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就快入籍了,五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了。移民這幾年仿佛又上了一次學,一所品味人生酸、甜、苦、辣百味俱全的大學。失去了不少,但收獲的更多,辛苦是辛苦,但不後悔。彩虹總在風雨之後。
入籍的程序包括考試和宣誓,考試很簡單,無非是些有關國家政治、地理和公民權力的一些基本常識,三分鍾搞定,100分。
可是,宣誓效忠英女王卻讓我有些鬱悶。這老太太和我有什麽關係阿,為什麽非要效忠她。
有朋友說:說說而已,幹嗎認真?
可能是我想得太多,真的是人雲亦雲的事兒?明知做不到,還要發誓,總感覺不舒服。
還是我的一個同事的媽媽牛,從土耳其來加拿大很多年了,拒不學英語,無法完成移民考試,入籍需和移民官麵談。
移民官問:“你效忠誰?”
她答:“God”
顯然不是標準答案。移民官再問:“你效忠誰?”
她還答:“God”
移民官沒辦法,說:“Understand.”給她入籍了。
我效忠誰?這個問題從沒好好想過。如果一定要選擇,我效忠自由、和平。管它是誰呢,如果他願意維護世界的和平和人類的自由,我願意效忠他。
英女王還行吧,沒幹過什麽傷天害理的事對吧,還是個慈祥的老太太,也蠻和平的,說效忠她和我的宗旨沒有什麽衝突,是不是?
太好了,終於沒發假誓。一身汗啊,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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