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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我在十七年前做這兩件事?我負責任的告訴各位,我既不是受政府某官員委托,也與趙紫陽或其秘書沒有任何關係。
我不習慣聽命於人,我也不需要看人臉色,我也有能力獨自作出決定。當時確有政府官員找我談過話,也是我的學長。他對我的告誡是:“萬啊,如果鄧和趙有什麽不同,我們還是要支持鄧啊!”我理解他的好意,但我做不到。我清楚那是為官的準則,但卻不是做人的準則。那位學長六四後果然官符如火,先後做到一方大員和一部之首。我依然尊重他,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處世的方式。也感激他,對我說那番話,他完全是善意。後來他在自己的位子上,為保護四通和我的一些朋友盡心竭力,默默做了許多事情,我在海外也感同身受。
我做事不聽命於人,不等於不受外界影響。當時北京大街小巷的氣氛、救護車淒厲的笛聲、市民阻擋坦克的勇氣……我不是那種很容易被感動的人,但我也不是一根木頭。公司員工聯名給我寫信,呼籲我站出來。信的第一句就提到:我們初到公司,你就說要“先做人,後做事”。我能感到他們殷切的目光和期許。
當時有兩位長者也影響了我。首先是李昌,他是一二、九運動時的民先隊總隊長,對學生運動,他和其他黨官自然有不同的感受。看到他畢生為之奮鬥的政權,有可能對今天的年輕人開槍,可以想見他的不安和焦慮。十位退休上將出來反對戒嚴,背後就有他的運作。他還找過李鵬,自然是話不投機。他也確實問過我,看看有什麽人能和學生說上話。我理解他,不要流血、不能流血,這是我們的共識。為此他差一點被清除出黨,與他同命運的還有李銳、杜潤生、於光遠。
另外就是我的入黨介紹人羅征啟。當時他是深圳大學的校長和黨委書記,他們正在開黨代會,他領銜寫了一封公開信,對當時的政治局勢表達了關注,對黨內生活的不正常反映了基層組織的看法和意見。這是黨章規定的權利,在清算時被說成是官辦動亂,老羅也因此被雙開。
十七年了,我沒有什麽需要隱瞞、更沒有必要說謊,因為我已經無所求。謝謝網上朋友對我的理解。我說過,曾有朋友設法安排我回去。一開始,他們希望我寫一封信,對自己六四期間所做的事情表示一下“內疚”。我斟酌再三,這兩個字仍說不出口,因為我對我所做的兩件事,並不“內疚”。回去的事隻好作罷。
對第一件事,我後來到美國,遇到一位華盛頓DC的大律師,他對此極為肯定。他說,當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你主張議會解決,鄧小平主張坦克解決,曆史將證明你是對的。看到國內外許多誌士仁人,說了許多憲政民主的口號和主張。我說不出那麽多道理,但我想,十七年前曹思源他們所做的,不就是在實實在在地推動憲政民主嗎?在六四之前一年多時間裏,曹思源一直在推動“破產法”、推動設立“人大旁聽製度”、推動修憲、推動如何使人大這顆橡皮圖章逐漸硬起來,也因此同人大的袞袞諸公有非常密切的聯係。在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采取這樣的動作,可以說完全是一種合理的延續。哪裏有這麽多的陰謀和陽謀呢?
對第二件事,我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看到從廣場上找來的學生代表一個個麵有菜色、魚貫走進國際飯店的時候,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成功。我了解許多朋友努力過了,並沒有成功。但隻要當局還沒有開槍,我就還有再作了一次努力的時間和空間。在六四之前,我已經到人大、北大、清華、北師大、北京經貿大學等許多院校作過演講,同當時的大學生有過廣泛的接觸。我向他們報告四通的創業故事、鼓吹“學而優則商”,一般都得到非常熱烈的響應。北師大校刊上報道過我的演講和同學的對話,內容相當有可讀性。所以在非常時期,我把學生領袖們請來對話,可以說也是一種合理的延續,哪裏需要什麽“高人”來指點呢?
本來,凡事都應當“就事論事”,不應當糾纏什麽幕前幕後。既然網上的朋友認為這方麵的內情重要得很,我就再補說以上多餘的話。
(6/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