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立國之本,並不深奧。

(2010-07-07 11:12:50) 下一個

人以群居而有社會,社會欲有序,需要組織和管理。要組織和管理就要有規則。立國就是立法,不論立什麽國。

立國之本就是法。這是底線,不能碰。執法必公是關鍵。枉法就是害國。立法不守,執法不公則無序,社會成員會以其他方式討公道謀生存,潛規則興矣。潛規則非 公平規則,更助不公而添亂。社會不公超過一定限度而不更正,社會成員會要求推倒重建。

愛國就應愛法。愛枉法者為枉法者辯解者,愛的是什麽?不言自明。



這貼能留嗎?不能就刪:))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