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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2000年的初春,我到了南卡羅來納。我是怎麽到的南卡?什麽狀況下到的南卡?
1989年陽春我到了洛杉磯,之後餐館侍應生、旅館清洗工、小店店員、保姆管家等等無所不做,最後狠下心來學電腦編程。強化學習訓練六個月後,我匆匆上了IT尋工路。美國職場重經驗,而我的編程經驗除了學校實習的那些外,就是個零。尋工路屢戰屢敗,窮盡本地找不到一個能讓我入門的機會。
令我驚喜的是,南卡有家公司要了我!我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到的南卡。到了南卡的第一個或是第二個星期天,我就出門找教會。我一個從來不知道基督教究竟為何物的人,居然會要找教會!為什麽?很簡單,生活的艱難,工作的壓力,前途的未卜……讓我覺得自己是那麽樣的脆弱無能,我需要找支持,找力量,找希望。
不知道教堂在哪裏,沿著林間小路蜿蜒向前,大概走了有兩個英裏,終於遇到一戶正要去教會的人家。我就搭上了他們的車。
今天,由於特別的原因,我沒有車開。沒有車開,我照樣想去教會。怎麽去,當然是步行。從家裏到教會,也大約是兩個英裏的距離。出門時已經有些晚,於是我連走帶跑,懷著類似朝聖那樣的激情連走帶跑。快到了,舉頭一看,我看到了教會樓頂的十字架;十字架邊上有半輪月亮……那一刻裏,我真有些百感交集。我感覺到自己多麽的需要神,因為生活的方方麵麵裏有這麽多的難題、辛苦、挑戰,這麽多不平坦的因素、這麽多不知從何而來的懼怕擔憂。百感交集,頭上冒汗,眼裏泛花。
思路回到了童年。奶奶在她六、七十高齡時,依然步行十公裏左右的路,去到家鄉的聖山靈源山去敬拜佛祖,為一家人祈求平安。雖然奶奶無緣認識基督,雖然我們的信仰不同,時隔三代,祈求家庭安康幸福的心卻是一樣的。
思路一轉,想起飛機上讀到的一則紀實。西藏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爹媽和七歲的小女孩,傾家步行邁上前往拉薩朝聖的路。小女孩的鞋(好像應該是靴子)穿破了好幾雙,幾個星期上月的路途上,小女孩唯一的“玩具”,就是她衣服上的一粒扣子。
開車上教堂,馬路平坦,風光宜人,多麽舒服愜意。但是在古代,甚至近代,乃至當代邊遠地區,朝聖一類的信仰路靠的是腳來走。走路和開車去教堂的感覺是不一樣的。至少,今天走路去,我感到我對神的饑渴需求的程度,我感到和神靠得更親近,我感到體力上對信仰的實踐。
神的恩典,帶領、保守著信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