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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地壇》讓我明白,所謂“大家手筆”其實應該說是“大家心筆”。寫到一定的程度,很多人都能編織出不錯的散文文字。但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文字背後的那一顆心。除了極其美麗精湛的文字外,將《我與地壇》最後拔高的,是史鐵生那顆心。史鐵生做到了最終對小我的超越,我把這個超越歸結為四個字:不必是我。
“有一天,在某一處山窪裏,勢必會跑上來一個歡蹦的孩子,抱著他的玩具。
當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嗎?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將一個歌舞煉為永恒。這欲望有怎樣一個人間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計。”
我們用另一種方式把史鐵生這段話做一個詮釋。“我”是每一個個人的自我意識;“我”代表個體的欲望,或者往美裏說,夢想。夢碎的多,夢圓的少。隻要有一個人(個體)的夢圓了,就是件好事;至於是誰,並不重要。
這個簡直是站在了造物者的高度。在上帝的眼裏,人人平等。成功的是張三,還是李四;美麗的是三小姐還是十四姨,在上帝的眼裏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