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法則與群體法則的二律背反
(2008-09-23 09:27:28)
下一個
利己是個體生存法則,道德(利他)是群體生存法則. 這是個矛盾,所有群居生物都有這個煩惱.
鼓勵利他既是群體生存策略,就壓抑和犧牲了某些個體利益甚至個體本身.動物界由基因控製的道德策略比比皆是.如螳螂,交配後雌性就吃掉其愛侶,給下一代提供營養.而且不給雄性逃走的機會. 因為自有雌性咬斷雄性的頭,雄性才會在壯烈中達到高潮而射精.但被基因控製的行為,無選擇,也無怨無悔.
人類的行為由於習得能力加強,基因控製退居二線.產生自覺意識和感情,所以才有矛盾和苦惱.自覺意識是保護自身,而感情是基因的道德策略,不過無法直接控製罷了.需要一個好的策略(或法則)而使整個群體和諧發展.
好的道德策略是最大限度地保護每一個體,從而最大限度地發展群體.人類曆史上,每個民族社會都有一段道德至上的曆史,極端地鼓勵利他,不論是通過死後上天堂的許諾,還是樹碑立傳的現實流芳.這曾起過作用.讓個體或多或少地為群體犧牲.這種原則在群體利益非常緊密結合的情況下,效果甚佳,如戰爭狀態.但在群體利益不緊密和不急迫時,很快就因虛偽和別有用心的利用而致失效,導致說一套做一套.最終必然是官場政治腐敗,民間道德淪喪!(也正是新中國的道德史!).
迄今為止,人類社會找到的最佳社會組織方案,就是公平原則.人類社會的曆史證明,不公平的社會最終將極大地損害這個群體(民族). 在此理念下, 力求建立盡可能公平的具體操作法規. 如"讓兩個孩子其中一人將糖果分成兩份,另一人則優先選取"就是個很好地體現公平原則的操作策略.
當然,社會需要多種機製(策略)應對不同情況(如天災時的無私救援).高尚的利他行為永遠值得尊敬.但那不能成為一個社會的主要道德策略. 毛澤東的誤區就是將戰爭年代的道德策略用到和平期.將現代的公平法治社會退回到宗教社會或半宗教社會(中國儒教封建社會).貽害到今.
最後,一個個人猜測性的觀點: 在我看來,人類的利他行為也是基因控製. 舍身救人的人是想也不想就上去了(就象工蜂工蟻的行為被基因控製),那就是"救同類"基因控製的本能行為釋放,不是道德規範出來的.一個群體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利他基因個體,這個群體的生存競爭力才強. 範跑跑沒這基因,強求也沒用.什麽是宿命, 宿命就是基因決定論,不論群體還是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