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昨天給我建議的網友們。 今天又來一輪新鬥爭。
(2007-02-12 21:15:05)
下一個
忘了有條短信是怎麽說的, 大概是中國法律規定18歲能當兵, 22歲才能娶老婆。 是因為女人比敵人還難對付。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好像是鼓勵25歲以後才能生孩子。 是不是因為孩子比女人還難對付?
今天早上上學穿衣服就沒有任何困難了, 小家夥乖乖地換衣服, 還跑potty上撒了尿才走。 開著車, 我正慶幸太輕鬆了,家門口一邁左右的紅綠燈前回頭一看, 火又冒了起來。 不知道被安全帶綁了的她怎麽弄的, 衣服居然給脫了, 鞋子也脫了, 光著膀子在脫襪子呢。 好在褲子還穿著。
有首小朋友的歌叫count to ten, 大概意思是說生氣了別發火, count to ten。 我把收音機的oldies開大了,開始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行, 再數一次。 然後和氣對女兒說, 我們快到學校了,把衣服和鞋子穿上吧。 然後就不理她了。
也許見我沒把她的惡行放在眼裏, 她覺得沒意思, 到了學校的停車場, 她的衣服鞋子都穿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