政治老人的屠刀底下。改革是和平的,理性的,但曆史的緊要關頭,卻需要領袖人物拿出一往無前的氣概。可是,領袖太沉重。領袖不像一般草民那樣一無所有。領袖有身家性命的拖累。於是領袖後退一步,於是,曆史停滯了二十年。

經過二十年的磨難,中華民族終於獲得了這份曆史文獻。比起二十年前的空洞口號,這份文獻無疑相當成熟。中國一批良知良心尚存的知識分子,在一個多災多難的年頭,終於向專製當局攤牌。這不是靈感突發,而是這個民族憋了幾十年、乃至可說憋了一百多年的心裏話。這些話在清末民初之際,曾經見諸當時的報章。這些話在四十年代,曾經由當今已執政、當年卻在野的中國共產黨人親口說出親筆寫出過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話不過是將當年共產黨向當政的國民黨所言,向當今執政的共產黨重複一遍罷了。假如共產黨記憶尚存,那麽執政者不會感到突兀。隻消把當年的報紙拿出來對照一下就可以發現,這全都是你們當年講過的。

這份曆史文獻雖然遲到,卻依然激動人心。大好的國運當頭,唯一的缺憾就是遲遲不見政治體製改革啟動。當政者隻消有點政治智慧,就可以將這份文獻的公開,看作一個天賜良機。既可以籍這份文獻推動裹足不前的改革事業,又可以籍此平息一下由一係列天災人禍造成的民眾怨氣。經由政治改革,走向民主聯邦的曆史前景,從而官府民眾獲得雙贏,這樣的可能依然存在。但是,再度錯失的可能,也同樣存在。

一九八九年的曆史,留給中國人的一個重大教訓,即是凡事都不能不給對方留餘地。這份文獻的公開,給當政者留足了進退的餘地。除非當政者死心塌地學習古巴朝鮮。這份文獻的公開,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是相當溫和,相當理性的。正是這樣的理性特征,能夠吸引數百名知識分子簽署。他們當中有老年共產黨人,有年輕的自由寫作者。年齡跨度很大,職業範圍甚廣。這樣的理性表明,雖然官府硬生生逼出了一個楊佳,但並不是所有的中國人全都楊佳了。至少知識分子還不想成為楊佳,一如鮮有知識分子能夠成為林昭。林昭般的聖人是罕見的,但被逼上楊佳式的反抗之路,卻不是沒有可能的。

這份文獻的溫和理性,還見諸其既沒有將矛頭指向任何一個當政者,也沒有涉及中國民眾具體的當下的切身利益。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份文獻具有一種向當政者建言的傳統品質。隻是比起當年康有為式的公車上書,這份文獻立足於自由知識分子的立場,盡管其中的簽署者有不少依然在體製內謀生。這種立場,是當政者理當尊重的。就算以前不懂得尊重,那麽看了這份文獻後,也應該學會尊重。一旦當朝的執政者和在野的異議者之間,彼此產生尊重,那麽改革的涵義也就自然而然地呈現了。可是,當政者假如連這一步都跨不出去,那樣的落伍就可能引發誰都不想看到的災難。將會是什麽樣的災難?難以預料。但也並非沒有前車之鑒。明末清初的那段曆史,應該是麵鏡子。

一九八九年以後的二十年來,整個民族被全體推入物欲相逐的泥潭。這個民族已經習慣了對任何具有精神涵義的事情置若罔聞。這樣的現實,不是這份遲到的曆史文獻所能改變的。不涉任何人切身利益,既是這份文獻所長,也是這份文獻所短。政治通常是因為利益訴求而得以推動。沒有具體的利益訴求,在操作層麵上就等同於一紙空文。這給當政者裝聾作啞,留足了餘地。大不了以後再也不說普世價值。

這份文獻展示的圖景,不要說在歐洲在美國,即便在日本,在韓國,包括在印度,都已成為曆史。但這在中國,卻還隻是前景。中國的落後,不是落後在有沒有原子彈,不是落後在衛星能不能上天,而是落後在製度的專製,落後在人心的黑暗。正是這種製度和人心的雙重黑暗,構成了中華民族的曆史劫難。就此而言,《08》憲章既是中國知識分子走出這種黑暗的努力,也應該成為包括當政者在內的整個民族,走出這種雙重黑暗的曆史機遇。 

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寫於紐約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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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零八憲章》
 

20081210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國立憲百年,《世界人權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牆”誕生30周年,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0周年。在經曆了長期的人權災難和艱難曲折的抗爭曆程之後,覺醒的中國公民日漸清楚地認識到,自由、平等、人權是人類共同的普世價值;民主、共和、憲政是現代政治的基本製度架構。抽離了這些普世價值和基本政製架構的“現代化”,是剝奪人的權利、腐蝕人性、摧毀人的尊嚴的災難過程。21世紀的中國將走向何方,是繼續這種威權統治下的“ 現代化”,還是認同普世價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體?這是一個不容回避的抉擇。 

19世紀中期的曆史巨變,暴露了中國傳統專製製度的腐朽,揭開了中華大地上“數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序幕。洋務運動追求器物層麵的進良,甲午戰敗再次暴露了體製的過時;戊戌變法觸及到製度層麵的革新,終因頑固派的殘酷鎮壓而歸於失敗;辛亥革命在表麵上埋葬了延續2000多年的皇權製度,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囿於當時內憂外患的特定曆史條件,共和政體隻是曇花一現,專製主義旋即卷土重來。器物模仿和製度更新的失敗,推動國人深入到對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學與民主”為旗幟的“五四”新文化運動,因內戰頻仍和外敵入侵,中國政治民主化曆程被迫中斷。抗日戰爭勝利後的中國再次開啟了憲政曆程,然而國共內戰的結果使中國陷入了現代極權主義的深淵。1949年建立的“新中國”,名義上是“人民共和國”,實質上是“黨天下”。執政黨壟斷了所有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製造了反右、大躍進、文革、六四、打壓民間宗教活動與維權運動等一係列人權災難,致使數千萬人失去生命,國民和國家都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 

 二十世紀後期的“改革開放”,使中國擺脫了毛澤東時代的普遍貧困和絕對極權,民間財富和民眾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個人的經濟自由和社會權利得到部分恢複,公民社會開始生長,民間對人權和政治自由的呼聲日益高漲。執政者也在進行走向市場化和私有化的經濟改革的同時,開始了從拒絕人權到逐漸承認人權的轉變。中國政府於1997年、1998年分別簽署了兩個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全國人大於2004年通過修憲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今年又承諾製訂和推行《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但是,這些政治進步迄今為止大多停留在紙麵上;有法律而無法治,有憲法而無憲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現實。執政集團繼續堅持維係威權統治,排拒政治變革,由此導致官場腐敗,法治難立,人權不彰,道德淪喪,社會兩極分化,經濟畸形發展,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遭到雙重破壞,公民的自由、財產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得不到製度化的保障,各種社會矛盾不斷積累,不滿情緒持續高漲,特別是官民對立激化和群體事件激增,正在顯示著災難性的失控趨勢,現行體製的落伍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們的基本理念
 

   當此決定中國未來命運的曆史關頭,有必要反思百年來的現代化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價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遷徙、罷工和遊行示威等權利都是自由的具體體現。自由不昌,則無現代文明可言。 
 

人權:人權不是國家的賜予,而是每個人與生俱來就享有的權利。保障人權,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標和公共權力合法性的基礎,也是“以人為本”的內在要求。中國的曆次政治災難都與執政當局對人權的無視密切相關。人是國家的主體,國家服務於人民,政府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個個體的人,不論社會地位、職業、性別、經濟狀況、種族、膚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嚴、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須落實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落實公民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權利平等的原則。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權製衡與利益平衡,就是多種利益成分、不同社會集團、多元文化與信仰追求的群體,在平等參與、公平競爭、共同議政的基礎上,以和平的方式處理公共事務。 
 

民主:最基本的涵義是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點:
 

1)政權的合法性來自人民,政治權力來源於人民;
 

2)政治統治經過人民選擇,
 

3)公民享有真正的選舉權,各級政府的主要政務官員必須通過定期的競選產生。
 

4)尊重多數人的決定,同時保護少數人的基本人權。
 

一句話,民主使政府成為“民有,民治,民享”的現代公器。 
 

憲政:憲政是通過法律規定和法治來保障憲法確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權利的原則,限製並劃定政府權力和行為的邊界,並提供相應的製度設施。
 

在中國,帝國皇權的時代早已一去不複返了;在世界範圍內,威權體製也日近黃昏;公民應該成為真正的國家主人。祛除依賴“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識,張揚權利為本、參與為責的公民意識,實踐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國的根本出路。 
 

三、我們的基本主張
 

   藉此,我們本著負責任與建設性的公民精神對國家政製、公民權利與社會發展諸方麵提出如下具體主張:  

1,修改憲法:根據前述價值理念修改憲法,刪除現行憲法中不符合主權在民原則的條文,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權的保證書和公共權力的許可狀,成為任何個人、團體和黨派不得違反的可以實施的最高法律,為中國民主化奠定法權基礎。 

2,分權製衡:構建分權製衡的現代政府,保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確立法定行政和責任政府的原則,防止行政權力過分擴張;政府應對納稅人負責;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建立分權與製衡製度,中央權力須由憲法明確界定授權,地方實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級立法機構由直選產生,立法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實行立法民主。 

4,司法獨立:司法應超越黨派、不受任何幹預,實行司法獨立,保障司法公正;設立憲法法院,建立違憲審查製度,維護憲法權威。盡早撤銷嚴重危害國家法治的各級黨的政法委員會,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實現軍隊國家化,軍人應效忠於憲法,效忠於國家,政黨組織應從軍隊中退出,提高軍隊職業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內的所有公務員應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務員錄用的黨派歧視,應不分黨派平等錄用。 

6,人權保障:切實保障人權,維護人的尊嚴。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人權委員會,防止政府濫用公權侵犯人權,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傳訊、審問、處罰,廢除勞動教養製度。 

7,公職選舉:全麵推行民主選舉製度,落實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各級行政首長的直接選舉應製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競爭選舉和公民參選法定公共職務是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 

8,城鄉平等:廢除現行的城鄉二元戶籍製度,落實公民一律平等的憲法權利,保障公民的自由遷徙權。 

9,結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權,將現行的社團登記審批製改為備案製。開放黨禁,以憲法和法律規範政黨行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確立政黨活動自由和公平競爭的原則,實現政黨政治正常化和法製化。 

10,集會自由: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表達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應受到執政黨和政府的非法幹預與違憲限製。 

11,言論自由: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製訂《新聞法》和《出版法》,開放報禁,廢除現行《刑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杜絕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幹預。審查並撤銷限製或剝奪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必經登記始獲合法地位的事先許可製度,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製。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務於一黨統治、帶有濃厚意識形態色彩的政治教育與政治考試,推廣以普世價值和公民權利為本的公民教育,確立公民意識,倡導服務社會的公民美德。 

14,財產保護:確立和保護私有財產權利,實行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製度,保障創業自由,消除行政壟斷;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合法有序地展開產權改革,明晰產權歸屬和責任者;開展新土地運動,推進土地私有化,切實保障公民尤其是農民的土地所有權。 

15,財稅改革:確立民主財政和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建立權責明確的公共財政製度構架和運行機製,建立各級政府合理有效的財政分權體係;對賦稅製度進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稅率、簡化稅製、公平稅負。非經社會公共選擇過程,民意機關決議,行政部門不得隨意加稅、開征新稅。通過產權改革,引進多元市場主體和競爭機製,降低金融準入門檻,為發展民間金融創造條件,使金融體係充分發揮活力。 

16,社會保障:建立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體製,使國民在教育、醫療、養老和就業等方麵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環境保護: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可持續發展,為子孫後代和全人類負責;明確落實國家和各級官員必須為此承擔的相應責任;發揮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18,聯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態度參與維持地區和平與發展,塑造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維護香港、澳門的自由製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過平等談判與合作互動的方式尋求海峽兩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可能途徑和製度設計,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19,轉型正義:為曆次政治運動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屬,恢複名譽,給予國家賠償;釋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釋放所有因信仰而獲罪的人員;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查清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責任,伸張正義;在此基礎上尋求社會和解。

四、結語

中國作為世界大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和人權理事會的成員,理應為人類和平事業與人權進步做出自身的貢獻。但令人遺憾的是,在當今世界的所有大國裏,唯獨中國還處在威權主義政治生態中,並由此造成連綿不斷的人權災難和社會危機,束縛了中華民族的自身發展,製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這種局麵必須改變!政治民主化變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為此,我們本著勇於踐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憲章》。我們希望所有具有同樣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國公民,不分朝野,不論身份,求同存異,積極參與到公民運動中來,共同推動中國社會的偉大變革,以期早日建成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實現國人百餘年來鍥而不舍的追求與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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